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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公积金承诺书
我叫 ___________,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的职工,因______________ (1购建房屋;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3自住房屋房租超过家庭月收入15%以上部分的;4家庭成员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5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并承诺所提供资料完全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申请人:
年 月 日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贷款管理处承诺书
我代表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贷款管理处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尽心竭力,履职守则。严格履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全面做好贷款工作的计划编制,政策修订,督导检查及贷前、贷中、贷后的管理工作。
二、牢记宗旨,利众惠民。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模,最大限度地满足职工贷款需求,使公积金制度惠及千家万户。
三、文明规范,简捷优质。推行贷款窗口标准化服务,建立开通多渠道查询服务平台,提供快速、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强化管理、安全高效。严格执行贷款三级审批制度,按程序办事,依托严密的业务信息系统,加强资金监管,保证资金安全、完整、高效,贷得出、收得回,保值增值。
五、清正自律,公开诚信。严格落实职权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从政廉洁,求真务实。
承诺人: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贷款管理处 高加平
孝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打造法治公积金、活力公积金、服务公积金、廉洁公积金,孝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特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依照《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执行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及中心制定的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公积金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优质服务。
二、服务民生,落实公积金惠民新政。严格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确保将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新政全面贯彻落实,将惠民的举措全面落实到位。扩大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降低贷款门槛,缩短办理时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用好用足公积金,最大限度为缴存职工解决住房困难、改善住房条件提供资金支持,充分发挥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助力我市经济发展、民生改善。
三、转变作风,做到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坚持政务公开,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宣传手册、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全面及时公开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各项政策规定、业务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规范等,实行阳光操作。对内加强管理,对外优质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推行双休日和节假日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服务举措,简化办事流程,实行“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做到热情服务、周到服务、贴心服务,切实提高工作、服务和办事效率,打造一流服务窗口。
四、廉洁从政,树立良好政风行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廉洁从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履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 建立完善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75条要求,严格执行廉政纪律,杜绝办事拖拉、违反服务承诺、超时办理、态度生硬、推诿扯皮、刁难群众和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打造“团结、创新、务实、高效、廉洁”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队伍,以良好的政风行风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
五、接受监督,畅通群众投诉监督渠道。设置意见箱、热线电话、网上信箱、网站留言平台等方式,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办理和回复群众的咨询、建议及投诉举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群众反映的问题100%进行核查,对查实的问题100%依纪依法依规问责追责。
以上承诺,恳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予以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住房公积金承诺书
近年来,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办事处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改进行业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通过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22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单位作风效能建设,创建群众满意单位。进一步优化工作环境,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工作程序和管理,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增加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行使管理职能的监督,提高工作人员总体素质,推动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我办事处服务承诺公开如下:
一、行政职能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办事程序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业务
1、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缴存单位前来办理登记手续,填写《赣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总表》、《赣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明细表》。
2、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月工资的5%。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提高缴存比例。
3、工作人员对缴存单位填报表格及有关情况审核后,为缴存单位和个人指定承办的银行,设立单位和个人帐户,确定缴存方式。
4、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5、需要办理变更手续的,由缴存单位每月20日前申报,填写《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表》。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办理变更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1、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个人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提供相应的有关材料。
2、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由缴存单位经办人、本人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填写《赣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
3、经三级审批程序后,财务人员凭提取通知书和有关凭证通过银行转帐至缴存单位或开具现金支票,由职工个人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到指定银行领取。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1、由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出贷款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并填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
2、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属于贷款对象和符合贷款条件。
3、由工作人员提出拟贷款对象、金额和期限等意见。
4、办事处贷款审批小组召开审贷会议,根据审核意见集体研究审批。
5、通知贷款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
三、社会服务承诺
(一)、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服务承诺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缴存余额的,经办事处受理当天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2、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缴存余额有异议而申请查核的,办事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日内给予办理查核业务。
3、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手续的,办事处将在受理当天给予办理完毕。
4、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手续的,办事处将在受理当天给予办理完毕。
5、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设立手续或补缴手续的,人数在200人以下的,办事处将在受理之日起2日内办理完毕;人数超过200人的,办事处将在受理之日起5日内办理完毕。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服务承诺
1、对前来咨询的职工做到有问必答,耐心解答。
2、耐心指导贷款申请人正确填写表册。
3、在受理贷款申请时,及时查询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及时答复是否具备贷款条件。
4、对具备贷款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正式答复并予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四、失职追究
(一)、工作人员因失职但未造成损失、未构成违法、违纪的,按照《赣州市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作出相应处理;
(二)、工作人员因失职造成损失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国家公务员奖惩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四)、在追究工作人员失职行为的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的责任。
热忱欢迎单位、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办事处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举报电话:
住房公积金承诺书
为切实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风行风、“治庸问责”建设,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不断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充分发挥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公积金中心郑重向全市人民作出公开承诺:
一、规范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业务管理规范,根据实际情况和新的工作需求,修改完善《黄石市住房公积金规范化管理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全方位推进规范化管理工作,成立规范化管理工作小组,加强内部稽核和外部审计工作,为市民管好用好公积金。
二、加快业务发展,扩大制度惠及面。积极宣传,采取措施,确保国有大中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缴存主体全覆盖,并不断向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小城镇延伸,将更广大的职工群众纳入制度保障范围;降低贷款门槛,简化办事程序,创新还款方式,推行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冲抵还贷新政策,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受益范围,切实减轻贷款职工的还贷压力。
三、回报社会,充分发挥住房保障作用。从增值收益中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积极为我市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提供补充资金保障;继续开展贷款贴息工作,切实减轻城镇低收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的还贷压力,帮助低收入职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
四、创新服务理念,提供优质服务。坚持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制,对于贷款申请资料齐(不因借款申请人原因),营业部审核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办事处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单位集体办理应控制在15个工作日以内,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担保)后放款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缴存到账及时分配,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提取服务优化流程,手续齐全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柜台、咨询台及电话咨询当即答复,疑难问题或网上回复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达到“服务工作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服务流程零缺陷”的“四零”要求,逐项细化标准,逐条完善规范,逐级考核落实,打造“四零”服务新品牌。
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建设廉洁高效机关。坚持面向群众,开门治庸问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是否赞成、是否高兴作为衡量治庸问责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挥群众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以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为重点,以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检查。
六、规范责任追究,促进责任落实。坚持杜绝办事拖拉,违反服务承诺,超时办理和态度生硬、推诿扯皮、刁难群众的现象发生。对新闻媒体曝光 “庸懒散软”问题进行问责,对纠风评议向前看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整治,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进行追责,给群众满意答复,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氛围,确保市公积金中心“治庸问责”工作取得实效。
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群众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xx年x月xx日
放弃缴纳公积金承诺书
xx有限公司:
本人于 年 月 日入职贵公司,职位是 。本人入职时,公司已向我告知应按法律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公司也一直要求给予本人缴纳社会保险。但经本人慎重考虑,公司已经为我购买了意外伤害险,同时本人在户籍地已经参加了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如果再缴纳社会保险就与意外伤害险和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重合了,所以本人不愿意购买社会保险,故强烈要求贵公司不要为我办理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即本人放弃贵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
本人在此承诺:因本人放弃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与贵公司无关。本人并承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解除与贵公司的劳动关系并要求贵公司作任何经济补偿。 特此承诺。
承诺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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