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出资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为了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改革,落实三好一满意的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减少医疗机构间所承担的风险,增进友谊,经甲方、乙方同意,建立双方医疗资源共享、双向转诊转治、技术合作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方根据双方人才、技术等综合实力,指定对方为其定点技术合作医疗单位。在对方邀请医疗技术援助时(如急诊急救、医疗技术指导等)提供及时的、专业的医疗援助义务。
2、甲、乙方在确认对方技术水平真实、可靠并尊重病人选择的情况下对对方地域范围内的康复期病员、病情较轻者、慢性病患者等,根据就近处置的原则,在尊重病人知情同意权的情况下向对方转诊。对对方转入病员或接待对方病员的医技检查时,按政策法规、管理规范、技术规程提供医疗服务,不歧视、不推诿、不增加病员额外负担,充分保证其诊疗质量。所有病人的转诊、转治,甲、乙方完全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不另列名目,不增加费用,不增加病人的额外负担
3、甲、乙方对定点指导医院的任何会诊、手术、查房及教学,不收取定点医院任何费用。
4、甲、乙方配合并支持对方所在区域的医疗卫生服务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对方所在地的医卫技术人员或人民群众提供医疗护理培训、健康知识教育、送医下乡、大众健康休检,或选择性对重点人群如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重病患者进行干预性医疗卫生服务,并免收一切费用。
5、甲、乙方遇有危急重症病员或疑难病人时直接向甲方请求第一时间内的援助,必要时亲自护送病人到对方诊治。在请求对方技术支援时,如属专家咨询服务,则可直接与专家个人联系;如属特殊检查治疗,可直接护送,亦可与急救中心联系;如需要由对方专家前往会诊、手术、急救、教学等,应和对方医教科联系,不得与对方有关医务人员私下联系技术服务(特别紧急情况除外,事后必须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否则,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与对方无关。
6、甲、乙方到对方参加培训学习、参观学习的人员应服从对方的统筹安排。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议定
五、本协议由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无终止协议时则长期有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公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技术出资合作协议 [篇2]
甲方:**公司
乙方: 带有技术的两个自然人**
甲方与乙方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共识:
一、甲方支付乙方安置费20万元整。此安置费在签定协议时一次性全额支付。
二、股份:甲方总股本金为2500万元整,其中乙方技术干股8%,自创立之日起5年内,乙方所持的干股不占有资产,但享有除资产占有权外的,如:分配、表决等其它权利,5年后,享有含资产占有权在内的全部权利。乙方要求以现金投入股份2%,即:50万元整。此款以借款形式向甲方借款,从签约之日起2年内无息借款,2年后利息按当时银行贷款利息计算,每半年支付一次,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并由乙方在甲方所占股份作担保,即乙方两人所持股份占甲方全额的10%。甲方每年对每个股东(包括乙方)按股份的比例对生产经营产生的税后利润(扣除法定盈余公积及公益金后)进行分红。
三、工资从签订协议开始,每人发放工资为8000元/月,甲方承诺年收益大于50万元(年收益= 两人工资19.2万元整+10%股份的分红若干万元)。
自协议签定之日起计算,不足一年,按月份计算年薪+分红(即4.166万/月)。
四、乙方进入董事会,并可以安排其他一人在财务部工作。此人工资及待遇与其它相同职位的财务人员一样,由乙方指定此人,由公司统一管理。
五、自甲方创立之日起五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
六、自甲方创立之日起五年内,甲方不得辞退、开除乙方,但乙方犯有主观故意损害甲方利益的重大原则性的过错,并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经其它股东一致同意,可以辞退、开除。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带领甲方技术人员不断追求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种类,使甲方产品收率不低于国内同行业厂家,成本不高于国内同行业厂家,在项目建设到建成后的正常生产期间内,如果因为甲方主观因素导致项目建设或者生产停顿并且长期无法开展项目建设或者生产经营业务活动时,甲方应给予乙方200万元补偿金,并且返还初期投入的100万元现金。客观因素导致的上述情况,补偿金为100万元,并且返还初期投入的100万元现金。
七、自甲方创立之日起,任何股东不得在他处从事与此产品有竞争的行业,离开甲方三年内不得从事相同或类似行业,否则应承担200万元的违约金,同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在甲方的一切股份及股东权利。
八、在甲方任职的股东,离开公司三年内方可退股。
九、甲方合并、分立、解散、转让,必须经所有股东一致同意。
未尽事宜,双方商榷。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技术出资合作协议 [篇3]
合作协议甲方:
乙方:
1. 甲乙双方在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该项目观音山旅游观光和向东农业园林苗 圃基地项目。
2. 甲方以现有的观音山旅游观光和向东农业园林苗圃基地项目资源为基础, 更进一步的 开发市场潜力,高效农业相关项目。
3. 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发展农业相关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4. 乙方利用强大的资金力量,开发甲方观音山旅游观光和向东农业园林苗圃基地项目。
5. 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6. 在项目中所涉及到的经费,乙方应向甲方无条件的支付,附有付款凭证,不得有隐瞒 欺骗等行为。
7. 在项目运转中,由甲方安排工程施工相关事宜,政府各部门批文由甲方全部办理。
8. 乙方所投资给甲方的项目,不得高于现行市场最高市场价;并双方通电话或书面材料 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无效合同,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全部负责。
二、权力义务 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合作伙伴,并允许双方在同等条件下共同完成该项目。
1. 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 属于甲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方拥有。13. 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 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三、合作宗旨:
促进高效农业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资 金的平台能力,实现项目顺利开发和建成后的成果利润分配甲方占项目的 30%;乙方占 70%, 如向上级政府申报扶贫款项,按利润同等分配,该项目所有权 3:7 占股。
四、合作范围:
1.农业相关软件,硬件的开发 2.农业相关项目的销售及旅游费用按股份分成 3.人员的培训 4、该项目整块配套如酒店、水上娱乐、成人赛马场等等;双方共同协商运作,方可认可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项目,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润的 3:7%比例分成, 此分成比例可每叁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甲方单方开发的项目,乙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 和分成方式。
六、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 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成员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 在就业期间和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 财资情报,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2的行为均属泄密。
七、其他 1. 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具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在铜仁市不得有其他相应的合 作伙伴进行合作。
2. 本协议有效期为 长期。
3. 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 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 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 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 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甲方:
法定代表:
签定地:
签定时间:
乙方:
法定代表:
签订地:
签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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