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质量管理承诺书

时间:2021-06-20 10:09:29 承诺书 我要投稿

质量管理承诺书

本管理人员郑重承诺:

质量管理承诺书

1.严格遵守和执行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2.认真宣传营造企业质量诚信文化氛围,时时关心关爱员工,及时解决员工的需求。

3.管理生产、销售、品牌宣传、售后服务等活动,做到质量诚信守法、不弄虚作假;

4.严格把关和控制产品各工序质量,不制造不合格品,不以不合格品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不制假售假。

5.保证产品质量控体系运转正常和不断完善和提高,出具的报告真实可靠;

6.保证产品符合规定的安全、健康、卫生和环保质量要求;

7.带头示范质量诚信管理,诚信做事,主动积极宣传和培训下属员工。

8.根据顾客的要求,提供关于商品或服务的全面、真实和明确的信息及凭证;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信守自己的承诺,切实做好售后服务。

如果因管理失误而导致的重大质量问题、客户投诉、客户索赔、员工身体重大伤害等事项,本人愿自觉接受公司和国家按规定要求作出的相关处理,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负完全责任。

公司

管理承诺人:

2015年6月25日

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落实企业责任,确保药品质量,本企业作为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者,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作为药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将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不经营假劣药品,严防严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不降低标准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把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关,不通过互联网或邮递等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发布、散发、张帖任何形式的违法、虚假药品广告及宣传材料,不为发布虚假广告者提供便利条件,不经营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以及明示或暗示功能主治的非药品类产品,不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销售。

三、严格执行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按规定100%索取、审验并留存供货企业相关资质证明资料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逐批进行质量验收;购进和销售药品(含中药饮片、中药材)100%按规定索取和开具合法票据,不提供虚假票据,确保所经营的药品来源去向可追溯;按要求实施远程药品电子监控并及时上传相关数据,对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出入库做到逐批次扫码并及时准确上传,不虚报、隐报、漏报和瞒报。积极配合实施电子监管工作,到2015年底前,认真完成药品远程电子监管建设工作。发现所经营药品存在安全隐患时,按规定主动召回,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严格落实药品分类相关规定,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药品,严格执行处方药销售相关规定,保证处方药100%凭处方销售并留存处方。按规定对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凭处方实名登记并限量销售,专区或专柜封闭存放,标识醒目。

五、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不擅自改变行政许可及登记事项,不伪造、买卖、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不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不挂靠经营,不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药品,不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经营场所及票据。

六、本企业所聘用人员经培训及体检合格后放可上岗,在营业时间内保证药品质量负责人在岗,如有特殊情况药师暂时离岗时,暂停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并挂牌告知消费者。

七、不搞任何形式的虚假让利促销活动,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诚实守信,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八、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一旦发生药品质量安全事故,迅速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如未履行以上承诺,故意规避监管、弄虚作假、经营假劣药品或从事其它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本企业自行承担。

企业法人(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注:1、对部分药品实施电子监管的企业暂指药品配送(批发)企业;

2、此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企业留存备查,一份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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