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渠道合作协议

时间:2022-08-03 23:33:43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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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渠道合作协议

编号:

贷款渠道合作协议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     行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合作院校):

联系电话:

地址:

为支持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学生完成学历,促进全民素质的提高,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经友好协商,就个人助学贷款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双方承诺坚持平等互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第二条 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个人助学贷款业务,以便协调工作。

第三条 甲方为确保与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如下:

(一)对乙方推荐前往甲方申请个人助学借款并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保证在收妥借款人全部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同意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乙方。

(二)甲方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个人助学贷款运转情况和其他资金信息。

(三)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已贷款的学生名单和贷款的偿还情况。

第四条 为保障与甲方合作的顺利进行,乙方承诺如下:

(一)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个人助学贷款的宣传营销工作。

(二)乙方对贷款学生的情况应进行审查,向甲方开出《个人助学贷款推荐书》,对贷款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状况、身体情况、家庭情况及还款来源写出鉴定材料。

(三)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个人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定期向贷款行出具借款人的学习、健康、品德情况。

(四)贷款学生出现足以影响贷款回收的特殊情况(如退学、休学、被校开除、生病住院等),乙方应及时将此情况通知甲方。

(五)乙方应协助甲方回收个人助学贷款,对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应扣押《毕业证》和《派遣证》,并及时将其欠款情况通知借款人的用人单位,督促其偿还贷款。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终止

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或未尽事宜,双方承诺经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同意不得提前终止。确因客观原因,一方需要终止协议时,应提前通知合同另一方,共同就协议终止后的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 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建设银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五年,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合作期满后,双方就是否延长合作期限可另行协商。

合同期满后,甲方不再发放新的贷款,但合作期内发放的尚未收回的贷款,乙方应继续履行协助甲方回收贷款的义务。

第八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贷款渠道合作协议 [篇2]

甲方:永登县财政局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登县支行

丙方:永登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为了深入推进省委“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农行甘肃省分行金融支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合作协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本协议。

??? 第一条?合作事项

??? 甲乙丙三方密切合作,充分发挥甲方财政资金杠杆和引导作用、乙方金融机构的融资优势、丙方担保增信优势,积极为“三农”服务,支持6个贫困乡镇62个贫困村及全县16个乡镇能够帮扶、辐射、带动贫困村农户发展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双联”行动,加快贫困乡、贫困村脱贫致富步伐。

??? 第二条?合作内容

??? 自2012年起,甲方连续5年会同乙方审核同意,对审批发放的“双联农户贷”、“双联产业贷”申请财政贴息,上报省财政厅、省农行审核。丙方为“双联惠农贷款”提供全程全额担保、合作范围是“双联惠农贷款”项下的贷款。

??? 第三条 贷款品种及担保对象

??? 本协议项下贷款品种为“双联惠农贷款”。具体分为“双联农户贷”和“双联产业贷”两种类型。

??? 担保对象为从事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等农林牧渔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以及能够帮扶、辐射、带动农户的种养大户、运输大户、多种经营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企业。

??? 第四条 贷款利率及担保费

??? 乙方“双联惠农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由甲方全程全额申报财政贴息。丙方担保费实行优惠费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40%收取担保费。贷款户偿还贷款后,担保费由担保公司一次性全额返还。

??? 第五条?贷款担保方式

??? 按《永登县‘双联惠农贷款’担保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 第六条?保证金的缴纳及管理

丙方在乙方指定经营机构开立保证金专户,并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交纳保证金:

由丙方按照贷款金额的20%逐笔或者分批次存入保证金,以后年度根据合作情况可作调整,保证金为定期存款。

保证金存入保证金账户后作为贷款的担保,在贷款款未全部清偿前,丙方不得动用。当贷款到期,借款人未按时清偿时,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扣收上述保证金用于清偿贷款。如丙方保证金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的,丙方应继续履行代偿责任,直至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为止。

丙方代偿后导致保证金余额或比例达不到本协议要求的丙方应当及时补足。

第七条 ?担保合作额度核定

乙方按照农总行有关规定,原则上放大倍数为5倍。

第八条 ?三方的权利义务

??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督促丙方在乙方开立贷款保证金专户和结算账户,并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存入保证金和资本金。

2、甲方协调丙方和乙方当地经营机构依据本协议签订担保合作协议。

??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贷款的自主决策权。开展贷款的准入、调查、审查和审批工作,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对象及时发放贷款,并做好贷款发放后的日常管理。

2、对于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贷款,贷款逾期的,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承担相应代偿责任。

3、乙方可对丙方设定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缓冲期,缓冲期结束借款人仍未偿清贷款本息的,由丙方履行代偿责任。乙方有权直接扣收丙方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代偿贷款本息的,乙方有权从丙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扣除资金用于代偿贷款本息。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的,乙方有权继续向丙方追偿。

4、上述保证金及结算账户内的资金由乙方按照人民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存款利率付息。乙方尽可能为丙方账户内的资金提供划转和理财服务,确保资金保值增值。

??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有权对贷款对象进行核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担保。

2、丙方与乙方就具体贷款事宜签订担保合作协议。

3、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缴纳双联惠农贷款保证金。

4、丙方承担代偿责任后有权对借款人进行追偿。

?? 第九条 ?风险防控机制

1、双联惠农贷款由县人民政府承担第一责任,甲乙丙三方是直接责任部门。建立县级财政风险基金等防控机制。

2、由各乡镇政府、村委会协助乙方、丙方开展贷后管理工作,对于出现影响贷款偿还的风险状况,村委会、乡镇政府要及时告知乙方和丙方,协助乙方和丙方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同时,甲乙丙三方共同创建信用乡(镇)、信用村。

第十条 ?联席机制

甲乙丙三方建立定期联席机制,按季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交流、协调与沟通,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支持“双联”行动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双联惠农贷款全部清偿完之前有效。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其它

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持两份,效力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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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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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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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丙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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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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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约时间:

??????????????????????? 签约地点:

贷款渠道合作协议 [篇3]

为了帮助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可对在读学生发放无担保贷款。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1.甲方向乙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2.甲方为借款人提供的大学生助学贷款额度为:学费贷款最高不超过乙方的学费收取标准;生活费贷款最高不超过本地的基本生活费标准。

3.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助学代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四年。

4.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5.甲方负责对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及担保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乙方。

6.甲方负责到乙方指导借款人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等资料。

7.甲方经审批同意贷后,按学年及时将学费贷款直接划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按月(除2、8月外)将生活费贷款直接划入借款人的活期储蓄账户(或牡丹灵通卡)。

8.甲方负责追索借款人违约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以乙方为单位,在就学的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违约行为。

二、乙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9.乙方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借款人的助学贷款申请,确认借款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将有关资料及乙方的审核意见送至甲方。

10.乙方负责为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落实介绍人和见证人,并督促介绍人、见证人履行其职责。

11.见证人如调离学校,乙方需负责督促其继续履行职责;见证人如出国、死亡、失踪等,乙方需指定新的见证人继续履行见证人的职责。指定新的见证人时乙方需向甲方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12.乙方负责召集借款人统一办理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等手续。

13.乙方须及时将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违约行为或者发生转学、休学、出国留学或移居、退学、开除、作伤亡、失踪等情况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

14.乙方应在借款人毕业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关借款人的毕业去向、就业单位名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变化情况,并协助甲方办妥借款人还款确认手续。

15.乙方协助甲方清收借款人尚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在借款人毕业时,将其未清偿贷款本息的情况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同时抄送甲方。

16.要求学校对贷款学生档案、毕业成绩、毕业分配去向、联系方式进行微机化管理,并根据银行需要随时提供有关信息。

三、违约责任

17.甲方违反本协议第7条,应将贷款连同罚息一起付给乙方(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18.乙方违反本协议第9、11、1 3、14、15条,造成甲方贷款本息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事宜

1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借款人助学贷款本息清偿后终止,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0.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行长:(签章)______________ 校长:(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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