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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乱收费校长承诺书
为了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的有关规定,我承诺决不向学生推荐省规定目录外选用的任何教辅材料,决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
如有违反,我愿接受上级任何处罚。
校长: 责任人:
2015年9月2日
乱收费承诺书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的具体要求及精神,结合《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及《渭南市中小学教师行为六不准》的具体要求,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严格规范教学行为,杜绝三乱现象发生,作为一名教师我郑重承诺:
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坚决杜绝三乱教学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2、不向学生乱收费,不组织学生统一定购或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
3、不利用双休日及节假日在校内外租房或家中设点补课。
4、公平对待每一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不歧视、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5、不收受学生和家长钱物,不做其他利用职务之便谋利的行为。
6、不举办或与校外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课补习班,不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课。
7、如果出现违规行为,本人自觉接受上级处理。
承诺教师签字:
2015年9月1日
教育乱收费违规办学承诺书
我校保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开展违规办学行为和教育乱收费等专项治理工作,暑假前后积极进行自查自纠,对教师加强管理和教育,保证不出现违纪违规现象,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保证学校教师不存在违规补课和加重学生学习负担现象。
2、保证按照教辅征订目录落实教辅征订,不在“一科一辅”以外订购任何教辅材料。
3、保证学校不存在以任何名义进行的违规乱收费现象。
4、保证幼儿园不存在违规收费问题,不统一组织幼儿购买教材。
5、保证学校不存在集体补课乱收费现象,保证学校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场所、设施等。
6、保证学校教师不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教师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任何活动。
7、保证学校教师不存在为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和中介等现象。
8、保证学校教师廉洁从教,不存在违反教育部“六条禁令”问题。
9、保证不存在其他违反教育收费政策和违反办学规定的问题。 以上内容如有违反或不尽到校长职责,愿接受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磨头镇农场学校
校长:
中心校包校人员:
2015年6月24日
教师杜绝补课乱收费承诺书
学校组织本人学习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甘肃省教师公约》、《甘肃省师德师风十不准》、《甘肃省教师师德考核标准与评价办法》、《甘肃省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方案》、《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利用节假日补课的紧急通知》、《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关于2015年上半年6起中小学补课乱收费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等文件,在熟知以上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本人庄严承诺,将遵守上级有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教师光辉形象,坚决做到下面8条:
一、坚决不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及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名义变相组织补课收取补课费。
二、坚决不利用寒、暑假和学生休息时间举办各种学习班、辅导班、补习班和特长班进行有偿补课。
三、坚决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不提供智力支持。
四、坚决不举办或参与社会上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组织的任何形式的辅导或补课并收取报酬。
五、坚决不利用职业便利为他人办班补课提供生源从中获利。
六、坚决不挤占音乐、美术、体育、书法等课程违规补课。
七、坚决不以补课为名向学生收取资料费、考试费、早晚自习费。
八、坚决不指使、授意、默许、纵容教师在校内外办班有偿补课、有偿家教。
承诺人(签名):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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