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详细版)
出租人: 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就房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 甲乙双方商定上述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合同期总额为 元整。
三、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元整(¥ 元)作为房屋租赁保证金,乙方在租赁终止之日缴清租赁该物业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无息退回乙方。该保证金不得于本合同终止前抵付租金或者乙方应当承担的其他费用。
四、 甲方须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乙方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甲乙双方应分别审查并确认对方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五、 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以下责任:
1、 在付清水、电费、管理费等应付费用后依约将房屋及设备交付给乙方使用,同时保证屋内附属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行及使用。
2、 负责房屋和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承担房屋设备正常的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维修而使乙方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甲方负责赔偿。因房屋维修需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与乙方签订回迁协议。
3、 甲方在租赁期内如转让该物业之所有权,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此物业。乙方放弃购买的,不得拒绝接受新业主之继续执行本合同之出租权,乙方有权继续执行本合同至租赁期届满。
4、 租赁期届满甲方要求收回房屋,乙方应在租赁期终止后次日内返还房屋。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5、 甲方因该物业方生任何经济及产权纠纷,均与乙方无关,甲方任应保证继续执行本合同至合约期满为止。如因此而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六、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以下责任:
1、 依约按期缴纳房屋租金。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或转租、转让、分租,乙方保证不改变房屋用途。
3、 因使用需要进行房屋内部装修,须经甲方同意。
4、 要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发现房屋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房屋。因此延误房屋维修而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 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房屋或原配置的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
6、 不得在承租的房屋内安装或使用超过电表容量的任何设备及储存有危险、易燃等违
禁物品,或在该物业内进行非法行为。
7、 租赁期满,如需继续承租房屋,乙方应当提前30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8、 租赁期内,该物业管理费、电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与房屋使用有关的费用由
乙方负担。
9、 乙方于租约期满、解除合同后,应于次日内迁出,并将房屋和原配置的设备、设施
交还甲方。
七、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违
约方应以等额于保证金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予以赔偿。如仍不足弥补因此而造成之经济损失的,违约方仍应作出赔偿,赔偿金额应以实际损失为准。
2、 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次,由甲方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二收取违
约金。逾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没收保证金(业主同意继续租赁的除外)。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百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除退还所有已收款项外还须支付等额于保证金数额之违约金。
3、 乙方逾期交付本合同第六条第8款规定之应付费用的,应按欠费总额每日1%向甲
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 合同终止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房屋和设备,如发现有人为损坏的,则在乙方
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5、 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续订承租合同或已解除合同后,乙方逾期不交还承租房屋的,
除限期迁出和补交占用期间租金外,甲方还有权按照月租金金额百分之二十收取违约金。
6、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责任后十日内付清,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
并按逾期支付租金的条款处理。
7、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在不可抗力的影响范围内互
不承担责任。
八、 租赁期届满,乙方不得破坏物业原有装修,应以现状交还房屋给甲方。一切嵌装在
墙体上的装修(包括乙方征得甲方同意改变的装修部分),乙方不得进行任何破坏性拆卸,同时甲方不予补偿。除此之外,一切乙方搬入的可移动财产均可搬走。
九、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方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详细版) [篇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以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 。
2、房屋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
甲方的出租房屋为简装修,厨房和卫生间具备正常使用条件,水管、电线路及各项设施完好无损。家具及设备以现有为准,甲方不再为满足乙方要求而改变任何东西。
第三条:房屋租赁的期限 、用途
1、租赁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本期限届满甲方房屋收回。
3、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按时搬走,不得故意拖延时间,未经甲方同意,过期三天仍未搬走,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收回房屋。
4、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违约者处以年租金的50%作为罚款。
5、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生活住房使用。
第四条: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1、每月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个月的租金。
2、以后每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个月的租金。
第五条:押金
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 1 第 1 页
如合同期满,乙方没有损害房屋内的设备且无水、电、气和物管费用拖欠后,甲方应该在合同期满日如数退还。
第六条:房屋修缮和装修
1、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用
途。
2、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装修情况,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
第七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若因乙方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造成的断水断电及滞纳金、违约金由乙方全部承担:
1.水、电费;
2.煤气费;
3.有线电视费;
4.物业管理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 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2)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拖欠租金;
4) 干扰邻居,造成矛盾或产生不良影响的;
5) 故意损坏水电线路、墙地面、家电、家具及其他设施
6)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装修情况,以及改变设备安放地点导致重大破坏的;
7) 擅自增加住房人数(签订合同时约定居住人数不超过 人);
2、乙方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的,应支付 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租金外,还应按拖欠天数支付违约金,每天违约金的标准为:拖欠租金的 %。
4、一方如果具有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 2 页
外,还应该支付 元违约金。
第九条: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条:免责条件
因地震等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实际租金按入住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后附件:
1、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第 3 页
房屋租赁合同(详细版) [篇3]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就房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 甲乙双方商定上述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租赁期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三、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元整,作为房屋租赁保证金,
乙方在租赁终止之日缴清租赁该物业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无息退回乙方。该保证金不得于本合同终止前抵付租金或者乙方应当承担的其他费用。
四、 甲方须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乙方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甲乙
双方应分别审查并确认对方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五、 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以下责任:
1、 在付清水、电费、管理费等应付费用后依约将房屋及设备交付给乙方使用,同时保
证屋内附属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行及使用。
2、 负责房屋和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承担房屋设备正常的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维修
而使乙方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甲方负责赔偿。因房屋维修需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与乙方签订回迁协议。
3、 甲方在租赁期内如转让该物业之所有权,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在
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此物业。乙方放弃购买的,不得拒绝接受新业主之继续执行本合同之出租权,乙方有权继续执行本合同至租赁期届满。
4、 租赁期届满甲方要求收回房屋,乙方应在租赁期终止后次日内返还房屋。甲方继续
出租该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5、 甲方因该物业方生任何经济及产权纠纷,均与乙方无关,甲方任应保证继续执行本
合同至合约期满为止。如因此而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六、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以下责任:
1、 依约按期缴纳房屋租金。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或转租、转让、分租,乙方保证
不改变房屋用途。
3、 因使用需要进行房屋内部装修,须经甲方同意。
4、 要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发现房屋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
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房屋。因此延误房屋维修而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 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房屋或原配置的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
6、 不得在承租的房屋内安装或使用超过电表容量的任何设备及储存有危险、易燃等违
禁物品,或在该物业内进行非法行为。
7、 租赁期满,如需继续承租房屋,乙方应当提前30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8、 租赁期内,该物业管理费、电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与房屋使用有关的费用由
乙方负担。
9、 乙方于租约期满、解除合同后,应于次日内迁出,并将房屋和原配置的设备、设施
交还甲方。
七、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违
约方应以等额于保证金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予以赔偿。如仍不足弥补因此而造成之经济损失的,违约方仍应作出赔偿,赔偿金额应以实际损失为准。
2、 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次,由甲方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二收取违
约金。逾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没收保证金(业主同意继续租赁的除外)。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百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除退还所有已收款项外还须支付等额于保证金数额之违约金。
3、 乙方逾期交付本合同第六条第8款规定之应付费用的,应按欠费总额每日1%向甲
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 合同终止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房屋和设备,如发现有人为损坏的,则在乙方
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5、 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续订承租合同或已解除合同后,乙方逾期不交还承租房屋的,
除限期迁出和补交占用期间租金外,甲方还有权按照月租金金额百分之二十收取违约金。
6、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责任后十日内付清,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
并按逾期支付租金的条款处理。
7、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在不可抗力的影响范围内互
不承担责任。
八、 租赁期届满,乙方不得破坏物业原有装修,应以现状交还房屋给甲方。一切嵌装在
墙体上的装修(包括乙方征得甲方同意改变的装修部分),乙方不得进行任何破坏性拆卸,同时甲方不予补偿。除此之外,一切乙方搬入的可移动财产均可搬走。
九、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方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详细版) [篇4]
甲方移交该住房时的家具及设备情况
甲方移交该住宅大门钥匙 把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以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 。
2、房屋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
甲方的出租房屋为全新精装,厨房和卫生间具备正常使用条件,水管、电线路及各项设施完好无损。家具及设备以现有为准,甲方不再为满足乙方要求而改变任何东西。(家具及设备情况见附表)。
第三条:房屋租赁的期限 、用途
1、租赁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租赁期限届满前30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
3、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按时搬走,不得故意拖延时间,未经甲方同意,过期三天仍未搬走,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收回房屋。
4、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违约者处以年租金的50%作为罚款。
5、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生活住房使用。
第四条: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1、每月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个月的租金。
2、以后每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个月的租金。
第五条:押金
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
如合同期满,乙方没有损害房屋内的设备且无水、电、气和物管费用拖欠后,甲方应该在合同期满日如数退还。
第六条:房屋修缮和装修
1、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用
途。
2、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装修情况,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
第七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若因乙方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造成的断水断电及滞纳金、违约金由乙方全部承担:
1.水、电费;
2.煤气费;
3.有线电视费;
4.物业管理费;
5. 电话及宽带费
入住时水表底数是 吨,电表底数是 度。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 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2)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拖欠租金;
4) 干扰邻居,造成矛盾或产生不良影响的;
5) 故意损坏水电线路、墙地面、家电、家具及其他设施
6)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装修情况,以及改变设备安放地点导致重大破坏的;
7) 擅自增加住房人数(签订合同时约定居住人数不超过 人);
2、乙方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的,应支付 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租金外,还应按拖欠天数支付违约金,每天违约金的标准为:拖欠租金的 %。
4、一方如果具有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外,还应该支付 元违约金。
第九条: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条:免责条件
因地震等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实际租金按入住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后附件两份:
1、甲方移交该住房时的家具及设备情况
2、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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