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承诺书
本人拟出资入股 公司,现郑重承诺如下:
1.自愿出资万元,入股 公司,占股份总额的 %。保证按时足额交纳出资,保证入股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是合法经营所得。不以借贷资金和他人委托资金入股,不虚假出资、不抽逃注册资本。
2.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弓l发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
3.承诺成为公司股东后,严格按照《公司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股东义务,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不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本人保证认真遵守上述承诺,若有虚假和违背,愿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签名:(加按手印)
日期:
不出借资质承诺书
致:随县农业局:
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不出借公司资质,若我方有违反此承诺,业主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
特此承诺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2012年2月29日
出资人承诺书
承诺人: ,拟成立协会的股东
本人自愿与 等股东共同发起组东营市东营区工商业资信担保协会,本人现做如下承诺:
一、认真学习和带头遵守国家、省有关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违法违规。
二、认真遵守协会章程,按章程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加强对协会的管理,并按规定承担风险。
三、主动接受上级金融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守法经营,不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不得损害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利益。
四、本人保证自己入股的资金属自有资金,资金来源真实、合法,入股资金中没有向任何金融单位和个人借贷的资金。
五、本人与其他股东为投资人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人的入股完全属于本人自愿。
六、本人决心与投资人和协会全体员工,在上级金融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和监督管理下,守法经营,开拓进取,勤奋工作,促进担保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承诺人:
年 月 日
典当公司股东出资承诺书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规定和二00八年八月十日股东会纪要,本公司慎重承诺如下:
一、出资额:人民币25万元;并于二00八年八月十八日缴清。
二、在十年经营期内(二00八年十一月一日至二0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绝不无故拆资。
三、本公司愿以出资额为限,对**市**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承担经济责任。
承诺人:四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00八年八月十日
股权出资承诺书
本人(单位)申请以 (股权公司)的`股权投资 (被投资公司),经仔细阅读本告知承诺书内容后愿意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单位)用以出资的股权,系本人(单位)在股权公司的股权,权属清晰、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不属于下列情况之一:(1)未实际缴纳的股权;(2)设定质押或被法院冻结的股权;(3)已出资其他公司的股权;(4)股权公司的股东约定不得转让的股权;(5)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其他不得转让或限制转让的股权。
2.本人(单位)用以出资的股权,已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不存在违反规定高估或低估的情况。
3.本人(单位)以股权实缴出资的股权已经在股权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
本人(单位)以股权认缴出资,将在章程约定的出资期限前到股权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4.本人(单位)承担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股东(发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担保公司出资人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
根据《江西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规定,抚州市创鑫担保有限公司全体出资人现承诺如下:
一、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
二、以融资性担保业务为主,以中小企业和“三农”为主要服务对象。
三、不虚假出资,不抽逃资本金,不超比例进行对外投资。
四、不吸收公众存款,不对外发放贷款,不受投资人委托对外发放贷款。
五、不将资本金存入股东及关联账户,或运用股东资金进行理财,不超担保业务包办股东的投资行为。
六、不超出经营范围进行夸大宣传或虚假宣传。
七、不挪用客户保证金或用于向银行缴纳保证金,担保责任解除后及时将客户保证金退还客户。
八、如实向监管部门报告经营情况,提供信息资料和财务报表,不编报虚假数字,不造假账。
九、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融资性担保市场正常秩序,同业间不搞非法竞争或不正当竞争。
抚州市创鑫担保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全体出资人签字(盖章):
1
投资人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投资人已知《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及公司登记事项的有关规定,现就以依法持有的(股权公司) (万元/万股)的股权,投资于 (被投资公司),作出如下承诺:用作出资的股权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不具
有下列情形:
(1)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
(2)已被设立质权;
(3)已被依法冻结;
(4)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5)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6)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出资承诺书】相关文章:
出资承诺书07-02
出资人出资来源承诺书02-24
个人出资承诺书01-13
股东出资承诺书01-15
债权出资承诺书02-14
出资认缴承诺书02-24
股东出资承诺书范本01-15
自有资金出资承诺书02-18
申请延期出资承诺书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