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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工作承诺书
县长 孙守洋
2011年,佳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是:新建廉租住房155套、7750平方米,新增发放租赁住房补贴142户,新建经济适用房50套、3000平方米,新建公共租赁房50套、3000平方米,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80户。目前,佳县已实际开工新建200套廉租房、50套经适房、50套公租房。落实3个棚户区170户的改造。为了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佳县人民政府作出如下承诺:
一、2011年11月15日前,200套廉租房、50套经适房、50套公租房建设达到正负零以上二层主体建成;棚户区改造项目中二项主体封顶(135户)、一项正负零以上二层完成(35户)。
二、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安全。严格材料进场检验、工序检查和验收制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和技术标准。
三、制定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制度,明确保障性住房分配责任主体,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
四、县人民政府采取六项措施确保任务完成:加强领导,建立由县长任组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夯实责任,主管部门分管领导进驻工地,直接指挥工程建设,为施工单位排除障碍;强化措施,要求开发商、施工单位向县政府作出实现目标的承诺、列出形象进度安排、建立半月调度会;全力给予资金支持;在各个环节做好质量监管;制定“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提前谋划2012年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提高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我单位向社会郑重承诺:
1、清单中所列事项为我部门依法保留的审批(监管、服务)事项;未列事项一律不再审批(监管)。依法保留事项一律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办理。
2、窗口办理坚持服务至上,坚决杜绝“只收件不办事”、让办事群众“多头跑”。
3、所有事项依法依需要简化环节,优化流程,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4、窗口实行科级干部值班、局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所有事项在窗口一站式办结。
欢迎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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