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医安全承诺书
为规范执业行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营造公平有序的医疗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认真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严格依法执业,具体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医疗规范,依法执业,对社会和大众负责,保证医疗质量,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2、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核实的执业地址和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超范围执业。
3、持执业许可证及专业执业证上岗,从事本执业三年以上无违法记录。
4、执业专业人员办公室粘贴有关禁令标志,设立台账,凭《在浙江省生育健康服务证》或《再生证》以及孕妇本人身份证进行有关检查,并登记备查。
5、凡违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或因“b”超鉴定性别导致不正常引产的,当事人应承担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开展计划生育科普知识的宣传。对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的,按有关政策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医疗机构依法行医承诺书
为保障医疗安全,改善医患关系,强化行业自律,确保医疗行为安全、有效、经济。本医疗机构在执业期间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依法执业;主动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办理执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校验及有效期延续等;
二、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医务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板悬挂在明显处。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三、保证本医疗机构的科室设置、人员、设备以及业务用房等条件符合法定许可条件;
四、不开展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
五、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包括不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不使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以及未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人员;不私自带徒从事诊疗活动;执业助理医师不单独执业);
六、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历书写基本规定》等要求印制、书写、使用、保管病历、处方、门诊日志和各项检查单等医学文书;
七、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不刊登、播发、张贴非法医疗广告;
八、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疫情报告,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送缴。
九、诚信执业。严格落实医疗质量管理相关规定,严禁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宣传等损害患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我们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8、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
为维护全市医疗市场秩序,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加强行业自律,营造公平有序、守法经营的医疗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本医疗机构已认真学习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在执业期间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依法执业;主动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办理执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校验及有效期延续。
二、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主要负责人、类别、规模、执业地址和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开展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不出租、出借、转让《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对外出租、承包科室。
三、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包括不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不使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以及未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人员;不私自带徒从事诊疗活动;执业助理医师不单独执业)。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等要求印制、书写、使用、保管处方、门诊日志等医学文书;
五、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不刊登、播发、张贴非法医疗广告;
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认真填写传染病登记本。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人,及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九、严格按照《消毒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和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对使用的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器械进行索证、验收、登记备案,不使用不合格的产品。对医疗机构的场所和相关器械、物品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医疗器械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
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管理,并详细做好处置记录。 本机构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2015年4月22日
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承诺书
为营造公平有序、守法经营的医疗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计划生育服务技术条例》等相关法规,我个人自愿签订依法执业承诺书,具体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操作规程,规范依法执业。
2、坚决抵制为患者提供超范围、超能力服务,不到院外参加会诊和手术。
3、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工作纪律,服从领导,接受检查、监督和管理。
4、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医生职责,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5、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6、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不非法为孕妇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7、如因本人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者,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并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8、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接受处罚,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所在单位名称: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医疗机构依法行医承诺书
为规范执业行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营造公平有序的医疗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严格依法执业,具体承诺如下:
1. 严格遵守《执业医法师》、《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医疗广告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依法执行。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医疗质量,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2. 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核准登记的执业地址和诊疗科目开展医疗或活动,不超范围执业;所有从业人员具备相关的执业资格,并按规定及时注册,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保证本医疗机构的科室设置、人员、设备以及医疗用房等条件符合法定许可条件。
3. 严格按照《床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疫情报告,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其他突发情况时,自觉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安排和调遣。
4. 严格执行《医疗感染管理办法》、《消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建立和落实医疗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制度,防止院内的交叉感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做好院内的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转、暂存、交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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