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技术合作协议

时间:2022-08-04 01:18:26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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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技术合作协议

建设工程合作协议书

工程建设技术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调、本着长期合作、互惠有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 合作内容

二、双方责任与权利

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负责利用自己的社会资源承接各种类型的项目工程。

2、甲方派出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工程的管理。

3、甲方派出的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的收入在项目上支取,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乙方责任与权利

1、工程项目实际施工的组织、管理工作由乙方承担。

2、工程实际承建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种费用支出全部由乙方自行解决。

3、因承接工程需要挂靠其他公司的,寻找挂靠公司的工作由乙方完成,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利益分配

四、保密条款

本协议作为机密文件,甲、乙双方在此协议生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双方不应将此协议透露或出示任何公司或个人,也不得泄漏对方的商业秘密。

双方承诺对对方客户信息、技术资料以及双方的合作内容不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涉密人员范围:双方领导、项目组成员及有关人员。

五、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给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协议的生效与补充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后长期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

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2012年 月 日

工程建设技术合作协议 [篇2]

工程建设监理合作协议

甲方:陕西林华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乙方:陕西大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目前市场需要,强强联合、强弱联合,共同发展,双方合作进行工程建设监理,为了明确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使用“陕西林华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在陕西省内开展监理业务,并提供开展业务所需资料及与承担项目相关的其它必备资料、文件、证书和证件,由乙方独立承揽业务并实施项目监理工作。

二、乙方承接的监理项目必须经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方能实施监理,高层及大型工程项目,原则上由甲方委派总监理工程师,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在监理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提供与合同内容一致的“陕西林华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印章及启用文件,及时提供办理监理项目备案的有关文件,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印章押金贰万元。工程竣工备案后,“××项目监理部”印章连同项目资料一并交回甲方,押金退回乙方。乙方使用监理部印章出现的任何债务及工程事故责任。

四、甲方对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管理办法,乙方承担独立承揽业务和所监理项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及应缴国家税款。

五、法律责任:双方各自履行各自企业的法人责任及人员管理责任,不得损害对方的信誉和利益。

六、双方同意按工程监理合同费用总额的12%收取交纳管理费。

1.合同金额小于25万元时,在乙方收到第一次监理酬金时,一次交清。

2.合同金额大于25万元时,在乙方收到前两次监理酬金时,按每次50%的比例,分次交清。

3.业主所需发票由甲方提供,税款由乙方交纳。

七、乙方承担的监理项目,其监理酬金必须全部进入甲方指定帐户。在酬金到达指定帐户后,甲方按双方约定的上交管理费的数额及比例,有权直接扣除,其余款项应及时支付给乙方。

八、甲方要求必须按照甲方现行项目管理制度履行监理职责,按时参加例会、上报月报等。乙方承担的监理项目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通信设施,各项制度上墙,并配备计算机等办公用品。

九、乙方代表甲方实施工程监理,甲方有权到监理部监督检查工作,同时有技术指导的义务。乙方在实施监理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监理规范及政策法规,热情为业主服务。同时乙方每个监理项目向甲方移交一套完整的工程项目监理资料,即(监理部项目监理组成人员一览表、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间旁站记录、例会纪要、工程工作总结、评估报告、监理业务手册、竣工备案表等资料)。

十、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本着相互谅解、相互支持、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如果乙方不按时交纳管理费或违反

协议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协议。

十一、甲、乙双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协议书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双方合作期限为肆年,二OO四年十一月至二OO八年十一月止。

甲方:陕西林华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陕西大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 二OO四年十一月九日

工程建设技术合作协议 [篇3]

有线数字电视工程合作建设协议

甲方: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

地址:邢台市泉北西大街1622号

乙方:

地址:

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建设部《关于加强有线广播电视设施建设管理确保有线广播电视安全传输的通知》之规定,满足客户安装有线电视的需求,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范围、内容

1、合作范围:地址、小区名称、楼数、有效总户数

2、合作内容:与有线数字电视有关的管道、网络工程设计、建设。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小区楼外有线数字电视管网设计、建设。合作范围内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线路敷设、设备安装、用户开通。甲方为每位有效用户安装一个有线数字电视接口。

2、乙方缴清工程费,具备施工条件后,甲方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建设、安装、开通(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除外)。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使用的业务和相关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3、施工期间甲方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定,如发生人员意外伤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

1 协议编号:yxszds --2015

害由甲方自行负责。

4、楼外管网及庭院管网开挖后,甲方负责管沟的回填,乙方负责地面硬化。

5、本合同所涉及的小区内楼前管网及整个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由甲方建设、维护使用,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新建小区近、远期规划及总平面图等相关设计图纸,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乙方设专人配合甲方进行数字电视网络设计建设、施工工作。

2、小区楼内接入网(包括配管、光接收机和放大器等设备安装箱、单元分线箱、层间分线盒、墙内暗管、管道井桥架、配套电源、单元人手孔至楼道设备箱连接管等)在乙方建设楼房的过程中配套建设,接入网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甲方技术标准和要求,并长期无偿提供给甲方单独使用。

3、乙方应按协议约定的费用及期限足额缴纳工程款。

4、乙方在敷设其它管线、设施及路面硬化过程中有义务对甲方的管道、网络线路和设备进行保护,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管道损坏、线路不通等后果由乙方负责。

5、施工中乙方无偿提供水、电并清理施工障碍,无偿为甲方提供能安全存放工具及材料的库房,为甲方所安装的设备提供合适的建设位置及电源。

第四条:费用及缴费方式

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工程费(大写):(小写):此费用为最终结算款。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向乙方开具正规发票。

注:入户线(楼道分支器至用户终端之间的同轴电缆)长度每户不超过10米,超过部分乙方向甲方另行支付。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转让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协议规定的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当乙方将管理权利和义务转让时,由乙方负责联系甲方和接管方签订相同义务的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负责因违约引起的一切后果,并承担相应的赔偿。

2、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此协议,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违约行为而造成的法律责任,并还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邢台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免责条款

1、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业务时,甲乙双方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予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证明,若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告知,则应在不可抗力结束之日

起7日内告知。

2、 在不可抗力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本协议应当继续履行。

第九条: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截止到本小区房屋竣工、交房全部完毕时为止(以单户房屋交接钥匙为准),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附则

1、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2、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签订后,经双方协商签订的其它补充协议,均视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 法定代表:

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

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工程建设技术合作协议 [篇4]

项目框架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由甲方投资建设的 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经甲、乙双方初步协商决定该项目由乙方负责工程施工,承包方式为施工总承包,现就该工程建设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框架协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 项目规模:该项目规模分期建设,一期项目的项目用地约 万平

方米,投资额约 元,项目总投资约为 元; 工期要求:建设工期: 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内容:乙方承包甲方项目总投资额为: 亿元的整个项目的

施工任务,(包括:土建和安装工程,以及所有配套设施。)

二、计价及付款方式

1、计价方式:本次项目竣工结算采用方式;该项目建设工程取费标准为: 类,材料价格取费标准按工程施工期

间的XXX省平湖市政府发布的市场信息价执行,人工取费标准按XXX省发布的最新人工费取费标准及相关文件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按实结算,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根据监理和发包人的签证相应调整工程量。其单价的确定按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的有关文件规定,参考XXXX版《XXX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XXXXX版《XXXXX省安装工程计价表》及《XXXXX省最新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相关文件规定;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办理签证手续,竣工后按实调整。根据甲方要求本次项目结算下浮 。

2、付款方式:(按月进度付款)

(1)施工单位人员进场七天内付合同价的 ;

(2)按每月已完工程量的 %支付工程款;

(3)主体结构封顶付已完工程总量的 %(每月进度款不扣除);

(4)审计结束后付审计价的 %(扣除之前支付的工程款)

剩余的 %作为保修金;

(5)保修金退还:竣工期满一年退 %,竣工期满二年退 %。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需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图纸和技术资料,以便乙方能够及时的完成工程预算,乙方在收到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完成本工程的预算工作,并上报甲方审核。

2、甲方需要完成本工程前期的相关准备工作,做到‘三通一平’符合乙方的施工条件,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甲方需要向乙方出具‘进场施工通知书’或‘中标通知书’。

3、甲方提供本工程已经具备开工条件的手续:

1)、(包括附件);

2)、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3)、规划部门签发的验线通知书;

4)、在指定监督机构办理的具体监督业务手续;

5)、经建设部门审查批准的及;

6)、审查;

7)、驻工地代表;

8)、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协议书。

4、甲方须提供该项目工程款支付的担保。

(二)、乙方责任

乙方在接到甲方出具的‘进场施工通知书’或‘中标通知书’后,七天内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施工队在七日内必须进场施工,如乙方不能按期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保证金支付及退还

1、该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为现金:整);

2、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且甲方提供完本工程已经具备开工条件的手续和该项目工程款支付的担保后,乙方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书且桩机机械设备进场七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项目保证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整),最迟延长期不得超过七天,如乙方不能按期交纳该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让乙方退场;

3、乙方向甲方交纳项目保证金之日起算两个月,甲方一次性向乙方退还该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现金: 元(¥: 元整),最迟延长期不得超过七天,如甲方不能按期退还该项目合同履

约保证金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或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30000元/天的违约赔偿,但最长延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天,同时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工期延误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2、乙方如不能按期完工交房,逾期按照30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进行处罚,但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天。

3、若甲方不能按要求退还该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和不能按合同条款进行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让担保方承担甲方的所有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为一式六份,甲、乙合担保方各持两份,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

订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据,相关条款不得违背本协议相关内容,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签订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甲 方: 担 保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担保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建设技术合作协议 [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江苏省如皋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规划馆建设工程(简称文化广场)交由乙方总承包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 涉及的工程:

一、工程名称:如皋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规划馆建设工程。

二、工程地址:如皋市惠政东路以北、解放路以南、府西路以西、新城花园以东。

三、主体工程概况: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规划馆等。

四、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

五、工程造价:暂定约为1亿元,最后造价为审计部门的审计决算价。

六、工期:工程拟于xx年7月底前进场筹建,xx年底全部主体工程封顶,xx年5月底前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给甲方使用,约为9个月。

七、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土建、安装(水、电、弱电、通讯、消防、室外附属总体、绿化、空调安装、电梯设备安装等)室内外装饰装修。

八、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九、质量标准:达到优质工程,并获得中国建筑行业鲁班奖。

第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甲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50%。

2、其余50%的工程款在全部工程交付给甲方后2年度内付清。即一年期满甲方支付乙方30%工程款,二年期满甲方支付乙方除5%质量保证金外的其余工程款。甲方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支付乙方利息。

3、本协议中未明确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工程结算约定:

甲方按bt方式执行,按国内通行惯例,由如皋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担保(担保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重要附件,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按5:3:2的比例,分三年支付乙方垫付的建设款。工程造价根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xx)及省市现行有关定额规定执行,材料价格执行如皋市施工同期造价信息指导价执行,没有指导价的由合同双方认质认价,并经审计部门审计决算后,以造价不下浮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第四条

1、甲方应极力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施工手续,相关费用的承担按国家规定执行。

2、管理班子:乙方为建筑工程国家总承包一级资质,乙方选派公司管理人员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管理制度先进、设备优良、施工队伍素质高、擅长本类结构施工的优秀项目部参加施工。

3、乙方保证“合理安排、精心施工”,把质量摆在第一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并做到“目标管理,全过程监控”。

4、乙方保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施工规范,确保本工程无重大事故发生,负责所有治安保卫、消防、市容、保洁、卫生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合格工地”和“文明施工工地”如果工程出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由于自身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顺利施工或停止施工10天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场,乙方自愿承担500万元违约金,退场后的工程价款按已完工程量审计决算结算。

2、乙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所有工程由自己施工队伍直接施工,不得发包、分包、转包,如有上述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补充协议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政府

乙方:浙江中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单位:如皋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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