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复垦承诺书
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节约集体土地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宅基地复垦事宜,经过我全家充分思考,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代表我户全体人员,按本村规划及住宅建设要求,在新型农村集中居住示范点本村5社(小地名:谢家梁)购住房一套,同时将原住宅进行拆除,将占用的'集体土地、房旧宅基地 平方米进行土地复垦。
二、我户保证在承诺签订后,配合主管部门完成旧宅基地拆除及土地复垦工作。
三、我户完成复垦后,村委会请示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我户方可向集体交地,再到新农村点购房,否则无资格在新农村居住点购房。
四、我户在拆迁旧宅和土地复垦过程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安全责任均自行承担。
五、本承诺我签字后如不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或者出现了其它意外,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我户自行承担并负责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承诺一式三份,村民委员会一份,承诺人一份,县国土资源局一份,承诺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
年 月 日
2003 复垦承诺书
我是 镇 村村民 ,为响应国家发展畜牧养殖产业,2015年中央1号文精神,保证城镇居民鸡蛋供应,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丰富人们的菜篮子 ,带动大家发家致富,增加家庭收入。在苏稽镇杨平村租地 亩建现代规模化鸡场,采用现代化其中生产设施用地 亩,包括畜禽舍(含厂区内通道)、 个鸡舍、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附属设施用地为 亩,包括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宿舍、仓库用地、硬化晾晒场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第155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代表所有家庭成员郑重承诺
申请人: 年 月 日
土地复垦保证书
为了加快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农民持续增收保障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55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2]19号)文件精神,经铁力市良种场和铁力市农业局审核同意后,孙祥录将对其承包耕地用于规模化种植,面积0.7879公顷。
为了落实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土地的基本国策,规范土地复垦活动,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你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复垦条例》的相关规定,在承包期满后对该地块进行复垦,如没进行复垦,铁力市国土资源局可以按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保证。
保证人: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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