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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装饰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遵照济南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装饰装修工程区域在装修期间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现物业管理处(甲方),与业主(使用人)及其委托进行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一并为乙方),订立消防安全委托书如下:
甲方责任:
1、依据消防局审定的设计方案,对本装修工程进行监督;
2、协调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3、负责向乙方介绍与本工程有关的小区消防设施和有关规定;
4、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中用电、用水和动火事宜;
5、对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监督权,在发现乙方施工有不安全因素,有权责令乙方改正,直至下令停工,并上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乙方责任:
1、负责小区单元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不发生火灾事故。
2、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姓名:),向甲方了解与施工相关的消防安全事宜,并对施工消防安全负责。
3、用电、用水和动火应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
3.1电器操作人员应有电工操作证,应出示原件,并将复印件报甲方存档备案。
3.2进行动火工作时,应事先到甲方办理动火证,操作应由有执照的焊工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4、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5、乙方施工中需使用易燃物品时,须提前做好易燃品的存放工作,应有专人呈报甲方,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带入,定点专柜负责,物品存放量不能过多,以当日使用量为限,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物品带离现场。
6、施工区域禁止吸烟。
7、施工区域应配备消防器材,手提灭火器数量至少配备二个。
8、发生消防事故应及时处理,迅速通报甲方及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如实报告事故原因,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9、现场当日装修废料应该及时清理至指定区域,特别是刨花锯末应每天清除,设专人负责,施工废料或垃圾严禁阻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挡、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
10、乙方施工人员下班时,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人员离开时须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
11、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对甲方的监督检查应积极配合,并制定安全制度,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物业服务企业):
乙方:(业主) (装饰装修施工单位)
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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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施工消防安全协议
为加强装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州市消防条例》和广州市消防局对施工管理得有关规定及要求,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制订施工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如下:
1.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检查监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甲、乙双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防火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乙方应确定一名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防火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将所有施工人员基本情况表交至保安部备案。
2. 乙方应在施工中制定消防应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 施工现场有明显防火宣传标志,乙方应对职工安全、防火知识教育,上班作业应佩戴出入证,防止治安、伤害事故的发生,并建立安全、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4. 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危险作业时应有防火要求和措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5. 乙方应制定使用电器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6. 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业,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并要对有关人员进行防火安全交底。
7. 从事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由施工队负责人到保卫办理用火手续,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动火前需清理附近易燃易爆物.
8. 禁止将施工现场建筑物做仓库使用或长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有安全可靠的防火措施.
9. 不准在施工建筑物或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10.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11. 施工现场及库区、料场禁止使用碘钨灯作为强热光照明。
12. 不准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气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3. 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的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14、施工现场,未经保卫科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批准使用的电热器具枯符合电气安装规范。
15、施工材料、设备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16、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分类单独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照明等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规定。
18、严禁在现场喝酒、赌博、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和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20施工现场应有专职安全负责人,检查监督落实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
21、施工期间在施工工地如发生火灾和治安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2搞好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尤其对一些易燃易爆杂物及时清扫,清除火灾隐藏患。
23、乙方要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量的灭火器,灭火器须自行配备进行,并经保卫科检查是否合格。
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承诺书
本单位在朝阳区铁建广场乐想汇27#1408室建设工程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条例》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作出如下承诺:
一、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施工现场备案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本次室内装修工程所在的建筑整体已经通过消防验收,且装修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三、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消防设施等的消防设计符合国际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
四、所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
五、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改变消防设计,降低消防安全标准。
六、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责。
七、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施工。
八、如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本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公章)
年 月 日
装修消防安全承诺书范本
为维护泰德大厦1210单元在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遵照大连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现泰德物业公司(甲方)与业户(乙方)及其委托进行装修的装修公司(丙方),订立消防安全协议书如下:
一.甲方权力和义务:
1、依据消防的相关法律法规,审定的设计方案,对装修进行监督。
2、协调乙方及丙方进场施工事宜。
3、负责向乙方及丙方介绍与装修有关的消防设施和有关规定。
4、负责协调乙方及丙方施工中的用电、用水和动火事宜。
5、对乙方及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监督的权力,在发现乙方及丙方施工中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有权责令乙方及丙方进行改正,直至达到甲方要求。
二.乙方及丙方权力和义务:
1、负责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
2、在装修方案获得有关部门审批后,三日内向甲方提交施工进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及丙方进场施工事宜。
3、乙方及丙方必须设立现场安全责任人,向甲方了解与装修相关的消防安全事宜,并对装修安全负责。
4、用电、用水和动火应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
4.1电器操作人员应有电工操作证,应出示原件,并将复印件报甲方存档备案。4.2用水应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4.3进行动用明火工作时,应事先到甲方办理《动用明火许可证》,操作应由有执照的焊工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4.4乙方及丙方施工中需要使用易燃物品时,应呈报甲方,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运入装修单元,并必须定点存放,物品存放量不宜过多,以当日使用量为限。施工完毕后,如有剩余,则必须马上将剩余物品运离大厦。
4.5施工区域禁止吸烟,并保证已开通烟感及探头不受遮挡。
5、装修区域应配备消防器材,手提灭火器数量配置要求为:200平方米以下配3具2kg的灭火器,200-600平方米配5具2kg的灭火器,600平方米以上配8具2kg的灭火器。
6、发生消防事故应及时处理,迅速通报甲方(或拨打119),同时打碎报警器进行报警,并如实报告事故原因,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7、现场当日废料应清理完毕,特别是刨花锯末应每天清除,设专人负责,施工废料或垃圾严禁堵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挡、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
8、乙方及丙方装修人员离场时,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人员离开时须将电器设备电源切断。
9、乙方及丙方应严格遵照消防局审定的方案施工,如有修改应重新申报消防局审批,得到批准后再施工。
10、乙方及丙方应对装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及丙方(业主)(盖章):
日期: 日期:
装修公司(盖章):
日期:
大厦装修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大厦 楼 单元 装修工程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遵照北京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实行防火责任制,现装修事务部要求
装修公司签定本承诺书,承诺要点如下:
1.依据装修设计方案,接受装修事务部对本装修工程进行监督。
2.如装修事务部发现施工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权下令改正或下令停工直至不安全因素消除为止。
3.负责上述单元施工期间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不发生火灾等事故。
4.开始施工前三天通知装修事务部,以便装修事务部提早安排进场事宜。
5.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装修事务部解释消防安全工作,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6.用电、水和动火前应得到装修事务部批准后方可使用。
7.电气操作人员应有电工操作证,操作证须给于装修事务部检查和复印存档。在用电前要向装修事务部书面申请,由装修事务部人员检查配电箱合格后方可合闸使用,责任分界以配电箱出线开关下口为界,开关以上由装修事务部负责,开关以下由装修公司负责。
8.用水应事先向装修事务部提出,由装修事务部批准后方可进行分接。
9.进行动火工作前,应向装修事务部申办动火证,操作应由有焊工本人员执行,严禁违章操作。
10.遵守保安规定,并听从保卫人员的安排。
11.在施工中如需使用易燃物品时,须提前做好安全存放工作,并报装修事务部,得到装修事务部批准后方可带入,物品存放量以当日使用量为限,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量带离现场。
12.公寓范围内禁止吸烟,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完好,并不受遮挡。
13.施工区域应配备足够消防设备,四公斤abc干粉手提灭火器数量不少于每一百平方米两具。
14.当发生消防事故时应及时处理,同时报告装修事务部或打碎报警玻璃进行报警,事后书面报告事故原因,并保护好现场,配合调查。
15.当日施工垃圾应当日清理,尤其是刨花锯沫或易燃垃圾。施工堆料不得阻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挡、损坏、挪用消防设备。
16.每天施工完毕后,安全负责人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电气设备应切断电源。
17.装修设计修改后应重新申报审批,审批后才能再施工。
18.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服从装修事务部人员监督检查,并制定安全制度。
装修公司施工负责人签字及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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