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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运输承诺书
人民政府:
我作为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根据《河北省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二、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全面履行职责,使安全生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三、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专业培训,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确保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杜绝“三违”行为。重点加强对驾驶员进行交通法规宣传与教育,不断降低交通违章,杜绝不安全行车陋习。
四、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储存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做好运输设备、安全设施维护保养,严格进行装卸、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检验,严禁违规装卸、运输,重点做好货运车辆和其他运输设备的维护与修理,坚持执行车辆月检制度,确保运行的运输设备符合安全技术条件,达到100%完好率。
五、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积极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企业整体安全水平。
六、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七、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确保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与要求。
八、认真开展日常性的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整改期间要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监测、监控。
十、依法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设施和器材,并进行定期演练,落实岗位应急措施。
十一、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不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妥善处理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十二、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十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
十四、尊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有的权益,引导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鼓励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提出改正建议,甚至批评、举报,对提出批评和举报的职工不打击报复,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和降低工资待遇。
十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十六、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十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从严处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下例条款规定接受处罚:
1.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1)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30%罚款;
(2)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40%罚款;
(3)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60%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80%罚款;
(5)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接受终身不再担任本行业企业主要领导职务的处罚;
(6)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2、企业方面
(1)一般事故接受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2)较大事故接受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3)重大事故接受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接受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
(5)同时接受有关部门作出的暂扣或吊销有关证照的处罚。
3.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者妨碍、拒绝事故调查等严重行为的,单位接受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处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承诺期限:2015年10月1日——2015年10月1日。
承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实际控制人签字:
二〇一〇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运输安全文明管理承诺书
用房,门卫及泵房)将根据《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阴市工程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澄政办发〔2015〕35号)文件要求,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本工程项目的工程运输安全文明工作,并保证以下承诺:
1、本工程项目的所有工程运输,保证使用专业运输企业的车辆,专业生产企业的散装水泥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混凝土泵车,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自备工程运输车辆。
2、本工程项目在发包工程运输业务时,保证同时与工程运输承运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约定双方交通安全责任,落实交通安全措施,办理“工程运输车辆核准标志”、“建筑垃圾准运证”和“建筑垃圾运输处理证”等有效证件。无上述证件不予签订工程运输承运合同(协议)。
3、在日常运输管理中,主动做好对工程运输承运单位安全文明管理的检查,施工场地出入口按照标准进行硬化处理,保证工程车辆冲洗干净后出大门,保证工程车辆在工地出入时的安全管理,按规定设置有关交通警示标志,禁止无证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的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4、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愿意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在文明工地评比、企业综合考评、项目经理诚信扣分、安全生产许可证重新评估和取消企业入围“政府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资格等方面的处理。
建设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理人:
施工单位名称(盖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工程运输安全文明管理承诺书
(工程名称)将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工程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锡政办[2015]50号)文件要求,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本工程项目的工程运输安全文明工作,并保证以下承诺:
1、本工程项目的工程运输,保证使用专业运输企业的车辆,专业生产企业的散装水泥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混凝土泵车,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自备工程运输车辆。
2、本工程项目在发包工程运输业务时,保证同时与工程运输承运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约定双方交通安全责任,落实交通安全措施,办理“工程运输车辆核准标志”、“工程运输车辆准行证”、“建筑垃圾准运证”和“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等有效证件。无上述证件不予签订工程运输承运合同(协议)。
3、在日常运输管理中,主动做好对工程运输承运单位安全文明管理的检查,保证工程车辆冲洗干净后出大门,保证工程车辆在工地出入时的安全看管,按规定设置有关交通警示标志,禁止无证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的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4、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事故的相关调查工作。
5、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愿意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在文明工地评比、企业综合考评、安全生产许可证重新评估和取消企业入围“政府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资格等方面的处理。
承诺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理人
施工单位名称(盖章): 项目负责人
二〇一〇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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