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保温材料合作协议

时间:2021-11-22 12:42:50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保温材料合作协议

甲方:湖北金瑞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保温材料合作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北京小镇18.19#楼外墙保温节能材料由乙方供货,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供货地点:十堰市北京小镇

二、工程名称:北京小镇三期18#、19#楼

三、材料名称:无机保温砂浆,抗裂砂浆,钢丝网及辅材。

四、价格:按实际施工外墙保温面积计算 23.00元/平方米(含税材料价格)、(不含人工费)。

五:18#、19#楼施工完毕后按实际已完工程量付 30%材料款。在建筑节能验收合格备案后除预留5%的保修金,其余一次付清。

六、质量和管理: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材料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乙方负责提供材料生产厂家的资质,生产许可证,厂家的检验报告及各种材料进场后的复检报告。所提供资料必须按规范规定要求,符合建筑节能相关标准要求。同时做好施工技术交底,乙方负责技术指导并负责保证通过节能验收。在施工中所出现材料、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现场钻芯取样由乙方安排负责并承担费用。

七、供货时间: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乙方必须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及时供货,不得耽误施工工期,若因乙方供货不及时造成停工,由乙方负责承担经济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后结清余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温材料合作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在台州市辖区内就外墙保温材料经营协作为明确双方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在本区内承接的外墙无机保温材料由甲方提供并由甲方本地区公司(xx有限公司)和材料采购使用单位签订外墙保温材料供料合同,乙方在材料销售期间应以甲方经销人员身份进行经销活动。

二、乙方在本地区内承接的外墙无机保温材料甲方将以最优惠价格提供具体分项材料单价如下:

如乙方同材料使用单位商谈确定的材料价格减去以上甲方提供的材料价格后,为乙方销售所得,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有费用包括工资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同材料进购单位协商中有关条款及合同签字人应经甲方同意尤其付款条款,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并支付不少于80%结算款,

料款应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甲方以每笔料款到位情况按比例支付乙方应得款项,付款时间应在甲方收到料款后2天内支付。

四、双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保持正常沟通,如有一方已跟踪联系的业务,另一方不得再进行联系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对双方都带来不利。

五、由甲方提供产品有关资料和样品。原材料送检试块制作,送检和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资料整理由甲方办理,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如原材料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现场保温墙面取芯由施工单位负责。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并由双方同意解除本协议后失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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