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开采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bygskkh(20 ) 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拥有的 矿权合作开发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基本框架协议,以推动双方进一步合作的进程。
1、甲乙双方在协议期间就 矿合作开发互为唯一合作伙伴。
2、甲、乙双方同意以乙方控股的方式共同开发 矿资源,甲方保留 的股权, 股权由乙方收购,价款及付款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在合同签订时予以明确。
3、项目建设资金投入按比例出资。甲方同意开发产生的矿产资源以市场价优先供于乙方。
4甲方在本协议签订 个工作日内将矿权相关资料简介交与乙方,乙方根据资料情况安排考察组进行实地考察,并提交报告为乙方公司领导决策依据。
5、甲方同意将其在 其他区域拥有的矿权优先考虑与乙方合作勘探。
6、甲方同意帮助乙方引进 探矿技术,并在该技术引进过程中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和服务。
7、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派人员进入甲方矿权区域组织钻探查验及勘查矿区范围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8、甲方同意积极配合乙方的尽职调查,负责办理该矿所在地的其他手续并为甲方的尽职调查提供必要的工具。
9、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止。
10、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20年 月 日 日期:20年 月 日
矿产开采合作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
乙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丙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以上各方共同合伙人(以下简称“共同合伙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合作投资锰矿开采项目事宜(项目具体情况见本协议附件),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合伙人的投资额和合作方式
1.甲方、乙方以风险投资方身份向丙方提供经营锰矿开采项目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其中,甲乙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贰拾柒万伍仟元整,占出资总额的50% ;乙方出资贰拾柒万伍仟元整,占出资总额的50% 。
2.丙方不出资,具体负责项目生产经营、资金运作及代表本项目负责人对外签订相关文件。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丙方为项目具体执行者,作为回报,甲乙方同意本项目经营的纯利润20%分配予丙方,作为丙方的劳动所得。
3.共同合伙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
4.共同合伙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合伙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合伙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5.共同合伙人将项目转让后,各共同合伙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合伙人委托丙方代表全体共同合伙人执行项目经营的日常事务,包括:
(1)项目成立阶段,代表甲乙方对外签订相关合同及协议;
(2)项目成立后,行使其管理者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丙方有义务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合伙人承担;
4.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所有共同合伙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项目成立后,甲乙双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 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另每月付予丙方作为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人工资作为酬劳。工资金额由三方协商。
第五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丙方与第四方签订的《 》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于本协议后。
3.本协议经全体共同合伙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三 份,共同合伙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月日 月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矿产开采合作协议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乙双方依据《印度尼西亚国家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开采和土地利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一、 矿产开采的合作方式和范围
1、 甲、乙双方采用合作开采、利润分成合作形式,共同开发矿产资源。
2、 甲方提供具有合法矿权矿产区,面积大约为__亩,其地理坐标为:x: y: x: y:
3、 乙方提供投入生产的总资金¥__ 万元(人民币),用于矿产的勘察、开采和销售以及相关的生产设备投入。乙方签订合同后_日内,应按时投入生产资金
4、 双方的股权分配方式:甲方占总股份的__%,乙方占总股份的__%以此股权分配方式合作开采。
5、 矿山开采地点为:
6、 开采范围以行政部门审批后的采矿证标界范围为准。
二、保证金
1、 乙方签订本协议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保证金¥__万元人民币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银行,作为合作保证金。
2、 保证金到双方合作协议终止七个工作日内,甲方退还给乙方。
三、合作开采矿山的权属矿产性质
双方合作开采的矿山性质为_矿,甲方承诺提供所有绝对的、合法的矿山开采及相关证件,并未就该矿山相关权利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担保亦未出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愿意承担全部后果。
四、合作开采方式
1、 乙方总负责该项目的经营管理,并承诺月生产成品量不低于__万吨,甲方委派__名人员,协助配合乙方。
2、 在双方合作开采矿山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采或
转让,也不得与其他方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开发此矿山项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 合作开发期限内,甲方应当确保进矿山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
的道路畅通。
五、合作期限
1、 甲、乙双方同意合作期限为: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本合同到期前_个月,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及变更本合同的,本合同到期后顺延_年。
2、 合作开采期内,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观原因导致的开采期延长,本协议合作期限亦相应顺延。
3、 在合同有效期内间,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没收保证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六、利润分配方式
1、 利润计算方式为:
2、 利润分配比例为:甲方__%,乙方__%。
3、 利润分配周期为:按季度或者按销售情况(协议再定)
七、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矿山按时投入生产资金,每逾期
(时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大写):__万元人民币。
2、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分配利润,每逾期(时间),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大写):__万元人民币。若乙方逾期(时间)不向甲方分配利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 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有其他违反诚信信用的
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方须承担其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的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者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待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继续履行。
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通过
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事件的适当、合理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
轻该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
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不须为此承担责任。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 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也无法控制的,
无法预料或即使可以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等。
九、协议的生效及争议的解决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
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若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力求息事宁人,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应当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纳印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 本协议壹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
甲方:__(签名或盖章) 乙方:__(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__(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__(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__(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__(签名或盖章)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矿产开采合作协议 [篇4]
甲方:
乙方:
现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开采和土地利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矿产开采的合作方式和范围 1、甲、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利润分成的合作形式,共同开发的矿产资源位于 。2、乙方具有合法矿权的矿山面积大约 亩,其地理坐标为:x: y:x: y:3、采矿范围以行政部门审批后的采矿证标界范围为准(或详见附件宗地图)。4、合作内容包括矿产的勘察、开采和销售等。
第二条 合作开采矿山的权属 矿产性质为 ,乙方承诺对此享有绝对的、合法的矿山权、矿产权及相关物权,并未就该矿山相关权利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担保,亦未出租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即承担甲方为筹备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
第三条 合作开发方式 1、甲方负责该项目的经营管理,办理包括项目开采前期的申请审批事宜至最终销售的所有事项。2、在双方合作开采矿山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采或者转让该矿山及矿产,也不得与其他方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开发此矿山项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3、乙方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乙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交付给甲方或者转账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4、合作开发期限内,甲方对矿山开采过程中,乙方应当确保进出矿山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所需道路畅通无阻,如有矿山土地权属与邻近他人矿山边界之间的争议事项发生,乙方应当积极出面协调解决,甲方予以配合。
第四条 合作期限1、甲、乙双方同意合作期限为 年,本合同到期前 个月,双方均未以书面方式提出终止及变更本合同的,本合同到期后自动顺延 年。2、合作开采期内,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观原因导致的开采期延长,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亦相应顺延。3、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 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利润分配方式 1、利润计算方式为: 。2、利润分配比例为: 。3、利润分配周期为【按年( )、按季度( )、或按销售情况( )】(在所选择分配方式后面的括号内打“√”): 。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按时交付资金,每逾期 (时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大写: )。
2、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分配利润,每逾期 (时间),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大写: )。若甲方逾期 (时间)不向乙方分配利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有其他违反诚实信用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方须承担其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待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继续履行。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事件的适当、合理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不须为此承担责任。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也无法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以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单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等。
第八条、协议的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若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力求息事宁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该市应当有仲裁委员会)。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纳印或盖章之日起生效。4、本协议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名及纳印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及纳印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及纳印或盖章):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及纳印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及纳印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及纳印或盖章):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矿产开采合作协议 [篇5]
开 采 证 号:
承包黄牛山矿山代表人。乙方:
身 份 证:
为了加快发展矿业,加强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为了尽快开发该区矿产资源,使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以互惠互利优势为原则,甲方同意将(明泰利山矿冶公司)开采面积扩大至黄牛山矿区,由乙方负责开发、现就将有关甲方乙方开采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于二0一一年十二月份,与博罗县公庄镇大陂丰和田村村小组。及全体村民签定一份开采黄牛山矿产资源承包合同,承包期为拾伍年,承包范围.东/至正山峰,南/至黄姜龙山地边,西/至大陂丰和田铁路小河利山水塘路边,北/至叶屋坝。
二.乙方考虑开采资源成本高问题,乙方与甲方协定以互利双营的原则开采黄牛山矿产资源。
三.甲方同意黄牛山矿区,作为一个新矿区证明。交给乙方开采矿产资源。《开发期限为伍年,期满本协议自动解除》。
四.乙方在黄牛山矿区采矿山一切投资费用管理和一切安全事故以甲方无关。
五.乙方开采出来的矿资源,乙方以保质保量按市价每吨减百分比_______优惠卖给甲方作为合作报酬,付款方式按现金人民币结算。
六.甲乙方在签定此协议应无偿全力支持配合双方一切工作。
七.如政府相关部门核查开采证及开采范围应由甲方出面处理协调。双方许下承诺、共同遵守。共同发展,做到更好。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证人。各一份。
甲方。明泰利山矿冶公司: 乙方。黄牛山矿场承包代表:\
公证人: 2011年____月____日
矿产开采合作协议 [篇6]
甲方:广西宏宝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广西钦州市恒亿矿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互利的原则,就矿产资源合作投资、开发经营项目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协议,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机构成立:
1、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注册,成立“广西恒宝矿业有限总公司”(原广西宏宝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广西钦州市恒亿矿业有限公司为总公司下属公司)。
2、公司地点:
3、领导机构:设董事长一名、总经理一名、财务监理一名。
4、管理机构:设①办公室: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②财务部:负责财务部日常工作③经营部:负责公司产品收购与销售工作。④生产部:负责公司矿产资源开发与加工。⑤安全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及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
二、领导职务与分工:本公司不设董事会,领导职务与分工如下。
黄宏海任董事长: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具体管理办公室、生产部、安全部工作。
钟升扬任总经理:协助董事长分管财务工作。具体管理经营部经营管理工作。
任财务监理:协助董事长、总经理负责财务监管工作。
三、合作项目:
1、开发项目:各种矿产资源整合与投资,主要以高岭土、铝矿、煤矿、铁矿、锰矿、水泥矿、方解石、重晶石等开发加工与销售。
2、合作意向:甲乙双方投资在崇左、钦州地区开发加工销售各种矿产资源。
3、合作方式: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利润共享、风险共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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