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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卫生承诺书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的食品,是每个餐饮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作为食品卫生责任主体,我(们)深知,食品卫生安全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建立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我(们)将通过一切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对社会和消费者负责,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1、 在此郑重向社会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2、按照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及各项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增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3、保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认真执行每日卫生检查制度。
4、保证具备持续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的卫生设施和环境条件,杜绝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5、保证建立原料(食品)购进索证、检查验收、记录制度,建好食品购销台账。不购进、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原(辅)料或食品,决不采购渠道不明、私屠滥宰、注水、病死、毒死以及无证、无票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
5、对生产经营的食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造成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保证及时召回。
6、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监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
承诺责任单位:
年 月 日
餐饮服务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对“年夜饭”等集体用餐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严防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南昌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特与你餐饮单位签订责任书。
1、集体用餐餐饮单位卫生安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餐饮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食品安全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
2、餐饮单位集体用餐50人以上必须申报备案;100人以上须3日前向我所申报。食品成品应留样备查(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必要时食品化妆品监督员全程进行监督指导。
3、举办集体用餐必须严格落实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和登记制度,加工场所要做好清洁卫生,操作流程合理,无交叉污染,餐饮具有消毒场所和设施,配有专(兼)职消毒人员,消毒达标。
4、餐饮单位发现或得知就餐人员出现异常后2小时内电话向南昌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报告,电话:0791--83815735
5、没有按照本责任书进行集体用餐管理的单位,我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餐饮单位法人代表: 卫 生 监督员: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交餐饮单位,一份存档
餐饮业卫生制度、承诺书
在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我单位就食品安全责任有关工作向顺河回族区卫生局作出如下承诺:保证遵守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到本卫生监督所进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申请换发工作,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食品采购、索证、加工、销售的环节不违规并建立相关组织、制度等,同时对本单位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单位名称 代表人
年月日
餐饮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贯彻落实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营造餐饮业良好的用餐环境,构建诚信和谐社会,全面推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我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1、餐饮服务单位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原料采购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2、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规定,不采购和使用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
3、不采购使用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4、不采购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或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不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相关产品。
5、不采购使用非定点屠宰单位供应、未经检疫合格的猪肉,以及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消费者及监管部门监督,若有违反敢于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单位 : 负责人签名:
2011年5月20日
餐饮单位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
为保证以良好的卫生状态迎接四方宾客,确保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树立良好的企业诚信形象,增强自律意识,切实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单位对食品卫生安全做出如下承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 提高对食品卫生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企业是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切实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义务,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二、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
三、 保证在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的前提下组织食品卫生经营活动,不超范围经营。
四、 健全完善并全面执行原料进货索证制度、餐饮具消毒设施配备使用制度、从业人员上岗持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和培训证明制度和冷荤凉菜制作“五专”卫生要求。
五、 保证加工经营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确实做到有效控制不超标,杜绝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及其制品以及有毒有害物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六、 改善餐饮单位生产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设施,努力提升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等级。
七、 厨房垃圾及时清运,流向合理。
八、 制定和落实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定期教育培训,保证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熟悉食品卫生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九、 服从卫生监督管理,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问题在限期内整改到位,保证不重复发生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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