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宣传合作协议
甲 方:安徽小说评书广播
乙 方:格调女人美颜生活馆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家有喜事》栏目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共同宣传推广《家有喜事》栏目和格调女人美颜生活馆。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义务保证节目定期进行;
2. 每期节目乙方提供一张两百元现金消费券给节目嘉宾,可体验格调女人美颜生活馆任意项目。
3. 在每期节目直播前乙方先将现金消费券提供给《家有喜事》节目主持人甄珍,由主持人在节目直播结束后赠送给节目嘉宾,并在《家有喜事》结束时由主持人口播一次:感谢格调女人美颜生活馆对本节目的大力支持,格调女人美颜生活馆美丽电话4692234。
三、合同终止
双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五、合作时间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有效期壹年,即从2015年6月1 日至2015 年6月1日。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双方可就延期问题重新协商。
六、 其它
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安徽小说评书广播 乙方:格调女人美颜生活馆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2015年6月1日 签订日期:2015年6月1日
节目宣传合作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发展手机短信增值业务以及有关服务,本着“友好合作、共进双赢”之原则,经认真协商,就业务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
1.合作内容:甲乙双方联合开设短信服务项目,合作项目为《_________》。双方精诚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
2.合作区域:_________省(市)。如扩大合作范围,必须事先告知乙方,便于乙方协调区域合作资源。
3.甲方与乙方共同合作,向移动用户合作提供短信节目服务,并分享因此产生的收益。
4.甲方作为业务运营商,在市场开发和运作、推动及与用户沟通的基础上,促使更多的用户使用短信节目。
5.甲方负责与移动运营商的合作洽谈及推动业务和客户服务、进行市场推广策划及执行,双方担宣传推广费用;乙方负责提供节目软件产品、节目系统维护。
6.关于产品版权:短信节目(包括但不仅限于“节目”中所含的任何程序、代码、算法、文字、图像、声音)的知识产权由乙方拥有。甲方未经乙方正式书面同意,不得对“节目”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和反汇编;不得对“节目”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
7.关于收益分配帐单标准:双方收益分配所依据的帐单标准以移动运营商所提供的本项目帐单为准,合作双方有权要求进行对帐。
8.关于注册用户:注册用户资料归甲乙方双方所有。
9.合作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作期为_________年,期满后双方关系及本协议自动作废。在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可以续签,继续展开合作。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移动sp资质和业务代收费资源,负责新业务的测试和开通。
2.与乙方共同分享短信息节目服务项目的合作收益。并及时将乙方协商的收益部分按月、足额划拨到乙方帐户。
3.甲方必须注意确保乙方及节目的形象与完整,不得利用节目及节目的附属内容从事与本合同无关的活动。
4.甲方提供移动运营商(中国移动)业务计费中使用乙方短信节目用户的业务计费统计报告。
5.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短信节目进行选择、论证、研究,最终确定可以合作的产品,进行发布和运营。但协议签署后,不得用“需要重新论证与研究”之名义终止本合作。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拥有短信节目(包括但不仅限于“节目”中所含的任何程序、代码、算法、文字、图象、声音)的知识产权。
2.乙方必须保证短信节目内容的合法性。对开发的短信节目承担所有责任,包括并不限于知识产权、内容性质等。
3.乙方必须根据短信节目服务的市场发展需要,处理每个项目有关更新换代、技术升级方面的工作事宜。
4.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短信息节目服务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稳定运行。系统出现故障,甲方电告乙方后,必须在4小时内解决。
5.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节目的介绍、市场计划及宣传等文档内容。
6.乙方负责提供合作项目的短信节目服务系统,并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节目的更新。
7.乙方保证信息的准确、及时。因乙方信息错误而产生的纠纷、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
节目宣传合作协议 [篇3]
xx-x与xx网节目录制合作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签约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人:
地址:
电话: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的网络视频推广文化公司。
2、乙方是独立艺员。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诚意邀请乙方艺员 参加 年 月 日在 录制的' 节目共 期。
2、甲方应负责乙方艺员及助理和工作人员共 人此次录制期间劳务费用共计 元(包括但不限于陆地交通、飞机票、保险金、机场建设费等所有的交通费用)。并在录制前以现金方式付清(注:按录制期次当天支付)。
3、甲方保证对乙方艺员录制场地接送车辆 台,录制场地专用休息室 间。
4、甲方支付给乙方劳务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为税后款)(以下称为劳务款项)。
支付方式如下:签约后甲方分当天录制期次以 现金 方式支付定金 元整给乙方。
5、如遇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录制不能如期进行,甲方支付的定金乙方不予退还,并友好协商录制择期进行,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取消此次录制,定金作为乙方前期筹备费用,不予退还。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录制不能进行,定金不予退还,同时乙方可以要求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其他经纪活动的推迟、延误、取消等)。
6、甲方负责乙方艺员在此录制期间的一切人身安全,如因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艺员人身财产损害,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并有权利用责任向第三者追偿。
7、甲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法及其他法律之规定,向税务机关交纳此次录制相关的税费,并负责为乙方代扣代缴。
8、如乙方录制前三天未收到上述劳务款项及相关税票,则本合同自动解除,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在此情况下乙方无须退还已收到的劳务款项,同时保留就所受损失向甲方追究赔偿的权利。
10、如出现与本合同的录制场所不同的情况,乙方有权拒绝录制,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人民币 万元整。
11、甲方无故变更录制时间、地点,本合同自动终止,已付款项不予退还。
12、未经乙方艺员同意现场录播不能用作其他商业用途,不得硬性要求乙方艺员穿着暴露、易引发不良反应的着装,并在录制过程中强迫乙方艺员述说触犯其职业准则及个人隐私的言语,如遇上述情况,乙方艺员有权终止节目录制,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保留对甲方追究并赔偿相关损失的权利。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督促艺员按本合同的规定于 年 月 日 点前到达录制地。
2、乙方负责确保录制工作顺利进行。
3、如由国家级重大演出活动及中央电视台重大晚会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乙方艺员不能如期参加录制,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后另择期举行。本合同继续有效。
4、若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乙方应如数退还甲方支付的当日规定的录制款项。
5、版权问题:如乙方艺员所产生的言论、歌曲等涉及版权问题由乙方负责。
三、争议的解决
如双方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等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解决。并以中国法律为解决争议的适用法律。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五、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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