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合作协议
甲方:北京xx地板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按《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供应装饰装修材料(以下简称材料),合作经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材料:“xx”
二、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合作方式(详见附件一):
1、甲、乙双方总部直接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
2、甲方授权装饰公司会员店与乙方指定分部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四、产品价格:
1、甲方向乙方提供材料的价格为 装饰公司统一供货价、材料现行市场最低限价及市场标价 (详见附件三);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价格制度,不得低于甲方材料现行市场最低限价销售,否则视为无效合同,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3、甲方保留对向乙方供应材料价格的调整权,并在调整价格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时将该材料的最新价格提供给乙方。
五、结算方式(详见附件二):
主材款由甲方直接与终端用户按实际发生材料量和终端用户订单价格结算,而后甲方及时将结算情况回执乙方,并向乙方提供终端用户验收签字的安装确认单,以便进一步办理相关手续。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 对于乙方违反甲方价格政策及结算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协议;
(2) 对于乙方擅自违约的行为,甲方有权扣除部分利润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3) 对于乙方蓄意扰乱甲方销售市场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4) 对于乙方攻击、贬低甲方产品,损坏甲方品牌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合理解释,情形严重的,终止合作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5) 如因乙方在合作有效期内对甲方产品的技术、价格以及合作的其它机密发生泄漏以致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目录、产品说明书、技术标准、检验检测报告、价格表等文件、资料;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接洽(详见附件一);
(2) 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甲方在产品装卸、运输及安装过程中,应遵守双方约定的要求,并遵守乙方作业环境的要求;
(4) 甲方应对所供产品的安装承担保修义务,保修期为一年,自安装之日起算,甲方在其所供产品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向终端用户履行保修责任及义务。
七、乙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 乙方可以指定下属分公司(分店)与甲方指定的专卖店进行合作;
(2)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产品,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3) 乙方对甲方不能按合同及时安装的可以按合同法的约定,提出赔偿。
2、义务:
(1) 乙方积极向终端用户介绍、推荐甲方的产品;
(2) 乙方积极协调甲方与终端用户的主材供需事宜;
(3) 乙方按终端用户需求,应提前七天向甲方或甲方授权装饰公司会员店订购所需产品,按甲方制定的标准文本进行填写,注明所订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及收取的订金金额(订金金额不得高于贰佰元人民币)等;
(4) 乙方应授权指定专人(含分部)与甲方进行接洽,代表乙方行使权利并对行为负责(详见附件一);如被授权人发生变故(调离岗位、离职等),乙方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如因乙方未能及时通知甲方所引起的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产品的技术、价格及合作的其它机密给予保密。
八、合同的解除:
1、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前30日,双方协商续约事宜;
2、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后没有续签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3、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协议自动解除;
4、因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或法规等因素使本协议不能正常执行,本协议自动解除。
九、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签署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参照本协议第九条第1款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交怀柔区人民法院,采取法律诉讼解决;
3、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日期: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日期:
材料合作协议 [篇2]
凡与本公司合作之建材供应商必须遵守以下协议:
1、 建材的价格(包括返点方式)与付款方式依据情况不同当严格遵守各供货商与本公司所协商或者所订合同标准来执行。
2、 建材的质量问题由本公司及业主两方监督,若发生任何建材质量问题则材料商因无条件退货及赔偿因建材质量及建材安装(由供货商自行安装的项目)引起的工程损失及名誉损失(按照建材总价50%赔偿,若造成损失超过此额度则双方协商或提交法律仲裁)。
3、 建材的送货及建材安装(由供货商自行安装的项目)时间由本公司依据工程进度制定建材供货时间表为准,送货之前本公司会及时与各供货商及时沟通(有特殊情况材料商应及时通知本公司另行安排),若在规定时限内没有送达,超过一个小时则供货商赔偿本公司误工费人民币100元整,超过两个小时则供货商赔偿本公司误工费人民币300元整,超过半个工作日则赔偿人民币500元整(于材料款项之内扣除),超过一个工作日以上由本公司向业主反映无条件退货(若造成工程进度严重拖延导致的后果由供货商承担)。
4、 建材的型号规格与建材安装(由供货商自行安装的项目)应严格按照本公司的施工图纸与报价书来提供及安装,若建材型号规格与建材安装(由供货商自行安装的项目)与本公司的施工图纸与报价书不符,则材料商因无条件退货及赔偿因建材规格与型号及建材安装(由供货商自行安装的项目)引起的工程损失及名誉损失(按照建材总价50%赔偿,若造成损失超过此额度则双方协商或提交法律仲裁)。
5、 因建材涉及到的任何货款(由业主自行选购的材料除外)及返点款项,各供货商应当与本公司进行结算,若发现供货商单独与项目经理、设计师及本公司非指派财务人员结算,本公司将终止与该供货商继续合作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特殊情况本公司会指派专门人员进行结算,或者由供货商通知本公司)。
6、 供货商的送货人员及安装工人到本公司工地送货及安装,因遵守本公司工地施工条例,做好分内之事(安装人员因保持工地卫生及清理因其建材安装所产生的垃圾)维护本公司的声誉,若发现没有按照此标准来执行则本公司依情况进行罚款,并追究由此所造成的后果。
7、 为保证供货商的材料质量问题,供货商需交质量保证金 8、 以上事宜由本公司进行监督执行,不尽之处由材料商及本公司再行商议。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材料合作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公司: 公司:
法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身份证号码:
协议如下:
一: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材料,提供合作平台,若使用网络链接,费用2400元/年。不使用就补收取任何费用。
二:甲方扣押乙方的质量保证金 20000 元人民币(质保金在本合同解除后满两年退还,水电材料五年)。
三:甲方会计每月26-27日按照乙方提供的《发货传真件》对应的《发货原件》,《现场签收单》报请划款,当月28-29日甲方将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划拨给乙方,划款切止时间以回执为界(手续费乙方支付), 次日划款手续费甲方担负并取得乙方同意。三日后未划款视为违约。
四:甲方支付价格按照逐月报价表,调整价格乙方来函还传真通知,否则按照原定价格,无价格的按照市场取中间价(计算方式通产品的5家平均值)。 五:甲方会计出纳有事有假必须交接他人代办,不得已会计出纳不在为由拖欠款项,如发生视为违约。
六 : 乙方接到传真后见提货组件复合认定后,按照清单8小时内发货,超过8小时货物搬运费又乙方自行支付,超过24小时视为违约。
七:乙方错发漏发材料乙方负责调换,相关的费用乙方担负。
八:提供的材料乙方全部负责质量保证,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赔偿乙方全部担负经济和刑事责任。
九:甲方支付价格按照逐月报价表,调整价格乙方来函还传真通知,否则按照原定价格,无价格的按照市场取中间价(计算方式通产品的5家平均值)。
十:各负其责把好自己的关口。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十一:双方就现有的固定财产为抵押,违约金5万,不支付和无力支付自愿将现有固定资产做抵押,任由对方处理。
十二:合同签订地为法定执行受理区域。
年 月 日
材料合作协议 [篇4]
甲方:喀什环球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照《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经
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装饰原材料(以下简称材料),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共识,并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1、材料价格及合作期限
(1)、合作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作期限为__1__年,自_ 年__ _月__ _日起至_2015_年_ 月_ _日止。
(3)、①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材料价格不得高于材料工程价及市场最低价。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材料价格为装饰公司统一供货价、否则甲方如有发现市场有同类产品低于乙方供价,
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②甲方必须严格执行乙方的价格制度,不得低于乙方市场最低价用于第三方施工报价,否 则乙方有权利单方终止本协议。
③乙方保留对向甲方供应材料价格的调整权,材料调整价格若有变动,乙方需在最短时间
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时将该材料的最新价格提供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利按照
原协议价格执行、付款。
2、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有权利进行数量产品质量的抽检,对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产品 权提出退货和更换的要求,对甲方施工工地使用的乙方剩余包装完整的产品,经双方协
商后甲方有权退回乙方。
(2)、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产品,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3)、 甲方对乙方不能按合同及时供货、安装的可以按合同法的约定提出10%的违约赔偿。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积极向客户介绍、推荐乙方的产品,确保甲方工程材料使用且只使用乙方提 供的材料。
(2)、甲方积极协调乙方与客户的主材供需事宜。
( 3)、甲方按用户需求,应提前_____天向乙方订购所需产品,按甲方制定的材料订购申请单进 行填写,注明所定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联系电话等相关数据。
(4)、甲方有义务对于乙方产品的技术、价格及合作的其他机密予以保密。
乙方权利:
(1)、对于甲方违反乙方价格政策及结算制度的行为,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异议,直至终止协议。
(2)、对于甲方蓄意扰乱乙方销售市场的行为,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3)、对于甲方擅自违约的行为,乙方有权扣除部分利润作为对乙方的补偿。
(4)、如因甲方在合作有效期内对乙方产品的技术、价格以及合作的其他机密发生泄漏以至给乙
方造成损失,乙方有索赔甲方损失的权利。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目录、产品说明书、技术标准、检验检测报告、
价格表等文件资料,乙方应制定专人与甲方进行接洽。
(2)、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国际质量认证(iso9001体系认证)。
(3)、乙方在产品装卸、运输及安装过程中,应遵守双方约定的要求,并遵守甲方作业环境的要
求及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
(4)、乙方应对所供产品的安装承担保修义务,保修期为____年,自安装之日起算,乙方在其所 供产品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向用户履行保修责任及义务。
3、销售与奖励制度:
(1)、甲方一次性给乙方大额回款额在 万元以上的,乙方可给予 %的回款奖励。
(2)、甲方一次性提货额在 5 万元以上的,乙方可给予 %的直扣奖励。
(3)、年度销售奖励台阶如下图所示:
万 万
(5)、奖励兑现:除直扣项,其他奖励可以品直接抵付,如需现金奖励,甲方须提供相关发票。
4、货款结算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结算一次,结算前乙方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做结算的相应准备并指定专人到甲方财务进行对账,确保双方利益。
(2)、甲方货款需汇至乙方指定账户,同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传给乙方公司指定负责人。
(3)、每批货款应明确其定单号以便查询。
(4)、乙方收到甲方产品订单在甲方滚结货款到达后应立即按本次订单发货。
(5)、甲方工程项目可向乙方单独申请价格及奖励政策。
5、乙方对甲方广告费用的支持额度
乙方对甲方广告费用支持额度为/月,且此费用需在每月10号前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
6、运输
(1)、甲方提货额在 元以上的,乙方负责专车送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提货额在 元以下的,乙方负责以其他形式送货,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3)、甲方提货额在 元以下的,乙方负责送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在收到货物时,指定收货人须在送货回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手续不全者乙方有权拒绝发货。
7、甲乙双方产生的利益纠纷,由甲方注册地所在地区法院予以裁决。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 日期:
材料合作协议 [篇5]
甲方:
乙方:榆林l&d陶瓷
一、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合作目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共进共赢,保证双方利益的的同时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友好合作关系。
三、产品价格:
1、乙方向甲方提供材料的价格为装饰公司统一供货价,此价格为乙方店内标价的五折,乙方店内人员配合甲方对甲方的终端客户导购时的成交价与该供货价之间的差额为甲方利润。
2、甲方必须严格执行乙方的价格制度,不得低于乙方统一供货价销售,否则视无效合同,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乙方在店面向终端自然客户销售的最低价格为店内标价的七五折,并保证不低于该价格销售(公司领导关系除外)。
4、乙方保留对甲方供应材料价格的调整权,并在调整价格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时将该材料的最新价格提供给甲方。
四、结算方式:
1、货到付全款
2、批货批清
3、乙方向甲方交纳1万元质量保证金(分三次从货款里扣除,第一次3000元,第二次3000元,第三次4000元)质量保证金扣除以后,甲方必须给乙方开质量保证的收款收据,质量保证金期限一年,一年以后没任何质量问题甲方退还乙方
质量保证金。
五、双方权利、义务
A、权利:
1、如甲方或乙方在价格政策或结算制度方面出现违规行为,双方均有权向对方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协议。
2、对于甲方攻击、贬低乙方产品,损坏乙方品牌形象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作出合理解释,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协议;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究。
3、如因甲方在合作有效期内对乙方产品的价格以及合作的其他机密发生泄漏以致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4、乙方应在甲方交定金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货源(仓库货源充足的前提下);若仓库货源不足,需要从总部调货,调货日为7——10个工作日,并不高于10个工作日。
B、义务:
1、甲乙双方所有人员对本协议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目录,检测报告等文件资料,乙方须全力配合。
3、甲方在铺贴过程中应该按照乙方的要求,例如:留缝、预铺、泡水标准、包装箱产品说明、纹理方向、产品色号、箭头指示等。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应马上停工通知乙方。若发现质量问题不通知乙方造成的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六、信息处理:
1、甲方将业主信息必须以书面形式传给乙方销售处登记备查,由专一业务跟进促成,反之不计入甲方销售范畴。
2、甲方提供的信息必须是已和贵公司签单的客户。
3、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最终以谁施工做唯一判断标准。
4、甲方在下单时必须通过乙方的物流查货确认后下单,如甲方下单不查货出现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送补退标准:
1、乙方免费送货榆林市区(超出市区需要另加收运费),不含卸车及上楼费,瓷砖为易碎物品,交接时请检查清楚,以免引起日后不必要的误会。
2、若需要退补货须提前3-5天通知我们及时备货,确保您的工期顺利进行。注:补货时需要提供原色号。
3、退货在25日之内凭票,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带原包装,未打蜡,未泡水,未粘水泥沙子,无掉角,无划痕)拉到库房退货,退货数量不得超过5%。
4、无质量问题前提下的特价产品、加工产品(非成品)不予退货。
5、施工前请认真阅读包装箱上和箱内的产品铺贴说明,如发现有质量问题请及时通知我公司协商解决,商品一经铺贴,责任自负。
6、客户定制产品,概不退款退货。
7、要求送货时需付清全款后,可送货。
八、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备注:如任何一方有异议则在本协议基础上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附加补充协议。此协议与补充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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