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创业 合作协议

时间:2021-11-22 14:18:02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创业 合作协议

年月、乙方(娄刚)两人共同创建安捷通充值淘宝店,甲方为创始人,乙方为合伙股东。店铺启动资金:一千五百元整,甲方出资七百五十元整,乙方出资七百五十元整。其中一千元为店铺保证资金,将在店铺结业后退还与双方。一百五十元购买自动充值软件(主要盈利方式) 甲乙方义务责任:

创业 合作协议

1、 双方在开店后必须有足够的时间打理店铺。

2、 双方不得私自动用店内共有财产。

3、 双方俩天必须总结店内经营状况。

4、 双方必须为店铺的销售做出贡献。

5、 不得无故在合同有效期内中途退出,退出者将处于违约处理。

6、 (违约金按其股份的50%处罚)

7、 双方经营期间严格保守商业机密,(经营状况、资料,进价等)

8、 双方承担店内装饰,商品编辑、介绍,接待,发货。等。

9、 双方必须同风雨共患难。不能逃避推卸责任。

10、 本店概不赊账,一旦赊账自己承担。

11、 如有违反以上条约,视消极合作处理。

合同待完善,添加,更正以附件为主。

签订本合同则视为已阅读并同意以上条款

签订后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应。

甲方: 乙方: 公证人:

(签字盖章)

创业 合作协议 [篇2]

甲方:徐州聪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

一、基本原则:

本着平等互利精神,以及甲方支持乙方创业的良好愿望,甲乙双方签订本合作协议。

二、合作方式:

1、甲方向乙方开通xx-x省xx-x市xx区(县)的聪聪服务管理后台,并向乙方提供xx个激活码,乙方在临时授权的区域,按照甲方的统一要求,进行开展为期一周的实习创业营销活动。

2、一周后,如果完成了甲方下达的营销任务,且乙方自愿与甲方继续合作,则可以正式成为聪聪o2o服务站的b级合作者,签订正式b级合作协议,办理首批订货款。则实习创业期的营业额全部作为甲方对乙方的创业支持,成为乙方的创业流动资金,即实习创业期的营业额全部归乙方所有。(b级,指支持大学生创业的合作方案,后附a\b方案的对照表)。

3、一周后,如果乙方没有完成甲方下达的营销任务,经甲乙双方沟通之后,乙方可以选择继续合作或终止合作。

4、一周后,如果乙方选择终止与甲方合作,则甲方关闭授权管理后台,并乙方须向甲方支持已经售出的激活码费用,按照120元/套进行结算。

5、乙方在实习创业期的经营活动必须时刻向甲方汇报,且接受甲方的创业指导,以及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营销流程执行。

三、法律责任:

1、乙方必须严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做有损“聪聪”品牌的事情,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果在实习合作期间内,有第三方选择与甲方进行a级合作,则甲方有权选择终止与乙方合作。

3、乙方在选择终止与甲方合作后,必须执行本协议的第二条第4款内容,否则甲方有权起诉对方,并要求民事赔偿。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附身份证复印件) 注册地址: 身份证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附件:

创业 合作协议 [篇3]

合作协议书

甲方 : 90后创业团队(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制定以下协议,以保证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元旦晚会圆满成功,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为此活动的赞助商。参加此次活动的甲方须是持有合法经营许可证的正规公司,经过校团委的同意,方可进行此次活动。

2.甲方必须遵守乙方校园管理制度,爱护校内公共财物,保持校内卫生清洁,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并保证不损害同学的切身利益。

3.甲方在乙方校园开展活动的时间:

初定为:2015年12月26日,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五楼。

4.活动中的奖品、视频等均由甲方提供。

5.甲方为乙方提供活动奖品共计30件,奖品单件市值30-40元。

6.甲方有权监督活动全部过程并及时与乙方沟通,使之达到甲方的要求。

7.甲方的行为不得涉及现场买卖,不得进行现金交易,如有涉及,一经查处,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活动,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为此活动的校方具体负责单位。

2.乙方有义务在与甲方签订协议后,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甲方在乙方校园的活动顺利正常进行。

3.乙方将甲方提供的奖品在活动期间提供给到场同学,作为品质和口碑的宣传。

4.乙方完成甲方在力所能及的赞助任务。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举行活动过程中违反乙方校内管理制度,乙方有权请校内保卫处等相关人员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管理,情节严重者取消本次活动,并由甲方承担全部损失。

2.在签署协议后,如果乙方在活动期间没有按照合作协议书的要求执行或者由于乙方主观原因造成活动无法正常进行,乙方应返还甲方部分至全部活动经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赞助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需支付协议奖品30件,2015年12月25日18:00之前支付完毕

支付时间:2015年12月25日

五、未尽事宜: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拟定,未尽事宜如需补充和修改,须经双方共同

协商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六、其他:

1.如果甲、乙双方在执行此协议时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方案。未发生争议的条款继续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90后创业团队                    乙方: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创业 合作协议 [篇4]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原则和基础)

友好协商、相互信任、相互尊重、互惠互利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及职责分工

合伙项目名称

每个人的分工和职责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有其他分配原则,则逐条列出)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创业 合作协议 [篇5]

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住所;第六条合伙企业名称:xx-xx创业投资基金(该名称;第八条合伙目的:从事投资事业,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第九条合

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额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原因遵守中国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 本协议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第六条 合伙企业名称:xx-xx创业投资基金(该名称为暂定名,应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校准的名称 为准,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

第八条 合伙目的:从事投资事业,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九条 合伙经营范围: 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十条 合伙期限为7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或缩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合伙人的性质和承担责任的形式

第十一条 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人,其中普通合伙人为【】人,有限合伙人为【】人。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普通合伙人的数量。各合伙人名称及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

(一)普通合伙人

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二)有限合伙人

第七条 住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十二条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十三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但须保证合伙企业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地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四条 本合伙企业总出资额为人民币【】 亿元。 第十五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 2、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

第十六条 作为合伙企业之资本,合伙协议签字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各合伙人应

向合伙企业缴纳其认缴出资的30%,即为首期出资。

第十七条 后期出资按照资产管理公司指令拨付,所有出资应自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全部付清。如果合伙人不能按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则该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合伙企业不能设立之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开办费用及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的其他合伙人已出资资金成本;如果合伙人不能按时缴纳后期出资,则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以该投资人前期实际出资额的70%最为投资股本,重新计算合作各方之间的出资比例。

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八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有合伙人按如下方式分配:

1、对于合伙企业取得的项目投资收益,普通合伙人将获得收益分成,比例为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的20%;

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中出普通普通合伙人受益分成之外的部分,由所有合伙人根据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享。 2、计提办法:合伙企业的平均年收益率为达到6%时,所有合伙人按权益比例分配受益;合伙企业年平均收益率达到并超过6%(含)时,普通合伙人方可按以下现金流分配顺序中确定标准提取受益分成。

现金流分配顺序:本合伙企业自设立之日起三年后 不再进行循环投资,资本回收账户的现金按下列顺序分配:

(1)有限合伙人按原始出资额取回出资;

(2)普通合伙人按出资额取回出资;

(3)有限合伙人按原始出资额取回6%/年的门槛受益; (4)普通合伙人按原始出资额取回6%/年的门槛受益;

(5)本合伙企业收益率超过了6%/年时,普通合伙人可以按照基金总收益的20%提取收益分成,剩余80%的收益由所有合伙人按照权益比例分配。

3、分配时间:本合伙企业对每年度(本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的一年时间为一个年度,以下同)已实现并收回的利润全部进行分配,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润;如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表决通过后,可以在其他时间进行分配。

4、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合伙企业在向其分配利润和投资成本时,有权扣除其逾期交付的出资、违约金等费用。如果其应分配的利润和投资成本不足以不足上述款项的,应当补缴出资并补交上述费用。

第十九条 合伙企业费用

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

1、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费用; 2、开办费;

3、合伙人会议费用;

4、托管机构发生的托管费;

5、合伙企业年度审计所发生的审计费; 6、必要的媒体费用;

7、合伙企业自身发生地与投资业务及投资项目无关的其他律师费和咨询费等。 合伙企业费用由合伙企业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配。 作为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各方同意合伙企业在其存续期间应按下列规定相资产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

投资期间按照合伙企业承诺总出资额的2%收取年度管理费用,培育期和回收期内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下灌木的投资成本的2%收取年管理费;如果回收期延迟一年,则管理费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的投资成本的1%收取年管理费。

管理费每半年收取一次,首次管理费的支付,由本合伙企业与设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后期的`支付时间是在上次支付日后延六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之内。

第二十条 本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的债务承担:

1、普通合伙人岁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清偿。

第二十一条 有限合伙人的自身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得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的购买权。

第七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以下简称“执行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第二十三条 全体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以及执行合伙人的选择产生方式等事项约定如下:

1、由执行合伙人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x x 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有限合伙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2、本合伙企业同时委托执行合伙人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管理公司负责提供资产管理和投资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公司并负责对合伙企业进行管理,对投资过程进行监督、控制。本合伙企业成立后,应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3、有限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执行合伙人执行下列事务必须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1)对于拟投资的项目,必须取得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关于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委员会的组成、职权等见本协议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过半数通过后,方可进行投资。

(2)出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企业进行与投资项目相关的对外划款、转账均应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处理。

4、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5、执行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督促执行合伙人更正。

第二十四条 执行合伙人的权限:

1、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办理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相关审批手续。

2、负责合伙企业与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资产管理协议的签订,通过签订资产管理协议由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

3、代表合伙企业与资金托管银行签署资金托管协议。

4、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其他合作协议,负责协议的履行。

5、代表合伙企业对各类股权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筛选、调查及项目管理等事务。

6、代表合伙企业处理、解决合伙企业涉及的各种争议和纠纷。 7、【其他】

第二十五条 执行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更换其委派的代表,但更换时应书面通知合伙企业,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合伙企业应将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有限合伙人。

第二十六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监督合伙企业的资产及账户,包括有权聘请外部审计单位对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该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自行承担。

执行合伙人应当按季度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利润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 本合伙企业设立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会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本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开合伙人会议,应当提前7日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将会议议题及表决事项通知全体合伙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普通合伙人或代表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30%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九条 合伙人按照合伙人会议的有关规定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按照表决时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 合伙企业事项的处理方式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是本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时间;

2、决定本合伙企业增加或减少承诺资本总额; 3、决定本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修改;

4、决定本合伙企业解散及清算方案;

5、批准与资产管理公司的《委托管理协议》及修改; 6、批准资产管理公司拟定的基金投资决策管理条例; 7、决定本合伙企业的财务审计机构、法律顾问; 8、决定本合伙企业的分配方案; 9、评估资产管理公司的业绩表现。

合伙人会议所作的上述决议必须经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 第三十一条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三十二条 本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由有限合伙人选举【2】名委员,由资产管理公司委派【2】名委员,其余【1】名委员由合伙企业选聘外聘专家担任(外聘专家应具有会计专业或法律专业的知识背景)。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职权范围包括:

1、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2、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3、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4、制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

5、决定合伙企业资金的划转。

6、选择确定投资项目,对资产管理公司提交的投资方案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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