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考生承诺书
我是报考参加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生部关于明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情形的通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印发的《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的分数公布》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文件和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 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2015年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年月日毕业于学校专业。自年月起,在 单位试用,至年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8月31日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按规定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罚。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法人责任承诺书
为加强本单位医师资格考试管理工作,落实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管理措施,确保考生报考条件真实有效,现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中医管理局《转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扩大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范围的通知》(豫卫医〔2011〕61号)有关要求,加强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政策宣传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
二、严格遵守《医师资格考试违纪处理暂行规定》要求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做好本单位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人员资格审核及出证工作。
三、经审核,特此证明我单位
具备报名资格。
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乡镇卫生院(公章)
(手写签字,请勿用章) 年 月 日
省辖市卫生局(公章)
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是报考参加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15〕32号)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信守信。
四、同意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所做的修改。
五、如违反上述承诺,根据《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15〕32号),自愿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报考知情承诺书(试用期合格证明)
是 卫生院的在岗人员,于2015年8月31日前到该卫生院工作,试用期已满1年,考核合格。自愿参加2015年(临床/中医)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获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保证在该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同时保证所提供的身份、学历、聘用关系真实、有效,我已了解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相关政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只解决执业资格问题,不评定职称,国家不设置乡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以上所述如有虚假,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字)(印章)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随考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并存考生人事档案,一份考点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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