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联合营销合作协议

时间:2021-11-23 19:56:31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联合营销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合营销合作协议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拥有___________产品完整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且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未与任何他方就本产品、知识产权有任何形式的合作,乙方也未以任何方式生产和销售本产品;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作生产、销售由乙方自主研制的___________产品项目达成本协议,以资共信守。

1.合作内容

本项目合作的内容为:生产、销售由乙方自主研制的___________产品。首批生产________套(其中________系统_____套),以后批产品生产量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待定。

2.合作期限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年。

3.合作体制

在甲方框架内成立由乙方组建,甲方派员监督的________产品项目部,其权限为负责本项目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项目部设立独立帐户,实行独立核算。

4.知识产权的使用

4.1 本项产品的生产、销售可使用乙方提供的中文:__________;英文:__________ 的注册商标。也可以使用甲方所提供的商标及冠名。

5.权益平衡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独立或以任何方式与第三方合作生产、销售___________产品。

甲方从合作之日起,按月向乙方提供资金__________万元,持续时间不超过_____个月,且该资金纳入本项目产品的生产总成本。

6.甲方职责

6.1 提供本合同项目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所需资金,前期投入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以后根据市情况待定)的基本运作资金,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存入开列的________项目部的独立帐户内,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该资金的投放与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进程同步,并即时派出财务人员管理并建立独立的帐目,及时制作月报及年报等财务文件交双方备案。

6.2 提供本项目产品必需的生产场地(__________﹐标准厂房)。

6.3 监督本项目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全过程。

6.4 与乙方共同制定项目产品的销售计划、共同进行本项目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6.5 与乙方共同做好产品销售资金的回笼工作。

6.6 负有对本项目产品的技术、生产及销售等资料及信息的保密义务。

7.乙方职责

7.1 负责制订生产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组织生产。

7.2 负责定制及采购产品零部件。

7.3 项目产品的总成本控制在人民币__________元/套内,其中________产品在__________元/套内。

7.4 负责项目产品的生产技术、技术升级、技术更新换代及产品质量保证。

7.5 与甲方共同制定本项目产品的销售计划,共同进行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7.6 与甲方共同做好产品的货款的回笼工作。

7.7 对项目部独立帐号中的资金运作进行监督;对项目部独立财务核算及财务文件进行监督、审核。

8.项目资金支配权限及销售收入的支配

8.1 为不影响项目产品的生产及销售进程,项目产品生产和销售所需的当前资金先由项目部负责人提出,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兑付。

8.2 项目生产、管理及销售人员的每月工资经项目部负责人根据预先核准的人员和数额核实后,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兑付,并纳入项目总成本。

8.3 项目生产、管理及销售人员的差旅费及招待费等由项目部负责人核准后,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支付,并纳入项目总成本。

8.4 项目产品将全部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及结算。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全部收入必须进入________项目部所开列的独立帐户内。

8.5 甲方不得随意抽回初期投入基本资金,货款回笼的资金在确保本项目产品的持续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前提下,在征得乙方的认可后,甲方可以逐步收回初期投入的__________万元基本资金。增值部分资金必须经过乙方本项目部负责人及甲方本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后方能动用(包括本项目的利润分配等)。

8.6 甲、乙双方其同制订本项目产品的销售价格及税务策略。

8.7 指纹产品项目部所有财务文件需经乙方本项目部负责人及甲方本项目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后方能生效。

9.利润分配

9.1 本项目和税 后利润核算时间以年度为单位。

9.2 本项目的税后利润分配的前提为:在甲方收回初始投入资金(按实际投入资金)的_____%(以帐面统计为准)后。

9.3 本项目的税后利润分配比例为:甲、方双方各占_____%。

9.4 甲、乙双方每期所得的利润扣除_____%留作本项目发展基金外,其余_____%应及时划入各自帐户。

10.协议的终止、解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则双方友好协商;如不能解决,则提请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12.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由此所受的全部损失(直接和间接损失)。

13.其他事宜

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订约;合作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的.合作权和续约权。

14.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同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联合营销合作协议 [篇2]

甲方:东宁联华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出资方

鉴于:

1、甲方拥有煤炭经营许可证,专业的煤炭运营团队,丰富的上下游客户资源并是华能集团燃料采购会员;

2、乙方拥有项目优势、较强的协调能力。

甲、乙、双方愿意利用各自优势和资源共同进行项目合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范围

合作范围:从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公司、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和西乌珠穆沁宝日胡硕煤炭有限公司等公司煤矿采购煤炭,通过铁路、航运、公路等运输方式,发运电煤到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等电厂,赚取差价。

甲、乙双方愿意利用各自优势和资源共同进行项目合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二条  合作时间

自2015年10月起,至2015年9月止。合作期满后经双方一致同意,可另行签订协议合作。

第三条   各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提供本合作项目所需的煤炭经营资质,为该项目顺利进行提供资源、订单及所需要的采购配套资金(不低于2000万)服务。

2、2015年10月份开始,合作期内每月采购并销售给电厂电煤30万吨以上。

甲方确保采购并销售给电厂上述数量的煤炭,并取得销售上述煤

炭所需铁路运力。甲方承诺合作期内每季度平均每月采购并销售电煤30万吨以上;如未能达到上述销售数量(不可抗力原因除外),甲方同意按未能实现的销售数量从利润分成中相应扣除。

3、甲方负责安排与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等电厂签订每月供煤30万吨以上的供货合同。

(计划已报60列)贸易流程为:煤矿东宁联华能源有限公司电厂

4、甲方与煤矿签订每份采购合同均需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签订,相关手续需由双方指定专职人员办理。

5、双方共同监控采购合同中所列煤炭的货权,每批货物均需双方核实铁路计划、航运计划,确定收货人为收货电厂,铁路大票、下水单由专职人员管理。

乙方责任:

1、为合作项目提供三百万元人民币(¥3000000.00)并于2015年10月10日前到东宁联华能源有限公司帐户,作为前期流动资金,并摊入成本。开户行:北京银行燕京支行,账号:

2、监督合作项目正常运行,监管财务帐户资金及货物流向。

第四条  合作方式

1:按现代企业制度科学决策、运营,双方以东宁联华能源有限公司经营班底为基础,乙方派驻一名财务总监,合署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北京石景山路22号万商大厦(),其他人员聘用。

1、甲方与电厂签订购销合同,办理铁路运输手续。

3、乙方负责监控整个过程中资金流向和货物流向。

第五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双方所合作项目按一个月为一核算周期,实行收益独立核算,利润计算方式:一个分配周期内的总收入-总支出(含资金利息)-税费 = 净利润。收入和利润分配比例为:甲方占70%,乙方30%。

约定:

总收入:合作项目所有销售收入;

总支出:与合作项目有关的管理费、项目全职工作人员工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总支出应双方共同认可,业务招待费不超过销售毛利的2%)。税费:合作项目经营应承担的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税费;

2、对项目利润及客户预付款滚动带来的利润,甲、乙双方仍按上述比例分配。

4、其他利润分配时间:自乙方资金汇入煤矿之日起,每个季度为一分配周期,初步定为每季度末月的25日为利润分配日。分配方式为甲方从专用账户划拨利润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5、项目运行开始赢利时,首先从利润中提取10%作为风险保证金,当项目发生亏损时,先以风险保证金承担亏损。当风险保证金达到乙方投入资金总金额的10%时,不再提取风险保证金。

第六条  退出条件

1、合作期满,各方可退出。

2、合作期内,如项目操作连续三个月内,每个月平均每吨煤利润未达到理想值的,乙方可单方面选择退出而不负违约责任,但应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利润分配也以退出之日起终止。

3、合作期内,如遇煤炭政策和市场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继续经营对合作各方不利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作。

4、其他经合作各方一致认为终止合作对双方均有利时,经双方同意可终止合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约定采购并销售煤炭、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约定保障乙方分得利润属甲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守约方可选择终止合作。

2、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提供资金属乙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守约方可选择终止合作。

第八条  争议解决办法及其他

1、履行协议发生争议的,各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按照该仲裁委的规则进行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东宁联华能源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乙方:出资方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2015年10月 日

签订地点:

联合营销合作协议 [篇3]

甲方:上海竞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一直致力于服务和扶持品牌工厂,通过为家居工厂提供全国规模最大、最好的零售平台,扶持优秀的家居工厂通过营销升级培育和壮大品牌;并积极推进家居工厂加强产品研发和品牌营销能力;

鉴于乙方:注重营销能力和零售终端管理能力的持续提升,并渴望通过有实力的营销平台与互补品类形成资源互动、规模优势,开展系统的、有规律的、持续性的品牌建设与联合营销活动,以期以最小的投入获得规模化的产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事项

本协议约定之合作事项为就乙方在甲方全国范围内的“红星美凯龙”商场内举行营销活动等甲乙双方合作之相关事宜。

第二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以扶持和服务品牌工厂为目标,将乙方的品牌产品纳入“红星美凯龙”品牌宣传、人气活动、主题促销等宣传推广体系中,做到资源共享、规模化运作,定期开展系统的、有规律的、持续性的品牌建设与联合营销活动。

2、每次联合营销活动甲方应投入活动总费用金额中的至少20%,并免费提供场地及人员支持,负责联合促销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以及场地安排等工作,作为对乙方借助甲方平台开展各类市场宣传及营销活动的支持。

3、联合品牌宣传与营销活动的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

1)媒体宣传、主题人气活动、总裁签售等;

2)为乙方的品牌代言人在甲方商场内进行宣传活动免费提供厂地及人员支持;

3)其他各类形式的市场宣传活动。

4、甲方将遵循双方紧密合作的原则,在协议期内科学制定活动方案并合理使用营销费用,提前向乙方提供活动方案与费用预算,在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开展联合品牌宣传与营销活动。

5、甲方必须在活动结束后15天内向乙方提供活动总结报告、费用清单和相关发票,得到乙方书面确认后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6、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家居新商场的开店信息以及相关门店的招商计划、政策。

第三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将以下经甲方确认的产品在“红星美凯龙”开设的家居商场内进行销售及展示:

(1) (2) (3) 。

2、乙方应保证所售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服务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遵守“红星美凯龙”对外承诺的有关“产品销售30天内无条件退换货”的制度。

3、乙方及乙方指定的代理商必须遵守“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不得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违反“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规定的活动。

4、乙方需增强对自身产品的研发和服务的投入,不应出现剽窃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乙方保证将其研发的新系列产品、最有特色的产品及新装修方案第一时间在“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内的展位中销售和展示。

5、乙方应积极参与通过甲方组织的各类品牌资源合作活动(包括各项促销活动及公益活动)。

6、乙方在接到甲方通报的“红星美凯龙”全国各城市新开设家居商场的招商信息后,应在甲方确定的招商时间内派相关人员积极洽谈有关入驻事宜,并按本协议约定享有优先相应展位的承租权。超过甲方确定的招商开始时间7天后仍未洽谈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商场的承租权。

7、乙方承诺在协议期间进驻“红星美凯龙”新招商商场数量至少不低于以下标准中的第 条规定:

1)至少不少于家;

2)不低于协议期内“红星美凯龙”所有新招商商场数量的%。

8、为了确保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能够得到落实,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

起的7日内向甲方预付品牌联合营销费用人民币 万元(¥ 元),作为联合营销费用的预付款,由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结算支付相关品牌推广服务费用。

9、每次活动结束后,甲方将根据双方提前确定的活动方案、预算及实际执行情况,与乙方结算当次活动费用,并提供发票和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2、3、4、7、8款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不积极与甲方合作开展有关品牌联合营销活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五条 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无法解决的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协议期满,甲乙双方未再续约的,本协议自然终止。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日期:

联合营销合作协议 [篇4]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 所有制: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 所有制:________

(如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方、丁方……)

联营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决定联合出资建立________公司,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联营宗旨、项目和范围

联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

联营生产(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联营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核算方式:独立核算。

第三条 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公司(或厂,下同)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

甲方投资额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____%。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

现金:________元;

厂房: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机械设备: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专用工具: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原材料:________元;

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元;

专利权:________元;

商标权:________元;

技术成果:________元。(应注明技术检验标准,可否再行转让)

乙方投资额:(略……)

投资缴付日期:

(投资中包括固定资产、物资和专利权、商标权等的,须按期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以土地使用权参加联营的,须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证书。按期将该项土地征用补偿费用为出资份额转入公司名下。)

第四条 联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略)

乙方:________________。(略)

第五条 纳税、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所得,在依法纳税和提取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其余为红利,按股分配: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所在地不同的联营成员,按商定的比例分配利润后,向自己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纳所得税。)

公司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公司债务在出资范围内,按出资和分红比例承担亏损。

第六条 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决定公司的以下重大事宜;

1.决定生产项目、经营方针、长远发展规划;

2.审查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决定公司级干部的任免、奖惩、职工待遇和临时人员的聘用、解雇;

4.审定技术改造措施,决定处理重大事故的方案;

5.听取经理的工作汇报;

6.决定联营合同的变更或中止;

7.决定经理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8.确定董事的报酬,有权吸收和撤换董事。

董事会由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年,[三多范文网 知识的海洋],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但应经董事会认可。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________ 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年。

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 劳动管理、职工的人数、工资、培训及福利____________________(略)。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依期如数支付投资额时,每逾期____(时间),违约方应向公司缴付出资额的________%,作为违约金。

2.由于联营成员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按出资额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中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3.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4.履行协议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第十条 本协议生效之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开设银行帐户和其他筹建事宜。

第十一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银 行 帐 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银 行 帐 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合营销合作协议 [篇5]

甲方:

乙方:

微信营销商家联盟是为促进商家微信用户的快速发展,以提供微信资源商家和需要做品牌宣传商家达成以客户提供产品信息及商家提供宣传平台,微信营销联盟向甲方提供微信活动广告投放资源、提高商家知名度,增加品牌影响力,帮助企业微信增长粉丝,促进销售,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署如下协议:

一、入会准则

1、凡是微信营销联盟会员须是酒店、饭店、酒吧、电影院、大型商超、ktv、连锁宾馆等。

2、凡是微信营销联盟会员其微信粉丝数量需在5000人以上(含5000人)。

3、凡是申请加入的商家、企业知名度较高或口碑较好。

二、联盟成员权利

1、乙方向甲方提供发布活动信息资源平台,供甲方选择。

2、推广范围增加、成本降低:通过整合宣传手册、单页打印二维码、展架、广告等多种形式整体包装资源互换互利,使甲乙双方在外面的推广范围增加,而推广成本却降低。

3、口碑传播:通过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的信息传递和讲解,可形成内外部良好的口碑和信誉。

4、线下促销活动:在一些促销、节日、活动中,甲乙双方可整合各方面资源,参与甲乙双方举办一些大型线下、线上活动,或是联合举办一些大型活动,传播整体对外的商家形象、商家实力。

三、升级增值服务

1、乙方帮助不懂微信营销的联盟成员进行微信营销指导和培训。

2、乙方帮助没有微信的微信营销的联盟成员建立微信公众平台。

3.其他合作约定: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有权利对一切有关自身的事宜做出咨询、沟通。

2、当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举办活动时有权利要求其另一方来协助。

3、甲乙双方联盟为微信营销联盟,将本着互惠互利、各部冲突的原则。

4、甲乙双方联盟后各自须自行选择出联络人员,以保证及时与甲乙双方的联系与执行。

5、甲乙双方每个月须确定一个时间段聚会以保证双方信息的及时汇合与商讨。

6、甲乙双方在本着双赢的基础上必须展现出最大的诚意。(包括价格、产品、服务、对外的媒体宣传、客户资源整合等)

7、甲乙双方须形成商家内、外部的良好口碑与信誉。

8、微信营销联盟内部会员皆是同行业,甲方有权自主选择本次合作。

9、未尽事宜,可另商讨及规范补充。

五、特别约定:

1、甲方均须对持合作消费凭证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产品。

2、甲乙双方不得向对方顾客进行强行推销,如因任何一方自身原因发生的客怨事件,均须由发生客怨一方负责解决,并向对方及客人道歉和赔偿相关损失。

3、甲乙双方相关责任人应该经常保持信息畅通,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相关沟通和调整

以保证双方良好的履行合作约定。

六、保密事项:

协议双方在履行本合约期间对于所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及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

将获知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七、不可抗拒因素:

1、任何一方遇到又不可抗力而全部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延迟履行本协议,双方互

不承担法律责任。

2、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是不自然

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等;如:计算机网络瘫痪、战争、动乱、罢工等。

3、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事件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合同期限因此而顺延。

4、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

八、违约责任:

1、协议各方同意,本合约任何一方违反各自在本合约中所保证,承诺或者是其他条款,

均构成违约,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对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

2、对非本协议双方过错所产生的损失,各方应按照公平原则分担并相互协助向有过错一

方请求赔偿。

九、免责条款

由于目前的技术或者成本无法解决的问题或者由于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约时,由双方

共同商议确定。

十、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

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十一、协议终止(下列情况之一出现时,本合作协议被视为即时终止)

协议期限满;甲乙双方书面协议提前终止本合作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根据合作

协议的约定提前终止;协议终止后,有关客户纠纷由违约方负责承担。同时双方应在30天内

销毁所有使用的对方服务标识。

十二、附责:

1、如本合同中的任何一款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又冲突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和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形式对相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和解释。补充本合同或者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   年。

4、本协议有效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则需要在协议期满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过商谈、修订条款后加签协议,否则期满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5、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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