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代理商合作协议

时间:2021-11-22 16:21:42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代理商合作协议

编号: 甲 方:陕西同兴网络信息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商合作协议

乙 方:

一. 总则: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申请成为甲方设备租赁代理商,为推动双方共同事业的繁荣和发展达成以下协议: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建立健全的区域业务拓展体系。

1.2甲方应配合乙方在所属区域内进行市场宣传和推广活动。

1.3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业务推广过程中进行检查和监督。如果乙方有不符合本协议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制止,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罚。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有权享受陕西同兴公司对代理商提供的广告支持和奖励政策,在所属区域内的正常正常业务推广的政策保护。

2.2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享有甲方授权的“陕西同兴设备租赁授权代理商”称号,在所属区域内有权以“陕西同兴设备租赁授权代理商”名义从事一切有关设备租赁的合法商业活动。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授权范围以外产品的经营活动。

2.3乙方有义务承诺维护陕西同兴公司设备租赁品牌形象,全力宣传和开拓市场,不断

提高设备租赁业务在所签区域的市场份额。

2.4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作好区域推广及市场调研等活动,及时收集有关信息并向甲方陕西同兴网络信息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协议文件反馈。

二.协议条款:

1.授权及签约:

授权:甲方授权乙方为 省(自治区) 区域“设备租赁代理商”,授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授权有效期内,乙方目标任务量为 元/月,全年总任务量为

2. 乙方所按季度所完成的任务量低于80%时,甲方有权无条件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三.市场支持政策:

1.政策支持:在签约的代理所覆盖的区域内,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授权代理;

2.可享受甲方授予仅针对乙方自身所覆盖区域的特殊推广活动的支持(需提前提价活动计划到商务部,报批);

3.重点标案的投标支持(资质、名义、资金方案等); 四.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乙方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A、 乙方不能积极进行所负责市场的业务开发,且甲方协调后仍然不能改善。

B、本协议有效期未满,乙方因违规(乙方乱价行为,经甲方协调后,仍不能改善)。

C、乙方经营管理状况恶化,不能有效执行陕西同兴租赁业务政策或不能完成加以双方协商的目标任务量。陕西同兴网络信息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协议文件

2.乙方提出终止协议,经甲方确认后,可以终止协议。

3.协议的延续:协议有效期满,本协议自行终止,甲方将优先考虑乙方续签合同。如果双方经协商续签本协议,应在协议终止前一个月续签。

五、保密及知识产权

双方有义务为对方保守在履行本协议时所获取的、或通过其他渠道所获取的一切商业秘密。 六、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书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 

2.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期限届满,本协议自动终止。

3.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在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应如实填写《代理商注册登记表》,向甲方提供本企业工商部门年检过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甲方:陕西同兴网络信息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代理商合作协议 [篇2]

编号:snkc 甲方:北京中鸿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乙方:

第一条 协议总则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令和规章,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促双方共同遵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如有涂改,增加或删减均为无效协议。

第二条 代理条件

渠道以在线直充方式在 地区内进行分销。

2、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 乙方自行解决营业场地及必要的配套设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 甲方有权代理陕西电信用户提供电信全业务充值服务(以下均称“空中充值”)并授权乙方通过其自身

第三条 佣金结算

1、 乙方代理“空中充值”业务的佣金为乙方上月有效充值数据总销售额(即成功向中国电信手机、固话、宽带用户充值的金额)的 %(税后返点)。

2、 结算方式为: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与甲方结算后,每月1日甲方将乙方上月应得酬金直接划入乙方的充值系统(额度)内。

第四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2015年 月 日起生效,协议期限自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至3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如甲、乙双方无异议,协议有效期自动延续至2015年12月31日,协议到期后,根据合作情况进行续签商定。

第五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代理 “空中充值”业务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2、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空中充值”业务的相关宣传资料及操作手册,并为乙方提供业务培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进行客户投诉的处理,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处理。

3、 甲方保证“空中充值”业务的合法资格及正常运行,为乙方提供充值等相关服务。

4、 甲方根据规定向乙方支付“空中充值”缴费业务的代收费佣金。

5、 甲方为乙方提供充值数据服务,并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酬金。

6、 如中国电信陕西分公司调整甲方代理充值酬金标准,甲方有权相应调整乙方代理手续费标准,但至少提前5日告知乙方,如遇价格调整,乙方可选择继续合作或于价格调整前单方解除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1、 乙方应维护甲方商业形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并严格遵守甲方相关的业务管理规定,接受甲方及电信公司的业务监督和管理。

2、 乙方充值业务应按甲方要求悬挂空中充值显著标识和相应的空中充值宣传资料。

3、 乙方应对客户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组织、个人提供或泄露客户资料或客户通信情况有关的其他资料。

中国电信“空中充值”业务代理合作协议

4、 乙方负责告知用户缴费成功,并引导用户查询所充值话费。

5、 乙方应诚信经营,及时为电信用户办理充值服务,如有失误应及时更正,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双

倍的罚款。

6、 乙方禁止挪用、虚开、转让及倒卖电信公司发票,否则按相关管理规定处罚。

第七条 争议解决及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效力、解释或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效,任何一方有权向管辖权法院提诉。

甲乙双方因自然灾害,政府禁令以及其他任何双方在签约时所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而造成不能履行本协议,双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须尽快将发生的时间通知协议另一方并附上证明材料。

【以下无正文】

甲 方:北京中鸿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乙 方:

营业执照: 610103200005898 身份证:

地 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407号3F 地 址:

电 话:029-84247950 电 话: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代理商合作协议 [篇3]

金善雅(微代理)合作协议书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范围

乙方负责甲方金善雅品牌产品销售及客户服务工作,并严格执行甲方给予的市场指导价格,服务范围仅限于微信,有赞微小店,微店渠道。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授权乙方金善雅品牌销售权,并指定乙方在微信、微店渠道进行金善雅产品的推广销售工作,并向乙方提供金善雅官方授权商户编码,可供查询。

二、甲方应及时对乙方的订单做处理,尽快发货;同时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代理业务相关的文件与资料,向乙方的销售和技术人员提供有关业务及操作流程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服务能力,拓展业务范围。

三、由乙方携同甲方积极运作,为加盟商营造好的市场环境。

四、为规范市场,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甲方代理管理规定进行监督,预防破坏整体市场。并且甲方有权对违规微商户采取关闭违规商户后台,撤销微商户资质、扣除保证金、停止供货等必要手段。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渠道范围内自行开拓与发展客户,积极推广甲方产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代理业务中如实向客户介绍甲方产品,并确保为商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声誉。

二、乙方客户出单后,应及时向甲方通知,并认真做好向甲方下订单,服务于维护工作。

三、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协助培训或者从事其他相关工作的,甲方可根据协议内容给予帮助。

四、未经甲方正式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或者“总代理”等垄断性、排斥性等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商业活动及其他非本协议目的之活动,更不得做任何超出协议内容及经营范围之外的本业务不相关的事。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代理条件

一、当地网络条件具备,具有培训、策划、经营实力的个人或企业、公司、熟知电商相关知识或工作经验者。

二、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或良好信誉的商家。

三、勇于承担责任,具备开拓发展能力的企业或个人。

第五条合作细则

1.分级:

高级代理商:可享受上架产品分销价格的8折,分销价格已在市场指导价基础上做折扣; 中级代理商:可享受上架产品分销价格的9折,分销价格已在市场指导价基础上做折扣; 初级代理商:可享受上架产品分销价格(已在市场指导价基础上做折扣),具体以分销市场价格为准;

2.政策:

高级代理商:以分销额度每季度百分之二的返点

中级代理商:以分销额度每季度百分之一的返点

初级代理商:公司每月特推2款产品,销售后获得分销额度百分之一的返点;

3.微商任务:

高级代理商:分销额度不限,如若连续1个月无销售,将会扣除5%保证金退还余下保证金,并取消授权;

中级代理商:分销额度不限,如若连续1个月无销售,将会扣除5%保证金退还余下保证金,并取消授权;

4售后政策

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在商品包装或吊牌保持原样,经证明未经使用的,7天内包换 在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商家,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汕头市雅健服饰实业有限公司微代理的销售网络,成为——级微代理商,并授权乙方在微信、有赞微小店,微店渠道代理经营金善雅品牌产品。

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 月前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微商户合作协议书》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六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

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到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协议签署地位汕头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即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第八条: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以书面补充合同附上,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

金善雅Bra官方 负责人(签字):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商合作协议 [篇4]

甲方:杭州丝绸之路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杭州市场部)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一致达成以下销售合作协议。

一,           合作模式

1, 甲方负责丝绸产品的开发和供货给乙方,乙方负责客源开发和品牌形象的维护及日常经营。

2, 产品供货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 乙方补货或大批订货需提前一天向甲方订货,甲乙双方协商交货的周期时间。

4, 在甲方发出产品经乙方签收后,乙方有妥善保管之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产品损坏或失少的由乙方按供货价格结算给甲方。

5, 甲乙双方都必须承担对彼此商业信息保密之责任。

二,           甲方的权责

1, 对发乙方出售的产品,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负责。

2, 甲方开发出新产品及时将信息告知乙方,乙方将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反馈给甲方以便调整产品供货结构。

三,           乙方的权责

1,在甲方发出产品经乙方签收后,乙方有妥善保管之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产品损坏或失少的由乙方按供货价格结算给甲方。

2,再次拿货的产品在保证产品完好的情况下,乙方可根据市场销售情况要求甲方随时更换产品。

四,           结算方式

1, 乙方再次拿货时,现结。

2, 所有报价均不含税,如需开发票,普通发票加税5%,增值税加10%。

五,           其他约定

合作协议期限定为:时间:2015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到期后甲方收回所有样品并结清所有账款。

六,乙方首次备货清单。(附录背后含出样产品及不含税的价格表)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杭州丝绸之路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业务代表:                                      业务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甲方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连胜路2-1号      乙方地址:

横板桥工业园区10号楼

电   话:0571-8930120285859000                 电话:

传   真:0571-85129266                         传真:

qq:1145277189                                 qq: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商合作协议 [篇5]

甲方: 上海一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协议编号: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通过乙方渠道销售其商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甲方是一家从事投资、生产、营销的企业,提供“一统”系列品牌产品。

2、乙方是一家长期从事产品销售的服务性公司(个人),与众多的生产、服务、贸易企业有长期的合作关系,拥有大量的客户资源商务信息,因业务发展的需要,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作为商务礼品提货凭证推荐给乙方的客户。

第二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2015年_ __月 _ _ 日起至2011年 月 _日止。

第三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代理销售产品名称,以及经销价格约定见《附件一》。每次采购产品前乙方将提供加盖公章的《采购清单》,甲方确认后执行。《采购清单》包括所订购的产品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时间、开票金额、开票内容等内容。

2、乙方有权利将乙方代理的产品分销至普通代理商。

3、乙方不得将代理的 低于卡面值_______折销售予终端客户。乙方同时应确保分销的普通代理商也按照此政策执行,否则,对于造成市场价格混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4、为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馈客户代理、销售情况、客户意见等相关信息。

5、甲方给予乙方的经销价格经双方确认后即具法律效率,但因市场因素引起的价格变动,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并加盖公章形式通知乙方。

第四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需确保所提货商品的产品质量,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及各书面材料以示证明。

2. 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客户代理商数据、销售情况泄露于第三方。

3. 甲方有权在乙方违反合同中内容的情况下,拒绝向乙方供货。

4. 甲方有责任服务好乙方开发的客户以及代理商。提供相应产品介绍及市场信息资料。 5. 甲方应在乙方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发票。

6. 甲方将在 产品售出并确认到款后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甲方按照双方确认的供货价格(详见商品供货清单附件),进行结算。 2.结款方式:现金、支票、转帐。

3.所有产品采取现款现接。甲方账户为:4.如乙方原因导致延误结帐,每逾期一天须付给甲方应结帐款万分之五的利息。 第六条 商品配送以及质量约定

1、甲方所配送至乙方客户商品必须按协议规定配送至乙方客户指定地点。 2、甲方配送至乙方客户商品无质量问题。 3、如遇投诉、甲方必须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第七条 客户保护协议

1. 乙方因业务需要,将客户信息提供与甲方,甲方不得将客户信息泄露于第三方。 2. 甲方在协议期内有责任保护乙方客户不受甲方其他经销商的低价倾销。 第八条 保密条款

各方应对通过工作接触和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且仅为执行本协议目的而使用,本保密条款不应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否则,具有商业秘密保密义务的一方必须赔偿由另一方因其泄露引起的损失。 第九条 违约条款

1. 乙方应保证合作内容合法性,保证从事业务活动的合法性,保证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

益,如因此引起的处罚、纠纷、赔偿和给甲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解决和赔偿,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索赔及终止协议。

1、在协议期内,乙方如有以下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作出相应的赔偿:

(1) 损害甲方公司名誉与利益; (2) 损害分销代理商的利益; (3) 以甲方名义发生违法行为;

(4) 因违规操作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或媒体披露,可能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购买的卡发生故障无法使用,乙方有权要求退回无法使用卡的结算款。

3、对非甲乙双方的过错所产生的共同损失,双方应依照公平原则分担,并共同向有过错的

第三方索求赔偿。 第十条 合同终止

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构成违约。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后三十天内,甲乙双方就未尽事项进行结算。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售后服务则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向乙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 上海一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_ _年_ _月_ _日 签约日:_ __年__ __月_ _日

附件一:产品结算价

附件二: 采购清单:

上海一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销商采购订单

经销商: 订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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