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调动承诺书
峡江县教育体育局:
我个人申请于2015年9月从 调动到 。由于工作单位变动,根据职称聘任政策导致的职称岗位低聘和降低工资,本人无异议。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本人一份,教体局人事股一份存底。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调动人员岗位承诺书
尊敬的县教育局领导:
我是乐至县中和场镇金钟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邓晓家,男,中学语文二级教师,十一级岗位。由组织安排本人自愿,于2015年9月从金钟九义校调到乐至县中和场镇初级中学工作。由于工作单位变动,根据职称聘任政策导致降低聘用岗位(即十一级岗位聘任到十二级岗位)。本人无异议。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201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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