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村低保工作承诺书

时间:2021-06-19 17:48:12 承诺书 我要投稿

村低保工作承诺书

镇政府:

村低保工作承诺书

我村在此次农村低保自查自纠工作中,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和规定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做到认真自查自纠,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为确保本村的和谐与稳定,让领导放心、群众满意,并承诺如下:

1、本村所有干部、家属及直系亲属有违规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坚决予以取消。对符合条件者,除履行正常评议公示外,并经村两委研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镇政府说明其原因,有镇政府复核、审核研究同意后方可享受其待遇,否则对隐瞒不报,一经查出按骗保处理,除注销低保收回低保金外,并对村主要负责人和涉案的村两委干部严肃处理。

2、在上级检查和复核时,若发现本村在低保调查、评议过程中,优亲厚友、徇私舞弊行为的,自愿接受党委、政府对相关责任人的党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

3、保证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入户调查率100%,若发现弄虚作假现象,愿接受组织的任何处理。

4、本村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做到广泛宣传低保政策和“九不准”,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阳光操作,由村低保领导小组负责召开村两委会议,即:乡镇包村干部和村低保领导小组负责召开村两委会议,即“乡镇包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民主评议会,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在村务公开栏,各自然村主要交通路口张榜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享受低保户的户主姓名、家庭人口、类别及乡镇政府举报电话,无异议后方可填写审批表,完善相关手续,报镇政府审核,若发现未按程序规范操作,愿接受党委政府的处理。

以上是本村在开展农村低保自查自纠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承诺,愿接受广大群众和上级部门的审核和监督。

村委盖章 承诺人:镇包村干部

村 书 记

村 主 任

年 月 日

农村低保申请承诺书

我叫 ,家住 乡 村 社,家有 口人,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并承诺如下:

1、我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没有隐瞒、伪造、虚报,如有虚假我愿按照《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及省、州、县的相关办法规定接受处罚;

2、我愿接受政府部门行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愿意积极参加县、乡、村低保评议会并如实反映情况;

3、我的家庭在享受低保期间,如收入、人员、住址等与享受低保有关的事宜发生变化,一个月内到村或乡汇报,服从村委会管理;

4、我在享受低保期间,愿积极参加村、乡举行的公益性劳动,若两次不参加,我愿自动放弃享受低保待遇(丧失劳动能力除外);

5、我在享受低保期间,按时到乡、村签字验证,领取低保补助金,如因个人原因没有签字验证,造成的后果自负。若两次不签字验证,自动放弃享受低保待遇;

6、我坚决不参与赌博、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和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且从事社会稳定的活动,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

7、在领取低保金期间,若有群众反映或举报现家庭情况与低保申报的情况有出入的,愿意接受乡、村委会重新审核,暂停发放低保金,经重新核实后,再做决定。

8、我清楚享受低保期间应尽的其他义务,若没有尽到义务,我愿意按照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条例及办法规定接受处罚。 以上是我自愿作出的承诺,若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签字:

201 年 月 日

农村低保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环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进一步搞好农村低保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解决贫困群众生活问题,把有限的低保金用在困难群众身上,我们郑重向镇政府和广大群众承诺:

一、政策宣传内容全面准确,宣传阵地设置到位,宣传不留死角;

二、严格按照“个人申请、乡镇受理、入户核查、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三榜公示、社会化发放”的低保工作程序规范进行操作;

三、严格低保对象认定条件,对规定的“十不准”人员决不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对象准确。不优亲厚友、分户拼户保、平均保,无人情保、关系保、搭车收费等问题;

四、按规定及时足额将低保资金发放到户;

五、按规定规范完善村、户低保档案资料。

承诺人:包片领导(签字):

联村领导(签字):

村 干 部(签字):

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承诺书

由于家庭基本生活困难,我代表家庭向政府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作如下承诺:

一、我在申请及被调查中所有表述的内容完全真实。如不属实,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二、我和我的家庭成员愿意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以下义务:

1、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或政府委托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员入户调查、产如实反映情况。

2、在领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期间,按规定定期到所在村(居)委会签到,并积极参加所在村(居)委会、乡镇(街道)的义务帮工活动。

3、当我的家庭成员或家庭收入发生变化时,我保证在1个月内及时到所在村(居)委会如实反映。

承诺人签字(户主): 按印:

年 月 日

低保承诺书

清水县__________乡(镇)农村低保对象承诺书

我名叫_____________,家有_____口人,家住________乡(镇)____村,本人因家庭贫困,年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907元),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并作如下承诺: 1、

2、

3、

4、

5、

6、

7、 所提供的各种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 能及时乡村委会,乡(镇)政府申报家庭收入变化情况。 不违规将低保金分给其他户。 保证享受低保的为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能积极配合低保工作人员的入户调查工作。 愿意接受不定期复查并按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愿意接受民主评议小组的评议,对享受的低保补差标准无异议。

8、 愿意履行《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等相关办法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如违背以上承诺之一,愿意接受低保管理机关的处理,同意计入诚信档案。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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