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家教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廉洁从教行为,有效遏制有偿家教现象,现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河教〔2012〕133号)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开承诺,我校将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职教师
二、行为认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可认定为有偿家教行为:
(一)组织、参与举办有偿家教培训班;
(二)对所任教班级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
(三)利用职务之便动员、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或校外办学机构的补习;
(四)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未经批准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职兼课,参与办班教学和管理(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课的,须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报同级教育局备案);
(六)其它应当认定为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
三、处理办法
凡违反以上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意见》执行,一律清退违规所得费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处理:
(一)对于情节较轻,能够及时改正错误的,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讨,取消当年评优、评先等资格,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
(二)对于情节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的,给予警告处分,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学校于次年对其实行高职低聘。
(三)对于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给予记过处分,降低岗位等级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直到开除。
(四)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从事有偿家教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给予撤职并调离岗位;特级教师、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请相关部门(单位)按批准权限取消或建议取消其相应称号。
现学校特向社会公开“教师有偿家教”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市三小投诉举报电话:3884485
电子邮箱:#url#
市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3386355
电子邮箱:#url#
河源市第三小学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教师有偿家教承诺书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瑞昌市教体局有关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不进行有偿辅导、有偿家教。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四、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非法补习班。
五、不接受学生或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
六、不参与各种类型的有偿家教活动,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
七、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八、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管理资料下载
201x年x月x日
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
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精神,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承诺如下: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有关禁止有偿家教的相关文件;
二、不进行有偿家教;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四、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社会补习班;
五、不接受学生和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
六、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背,经调查属实,师德考核为不合格,接受学校与本人解除工作合同。
教师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厅《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本人做出以下承诺:
1、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2、不以“个别辅导”、“帮助学生”等名义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任何有偿家教活动。
3、不以个人或他人名义,在工作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进行有偿家教活动。
4、不暗示、诱导、发动或强制学生接受有偿家教。
5、教师之间不互相介绍学生,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的生源。不为其他社会人员、社会培训机构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
6、不在社会培训机构或家教机构兼职兼课。
7、不为社会培训机构或他人进行招生宣传或介绍生源。 本次活动是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开展的,对于加强我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学校欢迎广大同学进行监督。
承诺人:
2012-11-20
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
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规定,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恪守职业道德,加强师德修养,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承诺如下: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上级下发的有关禁止有偿家教的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
二、不进行有偿家教,杜绝任何与有偿家教相关的行为;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社会补习班;
四、不接受学生和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
五、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不为从事有偿家教、各类补习班等有偿授课的个人、组织或机构等提供或变相提供场所、设备及其他帮助。
六、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并接受监督,如有违背,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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