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车体合作协议
甲方:**县城区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繁荣**县公交事业,方便乙方业主的实际需求,根据相关广告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并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作内容:
1、乙方在甲方所属的位于县汽车总站旁***超市门前的公共汽车其中一块站亭投放车身广告, 该块站亭:长 m× m前后侧各一幅,双方的合作期暂定 年(即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价格在原基础上每年递增10%。。
2、乙方以每年 元/辆的价格(含制作发布费及税费),使用甲方位于上述地点的其中一块站亭投放广告。广告的内容和形式要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所定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张贴。在广告发布期内,乙方需要更换形象画面内容,由乙方支付制作费和人工费,每辆1200元/次。
3、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即付合同总额的50%广告发布费5500元人民币,六个月后付清余款5500元人民币。
4、广告发布期内,双方有义务维护其广告画面及站亭的干净,定期进行维护,以保广告发布效果。
5、甲、乙双方各自经营的业务与对方无关,需各自履行相关的义务与责任。
6.如国家政策全部不允许发布广告,本协议可以自动终止,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月份数结款,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有违约,违约方将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三、本协议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平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县城区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广告车体合作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燕城医院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提供公交车座椅后背给乙方作广告宣传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公交车座椅后背做车套广告,租赁广告车辆为 共计
二、租赁时限为一年,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每部车每年费用计 元,合计费用 元整,合同期满, 如有续约乙方在同等的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三、租凭费用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预先支付总金额的50%,剩余余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陆拾天内付清。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发布的广告需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在广告发布期间有权保护好广告的完整和整洁,如果车套在发布期间发现脏乱现象甲方可以随时联系乙方做好保洁或更换的准备,不得擅自丢弃会撤换,如有掉落甲方有义务帮忙套好,乙方将每季度换洗一次。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授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广告车体合作协议 [篇3]
甲方:张掖市甘州区丰华综合经营部
乙方:张掖市潮辉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给甲方车辆制作车体广告,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
1、甲方确认设计稿后,乙方不得修改。
2、甲方要求乙方制作时所用的材料为车身广告专用贴;
3、乙方制作的甲方车体广告,2年内不得变色,如有变色,乙方无条件重新制作。
4、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制作的`车体广告每平方米为人民币36.5元,其中甘g18200车为15.2平方米,甘g58498车为14.35平方米,甘g55361车为14.35平方米;共计43.9平方米,合计:1602.35元。乙方制作张贴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款项。
5、甲方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到爱护车体广告,如人为刮破、涂色,乙方概不负责。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广告车体合作协议 [篇4]
甲方:
乙方: 日期:项目名称:公交车车体广告
甲 方:和林星空快讯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编号: 法人身份证号码: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编号: 法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就甲方与乙方公交车车体发布广告事宜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性质:
1.1 甲方拥有公交车车体广告发布使用权,乙方为甲方提供车辆。
1.2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双方各自对所提供的授权和服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合作内容、合作期限
2.1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为乙方的公交车车体广告全权负责(设计、制作、安装),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2.2 乙方一共拥有公交车 40 辆, 40 辆公交车车体广告交由甲方使用。
2.3 乙方授权甲方: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拥有2.2条款中 40辆 公交车车体广告位的代理权,乙方可以开展广告招商业务,但制作权必须归甲方所有。
2.4 双方合作有效期从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合同到期时甲方有优先承包合作权。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有义务做好由乙方征订的广告客户的解释、协调关系等工作。
3.2 甲方不得将此协议授权用于其他方面。
3.3 甲方必须保证广告的表现形式、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有义务提供给甲方本协议所涉及权力的所有相关法律证明文件。
4.2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监督、建议权。
第五条:利润分配:
5.1 双方合作期间车体广告利润五五分。
5.2 收费由甲方统一收取,乙方不得收取。
第六条:保密责任:
6.1 甲乙双方均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在合作期间所了解的对方所有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本条款在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期满后仍适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协议终止:
7.1 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协议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车体广告利润的3倍赔偿对方。
7.2 合作协议期满终止。若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八条: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8.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8.2 本协议的执行中,如有运输部门或其他执行部门干涉,不许做车体广告,或收取其它费用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来承担。
8.3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签名) (签名)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广告车体合作协议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美化停车场环境,提升停车场服务档次及质量,甲乙双方就乙方使用甲方所经营管理的停车场门头,墙体等有关停车场装饰合作方面事宜,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协议中各项条款。
1、合作期限
经双方协商,合作期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续约通知,否则协议到期后将自行终止。
2、合作方式
经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将对甲方所属的停车场门头,墙体进行装饰及整改更换门头或在其墙体安装广告画面,由乙方提供装饰用展板,展示内容及图片,并负责后期的安装和维护,如有破坏有乙方负责。
广告牌具体规格以建成面积为准。
3、双方义务与权利
①、甲方有权在乙方安装前知道装饰板制作的尺寸大小,以确保甲方不会因为此装饰带来安全或声誉影响。
②、甲方如发现乙方所有的广告画面等破损,应及时通知乙方,有乙方重新安装,以保证画面的美观。
③、乙方保证安装在甲方停车场的装饰展板美观,漂亮,能有效的美化和改善甲方停车场的环境。
④、乙方保证“装饰板”媒体内容广告发布的内容的合法性(不违反国家相关广告法规)。
⑤、乙方应按年(12个月)支付费用。
⑥、乙方应遵守甲方场地的要求和规定。
4、协议生效与终止
①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②协议中止:本协议遇下列情况发生时可由任何一方中止。
a、任何一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b、任何一方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对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c、任何一方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对方及相关联用户权益的行为,对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d、其它政策、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
5、争议处理
①本协议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②协商未果最终由西安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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