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协议承诺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放弃遗产继承权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均为被继承人李某某的子女,父母已逝,并未留下房产分配遗嘱,甲乙双方合法继承其父母名下的房产一套。该房产位于兴仁县真武山办事处民主社区解西路工商银行宿舍楼,房产号为: ,上市证为: ,建筑面积 ﹐。
二、为了便于对房产的管理使用,乙方确认放弃以上遗产的继承权,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每人壹万五千元整(15000.00元),共计人民币肆万五千元整(45000.00元),作为乙方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全部补偿。
二、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放弃父母遗下房产的继承权利,今后无权干涉甲方对遗下房产的使用和出售。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收款凭证后,视为甲方已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履行完协议义务。
四、双方对遗产再无其他任何纠纷。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签订双方每人一份,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遗产继承协议书(吕)
第一继承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 第二继承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 第三继承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 被继承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
第一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是于一九 年 月 结婚的,第二继承人随母到吕家,当时是两周岁,被继承人与第一继承人结婚后又生育一女孩,即第三继承人。被继承人与第一继承人结婚后,于一九 年建筑砖瓦结构房三间。于二0 年 月被继承人去世,但其遗产没有继承,第一继承人又与她人结婚。关于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三位继承人达成继承协议,内容如下:
一、三间房屋是被继承人与第一继承人的.夫妻共有财产。被继承人去世后,一间半房屋是被继承人遗产,另一间半房屋是第一继承人的财产。
二、被继承人一间半房屋是遗产,依法应当由三位继承人均等继承。
三、第三继承人出具书面赠与协议,她依法继承的被继承人房屋的遗产份额,赠与第二继承人。所以,第二继承人应继承一间房屋,第一继承人应继承半间房屋。三位继承人均同意。
四、第一、二位继承人经过协商,确定被继承人的一间半房屋归第一继承人,第一继承人给第二继承人一间房屋的价款。即一间半房屋两人商定价款时壹万伍千元整,所以一间房屋的价款第一继承人给第二继承人壹万元整,此继承事务完结。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三方签字后生效。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继承人
第二继承人
第三继承人
月 年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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