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总承包承诺书

时间:2021-06-20 11:33:45 承诺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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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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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承诺书

经于河北省临漳县建筑安装公司协商确定:

由建安公司中标承揽的 工程由我全权承包,为保证该工程顺利交付使用,做到职责明确,我向该公司承诺如下:

我是该工程施工管理、经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人、财、物管理,对工程承建活动中造成的经济问题负完全责任,出现下列经济问题之一的承担全部偿还、赔偿责任,给该公司造成诉讼的,应赔偿包括诉讼费用在内的全部损失。

1、不能按期如数向该公司上交定额利润的;

2、偷漏国家和地方各种税收尚不构成犯罪的;

3、因工程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维修、环境保护、安全施工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罚款及赔偿;

4、拖欠工人工资、材料款、设备租赁费及该工程所涉债务的;

5、借贷资金及为他人借贷资金,租赁设备,赊购材料等,有经济内容的行为提供担保的;

6、违规违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7、用人不当,管理不力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承诺人:

担保人:

年 月 日

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责承诺书

致: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项目实施期间,我司承诺严格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总包单位承诺书

盐都区住建局:

我单位郑重承诺:在 云溪美地1#、3#及综合楼 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关于建设领域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履行支付劳务费与民工工资的清欠维稳主体责任。

(一)按照劳务合同约定,按月足额支付劳务费,并负责监督劳务公司将民工工资发放到每个民工手中,杜绝发放到“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二)对总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承担全部的支付责任,对分包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监管责任,对分包工程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负有直接支付责任,对其拖欠工资且拒不支付的,由我单位先行垫付。

(三)若该项目发生劳务费拖欠行为,由我单位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

(四)对因拖欠劳务费导致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不稳定事件,我单位派人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并及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

(五)若因资金困难没有及时足额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资,我单位负责全力筹资解决,并自愿服从区“清欠办”作出的动用该工程缴纳的民工工资保障金支付拖欠工资的决定,且按相关规定补缴到位。

如我单位未履行以上承诺,自愿接受:新开工工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在建工程不予主体验收、竣工验收;竣工工程不予办理竣工备案、产权登记手续;记录不良行为录入诚信档案等处理。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手机): 项目经理(签字):

联系方式(手机):

年 月 日

12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本法定代表人承诺:我单位在 年产15000kg瑞舒伐他汀钙生产暨新药研发基地项目中试制剂楼一、二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了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承揽工程后

依法签订了承包合同,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进行施工。

2、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所有人

员均能够到岗履职。

3、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

章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精心组织施工,未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无偷工减料情况。对施工中采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格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并有书面记录,签字齐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均未使用于工程。

5、严格执行了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序管理。隐

蔽工程在隐蔽前,及时通知建设、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全部合格。分项、分部、竣工验收均符合要求。

6、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均进行了返修。向建设单

位出具了质量保修书,保修书中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我单位将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本工程资料收集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及时整理移交建设单位归档。

8、本单位在本工程项目承担了下列施工业务: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分包对总承包的承诺书

为确保xx-x小区9#、10#、11#工程如期完成及现场整体项目的顺利进行,分包单位对总承包承诺如下:

1、 分包单位在总承包的工程施工现场所用的施工用电及临时用电,必须配备分包单位的三级配电箱,不得私自乱接乱挂电线,分包施工用电及临时用电时造成的事故由分包单位全部负责。

2、 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及结合分包单位承包项目需要 天工期完成,不得对总承包的施工工期造成影响;

3、 根据双方约定,分包单位对总承包交付工程配合费元,由建设单位代扣,代付总承包单位的配合费由分包单位承担;

4、 分包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文明施工条例,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及安全防护用具,不得在楼内大小便,如发现罚款300元,不得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

5、 分包单位会加强管理,凡在成品或半成品区域施工或装卸、运输等施工作业时,造成成品或半成品的质量问题,分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6、 为了确保工地清洁卫生,共同积极创建文明工地,分包单位所有的设配及工程材料,按安全规范要求堆放整齐,材料堆放确保施工现场道路畅通;进入施工不得随便丢弃生活垃圾及工程垃圾,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工程废料及垃圾,做到“人清场净”,若不清理给予经济处罚。

7、 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国家现行质量、安全施工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严禁违规违章作业,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必须承担因自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8、 本承诺的以上条款,请建设单位给予监督。

分包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总承包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建设单位(盖章):

监督负责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