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诚信计生承诺书
广大诚信计生户:
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委会特向全村诚信计生户承诺服务如下:
一、积极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和宣传品发放。
二、对诚信计生户优先优惠政策,确保落实到位:
1、积极为计生户提供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服务,落实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直到子女年满16周岁止。
2、积极协助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子女享受中考、高考升学加分和县内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加分等奖励政策。
3、协助符合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特困救助条件的对象办理申报手续,负责做好资格初审等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落实工作。
4、及时组织诚信计生小组成员参加生殖健康免费检查。
5、按政策规定协助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6、为持证生育育龄妇女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发放叶酸片等预防出生缺陷的干预药物。
7、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8、及时开展产后、术后回访。
9、积极帮(扶)助因重大疾病或因手术并发症、后遗症致贫的诚信计生家庭。
三、坚持依法管理与服务;
四、按时开展诚信计生评议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五、如对诚信计生户承诺服务不兑现,请向乡政府投诉; (乡政府电话:3361006)
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XX村(居)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年育龄妇女,在外出前主动到乡(镇)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妇检对象在外地期间每年不少于四次向乡(镇)、村(居)报告妇检结果。
7、家庭成员积极向村委会报告自己所知道的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不支持、不包庇、不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
8、家庭成员违反《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自愿接受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切处罚,自愿放弃享受低保和其他各种惠民政策的权利。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或向上级反映情况,属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的,提请上级对相关干部进行依法处理。
2、乙方不履行承诺的,违约责任自负,并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国家优先优惠优待政策,甲方有权组织履约,并将情况报上级政府依法处理。
四、其它
本承诺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报送乡(镇)计生办备案一份。本承诺自甲、乙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夫妻(签名):
村民委代表(签名): 男方
村计生协代表(签名): 女方
二○一二年 月 日 二○一二年 月 日
村诚信计生承诺书
甲方:茅草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
为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人口计生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育龄群众是人口计生的主人,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根据国家有关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积极做好人口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普及婚育知识、生殖保健、优生优育、不孕不育、常见妇科病预防、艾滋病预防等知识,免费发放宣传品。
2、免费为乙方办理《生殖健康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定期为乙方提供孕情、环情监测服务,为意外怀孕的育龄妇女免费落实补救措施,并做好术后随访。
4、为未婚青年提供计生法律法规、婚育知识咨询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5、为已婚育龄群众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提供优生健康检查、优生检测及孕期b超筛查服务。
6、协助指导0-3岁婴幼儿父母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
7、为育龄夫妻提供生殖健康检查服务。
二、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居民公约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配合甲方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2、未婚的男女青年不早婚、不违法生育。
3.结婚、生育或收养子女的,3日内向甲方申报有关情况,并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
4.依法生育或政策外生育的应落实相应的避孕措施,如: 42日内自觉采取避孕药具措施;顺产生育的 90日内采取上环、结扎等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剖宫产生育的210日内采取上环、结扎等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如不能按时落实相关避孕措施的一次性缴纳保证金500元——1000元并按时参加每季度的妇检,否则视为违约。
5.做到依法生育,怀孕后不做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不违反规定做人流引产。
6、意外妊娠后主动告知甲方,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7.拟外出务工、经商等人员,要主动告知甲方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自觉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8.当诚信小组成员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等行为时,其他成员积极主动做好其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和落实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处理。
9、积极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帮扶。
11、积极支持、配合计生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对其行为进行监督,不谩骂、打击、侮辱计生工作人员。
三、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职责的,乙方可提出质询和批评。
乙方违反协议其中一项的,违约人除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外,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按照村规民约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违反以上2、3、4条的将收取违约金200元——1000元。
五、附则
(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乙方签名代表夫妻双方)。
(二)协议内容需要变更,由变更方提出申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茅草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
佛崖乡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各村)
甲方:武都区佛崖乡 村村民委员会
代表人: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武都区佛崖乡 村 组,现居住地: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及我村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承诺协议如下:
一、甲方承诺的内容
1、在社会待遇、经济政策、开发扶贫、农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保障、政策扶持、项目扶持、普惠政策、提供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2、及时足额兑现计划生育法定奖励和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的奖励扶助、少生快富、优先优惠、养老保障政策。
3、在教育、医疗、入学、就业、危房改造、生态家园建设、新农保、低保、种养殖业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计生“两户”无条件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4、在项目、资金、物资、技术上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5、在组织分配集体资产及收益、征地补偿款时,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向计生“两户”倾斜。
6、对生产、生活中需要办理的各种事项,符合政策的优先办理。
二、乙方承诺的内容
1、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按政策生育,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参加妇检,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
2、教育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按政策生育,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参加妇检,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不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督促外出子女返乡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3、自愿接受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处罚。
4、不违法收-养-孩-子,不代养未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的孩子和不代管财产、代耕土地。
5、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6、积极向村报告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或向上级反映情况,提请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
2、乙方不履行承诺的,自愿放弃有关政策的享受,接受有关部门处罚,在办理个人业务受阻时,责任自负。甲方有权按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进行处理、有权暂停承诺内容的兑现,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损失进行补偿。
四、其它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乡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手印)
2011年7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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