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宣传合作协议
一、成都泰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A-C共同注册,根据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1、总投资为 万;
A,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并以本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总共所占股份 ; B,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并以本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所占股份为 ; C,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并以本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所占股份为 ;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本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购买土地、设备、修建厂房、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
2、启动资金万元;
A,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B,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C,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用于本公司的前期开支,包括购买土地、设备、修建厂房、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
3、注册资金为 万元;
A,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B,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C,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到账期限:公司注册完成后,十五日内,注册资金 万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账户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如不能按时出资者视为自动退股。
三、公司名称和经营地点:
公司名称:南充泰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公司地点:XXXXXX
四、职务和分工;
1、本公司设董事会,设董事长与监事,任期三年;
2、由董事会聘请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与管理;
3、公司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所有工作股东皆有知情权,如提出相关问题,主要负责人须做出合理解释和适当的处理。在相关较重要事务上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主要负责人需要对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五、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并转让。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在公司盈利情况下,允许所占比例小的一方优先增加投资比例,但不能超过总投资的50%。
(3)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4)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7)法律、行政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6)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六、利润分配方式:
1、工资支付:
公司在营业之日起,双方在此承诺,双方只在利润分配上不同,其他权利义务相同,双方工资待遇一致。
2、利润分配:
利润和亏损,按各合伙人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公司交纳税后的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
2、股东分红,制度如下:
按照投资人所占股份比例分红,每季度提取当季度的税后利润的4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40%进行股东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后,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
七、经营资金的增加:
在储备资金不足情况时公司还需要增加经营资金,经全部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应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增加出资的情况,能够增加出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认本合同并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
八、退股方式:
1、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并应该向所有股东提出书面申请,股东应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没有清偿公司债务完毕的时候不能撤股。
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此协议)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红比例结算,加上10%的资本公积金,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退回。30%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没有盈利,刚根据公司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出资额股份比例的90%退回该撤资股东。
3、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作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各合伙人确定的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刚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该协议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应。
十一、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公司相关制度并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签定于 年 月 日,一式五份,合作双方生字后生效,合作双方各执一份。
股东:
证件号码:
电话:
联系地址:
股东:
证件号码:
电话:
建材宣传合作协议 [篇2]
编号:
甲方:重庆华墨展览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华夏家博会项目宣传推广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乙方根据本合同要求为甲方项目提供宣传人员到合法的指定区域开展宣传工作。
二、合作日期:
合作期限为: 2015 年 5 月 3 日~ 2015年 5 月 25 日,若双方合作满意可续签。(具体时间以合同签署后起计)
三、甲方权责
1、甲方不得利用宣传人员从事非法、违规、危害到宣传人员切身利益的,以及甲方宣传之外的其他工作,否则由此带来的责任和不良社会影响一切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乙方服务费用;若甲方逾期十日仍未付,则甲方须每日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支付乙方违约金。
3、甲方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工作计划和具体需求(以合同附件形式提供),以便于乙方能参照执行和提前准备。
4、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对本次服务进行监督和管理,若乙方服务较差,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服务达不到标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权责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组织宣传人员到甲方指定时间和地点开展工作。
2、乙方负责对宣传人员的工作进行考勤、工作监管、业绩考核,若有人员不能胜任该工作,乙方须在24小时内调换合格人员,否则乙方按照200元/次赔偿甲方。
3、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支付款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宣传人员工资及一切费用,否则乙方需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不良后果。
4、若甲方所提要求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已经产生的所有费用。
五、合同费用
1、基本费用:甲方根据实际产生的工作量,按105元/人/天的标准支付乙方基本费用;
2、甲方于双方活动结束后10日内,以转账支票形式,一次性向乙方付清一次活动的所有服务费用,甲方付款前,乙方需提供工作量确认单。
六、其他约定
1、甲方委托代理人 与乙方委托代理人 均被合法授权负责本次合作的对接工作,在合作期间双方委托代理人达成一致的附属文件、考勤表、签收单、通话记录、电子邮件、短息记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作期间授权人需要变更的,需要变更授权人的一方需在当次工作开展前向另一方出具盖公司鲜章的书面授权说明,否则当次的合作按照不变更授权人处理。乙方在带客或邀约客户到访前,须向甲方营销经理提前报备,经确认后,视为乙方客户。
2、如遇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双方可协商延后日期或取消本次活动,双方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工作,不得有弄虚作假、虚报人数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虚报部分的五倍给予赔偿。
4、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及费用严格保密,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将本合同内容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本合同总费用的20%(最低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作为赔偿。
5、以上责任及义务,双方需严格遵守,违约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建材宣传合作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___________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县(区)_______地点(商场建筑物)(代理、经销、专卖、批发、零售)专属性经营(_______)品牌________系列产品。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__________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甲方为使乙方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开发和提供适销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最大限度保证乙方的供应。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积极协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乙方按甲方规划进行市场设计和拓展市场网络。甲方承诺在乙方要求下,可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及相应事项,用乙方要求的方式运输到乙方所指定的地点,其运输、保险等费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辅导。作为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必备条件,以保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甲方负责组织品牌宣传,并协同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开展区域性的促销活动,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甲方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甲方的品牌和产品及相关的灯箱广告、pop广告、店铺内外之装潢设计及陈设,由甲方定出vis形象设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辅导。
第五条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在其它区域销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销商经营的区域,乙方如愿发展业务,必须向甲方申请。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不得到其它地方进货。通过市场的细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网点商品供应,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和销售假冒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属区域内网点的零售价格,在甲方建议价格范围内保持统一,不得随意大幅度调价。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经营业务记录,以备甲方的核查。
第六条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商标、商标标识、vis形象设计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乙方具有从甲方指定进货渠道进货并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销售的权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的权利,但属乙方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获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的权利。独立处理协议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所赋予的权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有权推荐、考核所辖范围内分销商或零售商。但推荐的分销商、零售商必须向甲方申请,签定协议、由甲方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
第七条在乙方违背本协议即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恶意窜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协议视作立即终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下列措施:
1.责令乙方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的灯箱及一切有关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乙方自行承担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的一切损失
2.向有关执法机关提出执法请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商品。
3.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
(1)结清与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关系。
(2)不得再进行销售甲方的商品。
(3)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第八条甲方的商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所有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公司司标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内容、标识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诺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范围,擅自制作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的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行营业和运作;不得擅自改变统一的形象进行招牌、灯箱和有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止。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或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_______天内以书面的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协议中获益。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协议签署地为南京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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