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体广告合作协议
甲方:广州浩视广告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乙方:广州新钜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经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基础上,双方就租赁道闸杆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范围:
乙方承租甲方所签属的物业管理下的地上停车场出入口道闸。
第二条:交付及设施安装及维护: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三日内将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前述租赁物交予乙方使用。
2、所有乙方使用的设施由乙方自主进行设备提供和安装,甲方负责提供场地和电源;设施的安装必须经甲方同意批准方可进行施工。后期维护需要甲方的工作人员进行配合,甲方应确保使乙方安装使用的设施不会人为损坏或者恶意使用导致损坏。
第四条:租赁费用:
1、 道闸租赁费用为每台 元/月。共计台,月租金为元。
2、 除以上费用外,甲方不得就该租赁事项向乙方主张其他费用。
第五条:租赁期限及使用范围: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月;
第六条:付款周期及支付日期:
1、租金以 进行计算和支付,支付金额为元,大写:(含税);
第七条: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及义务:
a、 甲方有权利监督乙方进行设施更换与安装
b、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安装用电和道闸灯箱日常用电
c、 甲方有义务保护所安装的道闸灯箱设施不受到人为损坏
d、 不论道闸杆整体设施因为什么原因受到损坏,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
e、 甲方应确保该租赁物不存在任何权利争议,乙方可自由使用本合同约定租赁物,否则,因此影
响乙方正常经营使用的,所有损失由甲方赔偿。
2) 乙方权利及义务:
a、 乙方有权利拒绝甲方非协议内的其他要求;
b、 在不违反国家政策和双方协商条件下,乙方有权利利用所安装的道闸杆整体设施进行自主经营。 c、 在收到甲方关于道闸横杆受损的报告后,乙方有义务尽快协助甲方对横杆进行维护或更换。 d、 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发布房地产广告及有关医疗等不良广告。
第八条、协议终止事宜:
1、 由甲方进行单方面终止协议的`,应提前20天通知乙方,在乙方确认后退还剩余期限之租金,以及
支付乙方的灯箱设施拆装费和其他杂费,如果乙方灯箱仍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应保证乙方灯箱广告正常发布,双方协商更改合理位置让乙方继续广告宣传。
2、 由乙方进行单方面终止协议的,应提前20天通知甲方,在甲方确认同意其请求后,乙方可单方解除
车体广告合作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日期:项目名称:公交车车体广告
甲 方:和林星空快讯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编号: 法人身份证号码: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编号: 法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就甲方与乙方公交车车体发布广告事宜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性质:
1.1 甲方拥有公交车车体广告发布使用权,乙方为甲方提供车辆。
1.2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双方各自对所提供的授权和服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合作内容、合作期限
2.1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为乙方的公交车车体广告全权负责(设计、制作、安装),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2.2 乙方一共拥有公交车 40 辆, 40 辆公交车车体广告交由甲方使用。
2.3 乙方授权甲方: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拥有2.2条款中 40辆 公交车车体广告位的代理权,乙方可以开展广告招商业务,但制作权必须归甲方所有。
2.4 双方合作有效期从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合同到期时甲方有优先承包合作权。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有义务做好由乙方征订的广告客户的解释、协调关系等工作。
3.2 甲方不得将此协议授权用于其他方面。
3.3 甲方必须保证广告的表现形式、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有义务提供给甲方本协议所涉及权力的所有相关法律证明文件。
4.2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监督、建议权。
第五条:利润分配:
5.1 双方合作期间车体广告利润五五分。
5.2 收费由甲方统一收取,乙方不得收取。
第六条:保密责任:
6.1 甲乙双方均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在合作期间所了解的对方所有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本条款在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期满后仍适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协议终止:
7.1 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协议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车体广告利润的3倍赔偿对方。
7.2 合作协议期满终止。若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八条: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8.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8.2 本协议的执行中,如有运输部门或其他执行部门干涉,不许做车体广告,或收取其它费用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来承担。
8.3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签名) (签名)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车体广告合作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美化停车场环境,提升停车场服务档次及质量,甲乙双方就乙方使用甲方所经营管理的停车场门头,墙体等有关停车场装饰合作方面事宜,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协议中各项条款。
1、合作期限
经双方协商,合作期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续约通知,否则协议到期后将自行终止。
2、合作方式
经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将对甲方所属的停车场门头,墙体进行装饰及整改更换门头或在其墙体安装广告画面,由乙方提供装饰用展板,展示内容及图片,并负责后期的安装和维护,如有破坏有乙方负责。
广告牌具体规格以建成面积为准。
3、双方义务与权利
①、甲方有权在乙方安装前知道装饰板制作的尺寸大小,以确保甲方不会因为此装饰带来安全或声誉影响。
②、甲方如发现乙方所有的广告画面等破损,应及时通知乙方,有乙方重新安装,以保证画面的美观。
③、乙方保证安装在甲方停车场的装饰展板美观,漂亮,能有效的美化和改善甲方停车场的环境。
④、乙方保证“装饰板”媒体内容广告发布的内容的合法性(不违反国家相关广告法规)。
⑤、乙方应按年(12个月)支付费用。
⑥、乙方应遵守甲方场地的要求和规定。
4、协议生效与终止
①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②协议中止:本协议遇下列情况发生时可由任何一方中止。
a、任何一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b、任何一方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对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c、任何一方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对方及相关联用户权益的行为,对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d、其它政策、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
5、争议处理
①本协议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②协商未果最终由西安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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