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使用公车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单位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保障国家财产和自身人身安全,本人郑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认真遵守党中央、中央纪委和总行、省分行党委关于安全保卫规章制度规定和公务车辆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不驾驶公务用车的规定,以身作则、廉洁自律。
二、提高认识,严格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切实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加强专职驾驶员和驾驶私家车员工交通安全教育,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不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将公车转借他人或将车辆交由非专职驾驶人员使用等行为,不以权谋私。
四、在乘坐公务用车时,自觉督促以下事宜:
(一)行车前督促驾驶员查看汽油、水、电、仪表工作情况,严格检查车辆的技术状况;
(二)向驾驶员交待行车路线、任务及大约行驶里程,提醒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礼貌行车,不开“霸王车”、疲劳车、带病车。
(三)为避免驾驶员疲劳驾驶, 提醒驾驶员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途中至少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
(四)提醒驾驶员在驾驶中不得有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五)制止驾驶员超速行驶、挂假号牌、遮挡号牌、酒后开车等行为。
五、如发生安全事故,坚决避免以下行为发生:
(一)伪造和破坏安全事故现场;
(二)阻碍干涉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
(三)隐瞒有关情况和拒绝提供资料。
六、 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按照《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违规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违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行为处理办法》和《云南省分行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务用车处罚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七、本人亦郑重承诺,在驾驶和乘坐私家车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开“霸王车”、疲劳车、带病车,避免超速行驶、挂假号牌、遮挡号牌、酒后驾车等行为,确保安全。
以上承诺,请组织和广大员工予以监督。
承诺人:
年 月 日
公车管理使用承诺书
为有效遏制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进一步推进全镇反腐倡廉建设,树立机关廉洁、务实、高效、阳光的良好社会形象,我郑重承诺:
一、不擅自动用公车,不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不以任何理由外借公车;
二、不动用公车参与公务以外的婚丧嫁娶、接送子女、探亲访友、祭祀扫墓、观光旅游及个人迎来送往等活动,管好家属和下属;
三、休息日及班外时间,所有公务车辆统一存放至镇政府机关大院内,清明节期间车辆一律实行集中封存管理;
四、休息日、节假日及班外时间如有特殊工作或突发事件确需用车的,严格执行报批制度,经批准后再使用;
五、不按规定使用公车,造成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的,自愿接受党纪法规处理,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承诺人姓名及职务: 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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