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公司承诺书
十堰市建设工程管理处:
根据建设部159号令规定及《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规定》,我公司向贵处申报企业资质登记。在此,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湖北省及十堰市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十堰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我们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愿意接受十堰市各级建设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定给予的处罚或处理,并自动退出十堰市建筑市场。具体承诺内容如下:1、我单位愿按招标公告要求的计费方式承包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标函呈报表中的费率收取;2、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将秉承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3、向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各类书面文件均为真实、有效的;4、我单位发出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等内容均遵循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都是公平、公正的,不存在有偏向性的条件或歧视性条款;5、将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操作;6、如我单位违反以上承诺条款,经查实后,愿意接受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处罚,并承担作为不良行为公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常德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临澧县交通局机关办公室维修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中如果获中标,我们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自愿替业主向贵方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此项费用我公司将在投标总价中予以考虑。
我方如违纳,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在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湖南鹏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澧县安福镇安福路
电话:0736-5892578
传真:0736-5892578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二oo七年九月十二日
承诺方盖章:
招标代理比选承诺书
致 :
我单位在本次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我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该业务所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
(2) 我单位近年来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
(3) 我单位及法人代表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职业道德。
(4) 我单位保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 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5) 我单位保证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会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或委派给下属分支机构。
(6) 我单位保证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7) 我单位保证若我单位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的会主动提出回避。
(8) 我单位承诺在代理活动中不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全部信息。
(9) 我单位保证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10) 我单位保证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11) 我单位保证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12) 我单位保证在本次投标活动中不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特此承诺
比选单位全称(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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