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不搞有偿家教承诺书

时间:2021-06-20 14:26:58 承诺书 我要投稿

不搞有偿家教承诺书

教育是崇高的事业,教师是神圣的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杜绝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我特作出如下承诺:

不搞有偿家教承诺书

1.学校不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2.不将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校外办学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3.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在家中或租用场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含艺术、体育类培训)并获利;

4.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辅导班,或未经批准受聘于社会培训机构;

5.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或利用职务之便推介、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6.禁止本校在职教师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家教生源;

7.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课业辅导或各种文化艺术培训并收受家长钱物;

8.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9.禁止为亲属或他人提供方便进行进行不法有偿家教。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有关处理规定对我和学校的处理。

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学校:绣惠镇回北小学                校长:        

2015年7月

教师禁止参加有偿补课承诺书

根据调兵山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紧急通知”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7、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8、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规定。

校 长:            

承诺人:

调兵山市第四小学

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承诺书

根据市、区主管部门坚决抵制有偿家教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锦绣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        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市、区抵制有偿家教文件精神,依法执教。

二、        不利用学校资源,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举办有偿家教班。

三、        不利用学校资源,强制或暗示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四、        不互相介绍学生或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

五、        未经学校同意,不擅自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任课。

六、        不违反有关政策规定,从事其他有偿家教活动。

七、        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八、        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按照市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处理。

承诺人:

2012年9月  日

教师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7)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按“五严十禁” 要求履行教师职责。

二、不招收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六、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奥数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十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十三、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市局处理。

承诺人: 时间:

不参与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上级关于严禁违规补课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觉、自愿树立和维护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关爱每一位学生,让每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我郑重承诺: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黑龙江省《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有偿补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2、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不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3、不从事有偿家教或收授家长任何形式的酬谢。

4、不在教师之间相互推介,为对方提供家教生源,也不为退休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组织提供家教生源从中获利,更不利用所教学科不同,在家庭或校外租用教室集体组织有偿家教。

5、不接受社会各科文化补习教学聘请,不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

6、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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