路灯灯杆广告位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为积极推进秦皇岛市市区建设步伐,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美化、净化、亮化城区街道。甲方、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同意免费将河北大街、和平大街、西港路、秦皇东大街等所有路灯灯杆广告位交由乙方运营用于发布商用广告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致共同遵守:
第一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路灯灯杆交由乙方运营于商用发布广告(招商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路灯灯杆上的广告位置发布广告。
第二条:乙方出资制作高档双面灯箱广告位。安装高度、大小一致,要使街道更加整洁、亮化,提高城镇街道新形象。
第三条:乙方不得损坏路灯及其符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第四条:乙方不得悬挂或出租第三方发布其不健康和与政策不符的广告。
第五条:乙方有权在甲方路灯上搭电用于灯箱广告使用。使用时间和路灯一致。
第六条:乙方不得于无条件拆除乙方的广告灯箱位,及在不付款的情况下强加于乙方发布甲方所需广告内容。
第七条:在运营期间甲方必须确保乙方不受工商、路政、城-管及其它与其相关执法单位的干扰和执法,不让乙方受到经济利益的损
失。
第八条:乙方负责维护好其路灯广告位,定期检查其安全隐患及时解决。乙方可自行砍去会挡住广告位的树枝,但不得损坏主杆树。
第九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年,自 2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起至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止。
2、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如果乙方欲继续使用该路灯发布广告应当于合同期满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定之日起开始具有法律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路灯灯杆广告位合作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兹有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愿意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型关系,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为乙方提供 的广告灯箱项目,乙方以优惠价格承接。
2、 乙方一次性-交纳保证金为壹拾万元。自合作期满无售后责任条件下甲方退还(售后装修质保期一年)
3、 甲方付款方式为①合同签约后付50%②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次月付50%。
4、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内部灯箱招牌定额价和取费标准。
5、 乙方应认真执行施工合同约定,保证工期、质量达到规定要求。如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
6、 如乙方给甲方造成原则性的经济损失,则甲方根据损失大小直接扣除乙方未付工程款及保证金。
7、 乙方自愿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接受甲方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8、 其它事宜双方按单项合同执行。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后即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应。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到 年 月 日截止。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路灯灯杆广告位合作协议 [篇3]
甲方: 签定地点:
乙方: 签定时间:
一、总 则
1、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二、 合作方式
2、甲方与乙方全面互换、代理双方广告业务。
3、本合同中全面互换、代理指甲乙双方广告业务的设计、制作、发布、策划、调查及广告效果评估等。
4、本合同甲乙双方互换、代理广告的地点范围在兰州铁路电视台所辐射范围内。媒体包括:电视、报纸、广播、dm、户外及印刷品等。
5、甲乙双方的其他业务的互换、代理另行商定。
6、甲乙双方应在每年的11月份,提交下一年度的营销、广告宣传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负责实施。
7、每一个月的中旬,甲乙双方应相互提交下个月的宣传计划,经书面同意后,在下个月付诸实施。
三、 双方责任
8、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市场调查、方案提交、广告执行、效果评估等环节代理广告业务。根据双方年度业务重点,为双方提供切实可行的广告宣传方案,以供双方决策需要。
9、双方应提供所需的图片、数据及文件等关键性资料,双方妥善使用保管并对双方所提供一切数据保密。
10、双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双方有权要求对方作出修改,作出修改前,双方有权拒绝发布。
11、双方应根据广告测评效果对其提交的.全年或阶段性方案进行及时调整,确保广告效果。
12、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均不的将业务交给第三方进行承办。
13、在双放合作过程中,甲方对乙方进行季度考核,如果乙方销售达不到一定销售额,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四、广告费用及结算
14、广告发布以甲方给予乙方的最低价格进行结算。
15、乙方发布广告必须遵循先支付广告费用后发布广告的原则。
16、发布广告过程中,简单的广告制作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
17、如果广告发票需有甲方开具,则乙方须交纳甲方给予乙方最低价格以外的税额。
五、广告销售价格
18、甲乙双方需严格按照合同附件约定的广告价格进行销售,不得低于或高于约定价格进行销售。(见本协议附件)
19、如遇价格调整双方需以书面材料通知对方。
五、合作时间
20、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有效期 年。
六、合作终止
21、由于不可抗拒力(自然灾害、战争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广告代理中止,该合同自动中止。
22、合同期满后,该合同自动终止。
七、 违约责任
23、由于甲乙单方原因而造成广告宣传计划项目的设计、制作和发布未按时进行的,对方不担违约责任。
24、由于甲乙任何一方未遵守本合同,将其广告宣传业务转给第三方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5、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本项业务同值的金额,并支付其业务价值2倍的违约金。
八、其 他
26、甲、乙双方的合作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双方应共同保存广告合同、设计样稿、宣传方案等重要文件。
27、经过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增加的其他未尽事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广告结算价格表一份;
2、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一份。
甲方:兰州宏熙视线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甘肃西部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靖远路301-305#801室 地址:兰州市工贸大厦14楼1409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0931--883841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路灯灯杆广告位合作协议】相关文章:
灯杆广告租赁合同06-22
广告位合作协议05-18
电梯广告位合作协议05-16
户外广告位合作协议05-18
广告位租赁协议08-17
广告位合作的意向书(精选15篇)11-19
路灯拆除协议上传06-23
监控立杆采购合同06-24
广告位租赁合同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