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广告位合作协议

时间:2021-11-23 13:33:50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广告位合作协议

甲方:惠州市爱心报刊发行有限公司

广告位合作协议

乙方:惠州市鼎龙广告装饰设计工程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双方合作经营爱心书报亭广告位资源开发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与乙方作为合作对象,共同开发广告位资源,并共同享有该广告位带来的收益。

2、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广告发布手续,并配合乙方做好该广告位的设计和制造工作。

3、 甲方应做好广告位的日常维护工作和用电需求,费用计入公摊成本。

4、 在合同期内甲方应遵守乙方制定的招商操作模式,不得将该广告位以乙方以外的第三方进行相关业务的合作。

5、 甲方享有乙方在广告位招商过程中的知情权。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积极利用该广告位开展广告招商业务,并承担业务开展过程的相应费用。

2、 乙方负责筹资完成爱心书报亭广告位的初装费,具体费用根据制作和安装产生的费用计算。

3、 如在合同签订5年后,该广告位因自然报损需要进行二次投入或大规模维修的,乙方应筹资完成。

4、 该广告位所产生的业务,由乙方向广告投放单位出具正规发票,并承担相应的税金。

5、 乙方有权将与甲方的合作权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

6、 乙方享有该广告位的'使用定价权。

三、利润分配

1、第一年甲方享有广告位百分之利润分成;第三年之后甲方享有广告位百分之60的利润分成;利润计算方式为扣除广告发布的行政报批手续,广告投放单位回报费,广告位的基本制造费和安装费后。

2、 乙方享有广告位百分之利润分成;第三年之后乙方享有广告位百分之60的利润分成;利润计算方式为扣除广告发布的行政报批手续,广告投放单位回报费,广告位的基本制造费和安装费后。

四、付款方式

1、 乙方在收取广告单位的广告投放费后,核算出广告发布的行政报批手续、广告投放单位回报费、广告位的基本制作费和安装费用后,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协议所得得部分。

2、 如因广告单位投放原因造成的广告费未能及时支付或无法支付时,甲乙双方按比例共同享有该笔费用的债权,直至该项费用得到落实后按协议进行分配。

五、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1、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月年

2、 甲乙双方为本合同内的平等主体,应积极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如因任何一方违约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六、争议解决

若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申诉。

七、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相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广告位合作协议 [篇2]

甲方:秦皇岛易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

为积极推进秦皇岛市市区建设步伐,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美化、净化、亮化城区街道。甲方、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同意免费将河北大街、和平大街、西港路、秦皇东大街等所有路灯灯杆广告位交由乙方运营用于发布商用广告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致共同遵守:

第一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路灯灯杆交由乙方运营于商用发布广告(招商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路灯灯杆上的广告位置发布广告。

第二条:乙方出资制作高档双面灯箱广告位。安装高度、大小一致,要使街道更加整洁、亮化,提高城镇街道新形象。

第三条:乙方不得损坏路灯及其符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第四条:乙方不得悬挂或出租第三方发布其不健康和与政策不符的广告。

第五条:乙方有权在甲方路灯上搭电用于灯箱广告使用。使用时间和路灯一致。

第六条:乙方不得于无条件拆除乙方的广告灯箱位,及在不付款的情况下强加于乙方发布甲方所需广告内容。

第七条:在运营期间甲方必须确保乙方不受工商、路政、城-管及其它与其相关执法单位的干扰和执法,不让乙方受到经济利益的损

失。

第八条:乙方负责维护好其路灯广告位,定期检查其安全隐患及时解决。乙方可自行砍去会挡住广告位的树枝,但不得损坏主杆树。

第九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年,自 2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起至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止。

2、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如果乙方欲继续使用该路灯发布广告应当于合同期满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定之日起开始具有法律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广告位合作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双方共同合作经营户外广告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守:

一、 甲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将位于                                       之户外广告位(共计           平方米)作为合作条件与乙方共同开发三面翻广告位,并共同享有该广告位带来的收益;

2、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广告发布手续,并配合乙方做好该广告位的设计和制作工作;

3、 甲方应做好该广告位的日常维护工作,费用计入公摊成本;

4、 甲方应解决广告位的用电需求,费用计入公摊成本;

5、 甲方在第一年享有该广告位40%的利润分成,第二年之后的合同期内享有该广告位50%的利润分成,利润计算方式为扣除广告发布的行政报批手续费、广告投放单位回报费、广告位的基本制作费及安装费后;

6、 在合同期内甲方应遵守乙方制定的招商操作模式,不得将该广告位与乙方以外的第三方进行相关业务的合作;

7、 甲方无条件享有该广告位单面         平方米的自身广告发布权,发布费用及制作安装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8、 甲方享有乙方在广告位招商过程中的知情权。

二、 乙方权利及义务

1、 乙方筹资完成该三面翻广告位的初装费,具体费用根据制作和安装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

2、 如在合同签订五年后,该广告位因自然报损需要进行二次投入或大规模维修的,乙方应筹资完成。

3、 乙方应积极的利用该广告位开展广告招商业务,并承担业务开展过程中的相应费用;

4、 该广告位所产生的业务由乙方向广告投放单位出具正规发票,并承担相应的税金;

5、 乙方在第一年享有该广告位60%的利润分成,第二年之后的合同期内享有该广告位50%的利润分成,利润计算方式为扣除广告发布的行政报批手续费、广告投放单位回报费、广告位的基本制作费及安装费后

6、 乙方无条件享有该广告位单面         平方米的自身广告发布权,发布费用及制作安装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与甲方的合作权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

8、 乙方享有该广告位的使用定价权。

三、 付款方式

1、 乙方在收取广告投放单位的广告投放费用后,核算出相应的广告发布的行政报批手续费、广告投放单位回报费、广告位的基本制作费及安装费后,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协议所得部分;

2、 如因广告投放单位原因造成的广告费未能及时支付或无法支付时,甲、乙双方按比例共同享有该笔费用的债权,直至该项费用得到落实后按协议进行分配。

四、 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为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17年9月1日(扣除筹款期及制作安装期2个月);

2、甲、乙双方为本合同内的平等主体,应积极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如因任何一方违约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3、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政府行为、自身责任以外的火灾、水灾等)造成的损失,双方均可免责:

五、 争议解决

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申诉。

六、 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之同等法律效力。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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