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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律师的感谢信
尊敬的枣阳市律师家人雷女士;全国网友和媒体朋友们:
您们好!大家辛苦了!
董龙斌在2012年5月26日早上因去工地上班的路上遭遇车祸不幸遇难,董甜甜的母亲是双目失明,生活中不能自理,还需要有人照顾,董甜甜孩子才九岁,很小的孩子很聪明可爱,特别懂事,这么幼小的孩子却承担照顾母亲的责任,还要扛起这个家庭的重担,当雷女士知道董甜甜家庭情况之后,特伸出关爱之力,在今后会每年捐助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圆整)给董甜甜上学费用,一直到董甜甜上大学毕业,在此董甜甜代表家人首先感谢雷女士的捐助!此时心中无法表达对雷女士像父母亲一样的关爱,只有无限的感激!董甜甜要好好学习,不负期望等我长大成人之后报答对雷女士的恩情!
我们作为不幸遇难董龙斌的家属,代表尚小懂事的孩子董甜甜和已经永远无法再对大家说一句感谢话的董龙斌,向所有为无辜的受害人董龙斌赢得生命尊严而声声呼吁的广大网友表示诚挚的感谢和衷心的慰问。
董龙斌的遇难身亡是个人的不幸,也是我们家庭的不幸,更是董甜甜这个幼小的孩子失去了父亲最大的不幸。董龙斌去世之后,我们得到了全国网友的声援和关注,人民群众对我们这个处于苦难之中的家庭,无私地伸出了救援之手,也成就了我们在不幸中感受到的温暖。董甜甜虽然失去了一个父亲,但却得到了祖国大家庭中许多良知网友的关爱和呵护,实际上得到了许多母亲。我们看到和感觉到了朋友们的眼泪与对董甜甜的期盼,心中的渴望是一样的,我们作为亲人和雷女士一定会照顾好孩子,让董甜甜健康快乐地成长,教育他做一个爱国、爱人民和守法懂事的孩子,以告慰董龙斌的在天之灵。董甜甜现在湖北省襄阳枣阳市兴隆二中学校就读六年级,在有好多好心人的帮助下能够上学得到好的教育,董甜甜的家人激动地说声:感谢!感谢所有爱心人士一生平安!致意以答谢枣阳市律师家人雷女士对董甜甜的关爱! 感谢雷女士的正义和无私奉献!这位爱心人雷女士的电话号码:155 7119 6969
在此,还要特别感谢:
感谢湖北省襄阳枣阳电视台首次曝光此案!
感谢i湖北省襄阳枣阳市律师的家人雷女士的始终关爱同捐助!
感谢湖北省襄阳枣阳兴隆二中学校的校长和全体老师们!
感谢华商报记者们首先报导此案。
感谢华商报提供的法律援助!
感谢各界媒体的密切关注!
此致
敬礼!
董龙斌(董甜甜的父亲) 、杨宣玲(董甜甜的母亲)
杨宣玲(董龙斌的妻子)、 董甜甜(董龙斌 、杨宣玲的女儿)等众亲属敬上。
2015年10月6日
写给律师的感谢信 [篇2]
徐律师:
您好!最近工作还顺利吧!好长时间没见到您了,不知道您是否笑声依旧,淡定自如!
可能是上天对我的惩罚,也可能是佛家所讲的因果报应,我在一年前遭遇我人生中最大的不幸,一场重大的车祸几乎彻底改变了我的一生。当时对法律一无所知的我不知所措,只能默默的承受着我不该承受的一切,我更是无耐的接收来自“原告”方的起诉,做为受害者的我当时真的是上天无地,入地无门,孤立无助!痛苦、失望、焦虑,所有这些不该属于我的负面情绪全部汹涌的向我袭来,我几乎崩溃。
为了应付这场官司,我在宁波找了多家律师事务所,同时也咨询了多个宁波律师,但他们大都无能为力,而我也陷入到一种绝望当中。然而不幸中有着万幸,上苍冥冥之中仿佛安排将你我相识,我便在这种看似巧合但并非巧合中找到了您,您真的是我的贵人。在我跟您详细的介绍完事情的整个经过后,您当时沉思了一会儿,我当时真的在怀疑,您是不是也不能帮我打赢这个官司?“回去等我电话!”这是咱们第一次见面那天您和我说的最后一句话,这一次见面我无意中感觉到了这是咱们的最后一次见面。
等待,我当时能够做的只有等待,这种等待在当时在我看来是何等的漫长,等待当中布满了更多的恐惧与不安,我的家庭,我的孩子,我的父母,我感觉好像一下子失去了他们,等待的最后结果便是走向监狱,从此不再有亲情,友情,爱情,有的便是孤独与反思。
经过两天漫长的等待,我再次接到您的电话,“放心,我会帮你打赢这场官司的!”听到您这句话,我从前所未有的失望中看到了希望,我如释重负!
如今我已经成为了自由人,我真的很感谢您能够帮我沉冤得雪,以此信来表达我的谢意!
徐律师,谢谢!
2011-09-06
刘明
写给律师的感谢信 [篇3]
各位老师、同仁、媒体、网友、及各界朋友:
重获自由三天来,我主要是跟父母妻儿和其他亲人们在一起,向他们偿还这548天欠下的孝债和亲情债。期间,虽只部分浏览了一年多来自海内外的各种书刊杂志和网评对我的事件的报道和评论,但从中对众多律师同仁、学者、教授、甚至年事已高的业界泰斗的奔走而激动不已,还为很多朋友一年多来替我照顾、安慰已进入耄耋之年的父母以及家人而感动至极,更为那些与我素不相识却为此担心、流泪、甚至做出巨大自我牺牲的人们的义举而热泪盈眶,所有这一切都是我在高度封闭的铁窗中毫无知晓的,它给我带来的鼓舞和震撼是无法用谢字所能表达的。
但是,我还是要说一声:谢谢你们!谢谢以江平、张思之为首的顾问团及四位出庭辩护律师;谢谢无以计数的网友们;谢谢坚持客观报道的新闻记者们;谢谢以各种方式进行关注的律师同行们。
近期,我拟对身体进行一次全面的医学检查。
最后,我再一次对大家的关心和关注表示由衷的谢意,并致以最崇高的法治敬礼!
李庄
2011年6月14日15点09分”
写给律师的感谢信 [篇4]
曾爱云先生:
你好!来信收到。
你的案子拖了接近九年,在没有阳光的小屋里面,呆了那么长的时间。一天天地过去了,由满怀理想的年轻人,居然成了戴着脚镣手铐的中年人(当然比我还是年轻得多),是人,都难以承受。
法律规定,证据不能认定犯罪的,应该无罪释放。正是由于证据不足,你才会经过三次一审判决,均被撤销,发回重新审判。当然无罪释放和重新审判,仍有天壤之别。但是,中国的法律,特别是刑事法律,经过很多冤案血的教训,还是有了很大的改善。
为了你的案子,我作了一些工作,是应该的。只是我比较其他律师认真负责任而已。当然,我是对法律和事实负责,词必达意,言出有据。哪怕是湖南省检察院的公诉人还是本案被害人周玉衡的妹妹,都在不同的场合,对我的辩护表示了“厉害”和“生姜还是老的辣”的评价。我认为,只有认真工作,依法辩护,你的冤案才能最终得到公平的判决。
无论是律师我本人还是你的家属,都对你的案子和你很关切,这是共同的。一定要尽责尽力,这是我工作的出发点和原则。案子判决可能不公,但是我绝对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懈怠和疏失,过去是这样,将来还是这样。古人说,头上三尺有神明,神目如电,尽自己的努力去做吧。只要我们大家尽力了,自有神明保佑!
即祝
健康、顺利
钟致远 律师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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