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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自律承诺书
为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提高廉洁自律意识,预防岗位职务失职,树立监理 人的良好形象,从思想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本人特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随地接受监督检查。若发生违反承诺书条款的事件,本人愿意接受有关处罚,直至吊销执业资格证和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2 依法办事,恪尽职守,严格按合同约定,为工程提供优质监理服务,确保工 程质量,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 工作中不弄虚作假,严格执行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如实收集整理好各类资料,档案,不做假资料或"账外账",并对自己签认的各种资料负责。
4 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不得转借、出卖、伪造、涂改监理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资信证明。
5 不以任何形式向施工方、材料供货方索取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财物,不在施工方、供货方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6 不与受监理方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更、工程质量等业务活动在私下商谈而达到相互的利益,不干预施工方自主经营及工作安排,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
7 遵守社会公德,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共资源进行营利性活动。 8 不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含两个)的单位从事执业活动。
9 按照聘用合同的规定在聘用单位从事监理工作,不擅自离聘,对因个人擅离职守给工程或聘用单位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0 本承诺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项目部(盖章): 承诺人签字:
日期: 日期:
证券公司从事报价转让业务自律承诺书
中国证券业协会:
证券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开展报价转让业务承诺如下:
第一条 内部管理:
(一)按照《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规定,设置专门的报价转让业务机构,配备专职业务人员;由本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高管人员负责日常的报价转让业务管理。
(二)报价转让业务专职人员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并取得执业证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报价转让业务规则。
报价转让业务专职人员均应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要求参加专门的业务培训。
(三)建立健全本公司的报价转让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并严格执行。
(四)具备符合报价系统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技术系统。
(五)由专职信息披露人员负责本公司及所推荐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与协会、挂牌公司之间联系通畅。
(六)不买卖所推荐挂牌公司的股份,不利用所推荐挂牌公司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谋取利益。
(七)按照《试点办法》规定及协会要求,分别与所推荐挂牌公司、投资者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
(八)在开展报价转让业务过程中遇到现行规则未作规定的重大事项时,及时报告协会,并根据协会要求进行处理。
(九)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报价转让业务相关费用。
第二条 推荐挂牌:
(一)按照《试点办法》和《主办报价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挂牌业务规则》(以下简称《推荐挂牌规则》)的规定,严格执行推荐标准,认真履行推荐程序,向协会推荐符合规定的公司挂牌报价,并对此承担责任。
(二)按照《推荐挂牌规则》规定为每一家拟推荐挂牌公司设立项目小组,配备符合要求的项目人员。
(三)按照《主办报价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的规定对拟推荐挂牌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并在全面、真实、客观调查的基础上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四)对拟推荐挂牌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协议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五)按照《推荐挂牌规则》的规定设立推荐挂牌内核机构,制定内核机构工作制度。
内核机构成员名单、简历及变动情况及时向协会备案并进行披露。
(六)严格要求内核机构按照《推荐挂牌规则》的规定对拟推荐挂牌公司进行内部审核并出具内核意见;严格要求并保障内核会议成员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及行使表决权。
(七)认真编制推荐挂牌备案文件,保证全部备案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八)按照规定与所推荐挂牌公司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并严格履行协议。
(九)按照规定办理所推荐挂牌公司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有关事宜。
第三条 信息披露督导:
(一)依据《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指导和督促挂牌公司真实、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二)对所推荐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对拟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合理性怀疑,必要时采取专项调查等措施。
(三)严格按照要求在指定网站发布所推荐挂牌公司相关信息。
(四)依据《试点办法》规定,做好所推荐挂牌公司股份的终止挂牌报价工作。
第四条 代理投资者进行股份报价转让:
(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开展报价转让业务。在代理投资者报价转让前,充分了解投资者的财务状况和投资需求,向其充分揭示股份报价转让业务的风险,对不宜参与报价转让业务的投资者尽劝阻义务。
(二)保证做好在营业场所为投资者揭示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及相关信息的服务。
(三)不欺骗或误导投资者,不利用自身的技术、设备及人员等业务优势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 投资者风险提示:
(一)投资者开户前,向其详细讲解风险揭示书和代理报价转让协议的内容,提醒投资者对投资风险予以特别关注,使其充分了解报价转让业务客观存在的风险,确认其已认真阅读风险揭示书,并要求投资者在风险揭示书上签名。
(二)利用各种形式持续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
(三)依据代理报价转让协议,对投资者股份转让时出现的违规行为,及时提出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
第六条 其他:
(一)积极配合协会对本公司各项工作的检查、核查,不进行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认真执行协会的整改要求。
(二)根据协会的要求,调查或协助调查指定事项。
(三)做好协会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本公司保证遵守以上承诺,严格自律,勤勉尽责地开展报价转让业务,维护挂牌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接受协会的监督管理,并对此承担责任。
承诺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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