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诺职诺廉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牢记为民服务宗旨,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利益,推动我镇农村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树立廉政勤政良好形象。特承诺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自觉遵守党纪政纪、政策法规,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
三、不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妨碍村民依法进行选举工作。
四、不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擅自使用集体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损害集体利益。
五、不违反规定发包集体土地,调整回收农民承包土地,强迫或者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非法转让、出租集体土地,或者违反规定强制调整农民宅基地。
六、不在政府拨付或接受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七、不在集体资金使用、集体经济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及承包宅基地使用安排以及耕地等集体资源承包租赁、流转等经营活动中暗箱操作,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
八、在计划生育落户、殡葬等各项管理服务中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时,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或者收受、索取财物。
九、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者纵容、支持他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十、不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用公-款互相宴请,不用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十一、不参与迷信、赌博、涉毒和色情等活动。
承 诺 人:
承诺人职务:
承诺人单位:
年 月 日
壶关县农村干部廉洁履职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升两委换届后农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牢记为民服务宗旨,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利益,树立廉政勤政良好形象,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农村科学发展。特承诺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自觉遵守党纪条规、政策法规,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
三、认真贯彻“四议两公开”实施办法和“村民必议十件大事”的规定。
四、不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擅自使用集体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损害集体利益。
五、不违规违法包荒山、荒坡及集体土地、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土地、强迫和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非法转让、出租集体土地,或者违反规定强制调整农民宅基地。
六、不在政府拨付或接受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物资、补贴补助资金,以及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七、不在集体资金使用、集体经济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及承包、宅基地使用安排以及耕地等集体资源承包租赁、流转等经营活动中暗箱操作,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八、不采用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其他公共财物。
九、不在计划生育、落户、殡葬、低保、医保等各项管理中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或接受、索取财物。
十、不虚报冒领、套取、欺骗和截留、私分国家对集体的各项类支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
十一、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自觉接受纪检监督小组监督,不伪造、隐匿、销毁财务会计资料,及时更新“阳光农廉网”公开内容。
十二、不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不组织、参与宗族宗派纷争或者聚众闹-事。
十三、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纵容、支持他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十四、不违反法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篡改选举结果。
十五、不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选和妨碍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
承 诺 人:
承诺人单位:
承诺人职务:
二o一二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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