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强化企业依法诚信规范经营、落实安全职责、保证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用药用械安全和2015年度该县gsp认证和换证工作顺利进行。近日,通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全县9家批发连锁分支机构和近60家重点药品零售企业签订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承诺书》。
一是保证从合法供货企业购进药品,严格把好购进验收关,绝不让假劣药品进入企业仓库;
二是严格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经营活动,做好在库药品的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药品质量问题;
三是建立涵盖首营企业审核、购进票据、药品养护等完善的全过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有效运行;
四是增强“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开展gsp重新认证前内部评审工作,自查自纠,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五是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准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决不超范围经营;
六是不得经营销售假劣药械;
七是销售对象必须是合法的经营使用单位,并自觉保留被销售单位的合法资质材料及销售凭证;
八是坚决抵制虚假药品广告宣传,不参与发布虚假药品广告,诚实守信,不经营误导患者与用药品目的无关的高价新特药品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
九是如有质量问题或应监管部门要求,将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并妥善做好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十是承诺如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将全力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以保障公众利益为目的,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各企业自觉承诺若违反上述“十条”的有关规定,自愿接受处罚。
(通江局)
我院召开医药供应商座谈会,共同签署《廉洁承诺书》
为落实中央、卫生部和卫生局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抵制医药购销领域中的不正之风,加大我院反腐倡廉建设力度,营造“和谐医患、同拒红包、同抵回扣、同葆健康”氛围,我院党委于10月23日下午召开座谈会,举行《医药购销廉洁承诺书》签订仪式,携手药品、设备、医用耗材供应商,共同抵制商业贿赂,维护患者利益。会议由党委书记周保利同志主持。
首先,周书记向与会者通报了卫生局“一和三同”活动会议精神,之后,对我院开展的“一和三同”活动情况及此次召开座谈会的目的进行了介绍,广泛征求经销商对医院管理及医务人员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医务人员是否索要“红包”、回扣等内容,扎实推进了我院“一和三同”活动。座谈会共邀请20家经销单位的负责人参加。
与医药供应商代表现场签订“医药购销廉洁承诺书”座谈会上,各经销单位的代表畅所欲言,纷纷表态,一定要支持医院开展“一和三同”活动,加强与医院的协作,严格企业内部管理,从自身做起,规范经营行为,抵制商业贿赂,配合院方搞好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绿色、健康的环境。
会上,医院与各医药供应商的代表现场签订了“医药购销廉洁承诺书”,要求医院和供应商共同遵守承诺,规范行为,廉洁行医。
医院对各种形式的非法促销行为,一经查实,将终止合同、停止药品、医用耗材等的销售,直至终止业务关系。对接受不正当利益的医务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随时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
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证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本企业承诺如下:
1.严格依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证经营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2.坚决抵制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绝不销售假劣及过期失效、霉变的药品、医疗器械,发现假冒伪劣药(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品、医疗器械后,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3.积极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建立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用档案,如实申报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资质信息、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和经营活动中的相关信用信息,接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信用评级考核和分类管理,同意向社会公示本企业的所有优良或不良经营行为、奖惩记录,自觉遵守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4.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的过程中,不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回扣、提成等财物;
5.原料采购、广告宣传和参与药品、医疗器械投标竞标过程中,不采取非正常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
6.药品、医疗器械审评、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等环节中,不采取非正常手段获得准入资质;
7.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过程中,不以各种名义给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我(公司)已对本责任书内容有了全面了解,本人同意上述承诺约定并保证严格遵照执行。以签字为证。
签名: 时间:
药品供应商承诺书
为了加强与安阳市肿瘤医院的合作,确保药品供货及时、优质,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管理相关政策和法规,和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依法经营。
二、积极组织货源,保证药品供应,执行药品中标价格,不论院方药品采购规模大小,均保证药品及时供货。
三、急救药品或紧急情况用药的配送不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超过48小时。
四、保证药品质量,确保药品安全。如供应假冒伪劣药品造成损失的,自愿赔偿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到期药品,积极配合退货、换货。
五、恪守职业道德,坚持诚信为本,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保证不到院内进行促销、宣传、回扣、请吃、会议、娱乐等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六、如违反以上承诺,同意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院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如果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移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公司:
法人代表:
业务人员:
二0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宁波市医药销售方廉洁承诺书
医院:
为保证医药购销活动的廉洁性,防止发生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和不良行为,我单位和所属工作人员庄严承诺如下:
一、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医药购销业务,保证不搞违法乱纪活动,自觉接受执法执纪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 在医药购销活动中,保证不以任何形式给予医药回扣等好处费。
三、 在正常业务交往中,保证不赠送各种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给对方报销应有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 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证不以宴请、高消费娱乐、提供国(境)外学术活动等手段影响医生的用药选择权。
五、 我单位给医疗机构的捐赠款物,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们愿意接受停药、取消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数据库等处理,以及执法执纪部门的其他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 业务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医药购销廉洁承诺书
根据淳安县中医院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杜绝医药耗材购销中的“回扣”和“提成”等不正之风,积极配合贵院做好医疗服务工作,维护本企业的信誉和形象,特作如下承诺:
一、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的营销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有违纪违规行为。
二、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要严把供应质量关,确保所供应的药品和器械的质量,按采购合同要求供货。
三、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及其营销人员不得以回扣,提成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促销;不得以旅游、考察、宴请等各种名义和形式进行促销;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医院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劵和其他物品等,或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医药耗材销售人员,不得进入医院有关科室及诊疗场所向医师、药械人员、部门及领导推销产品;不向医院工作人员查询药品耗材的进、销、存量和使用情况;不以任何形式和方式统计处方。
五、需要举行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的宣传,学术讲座、会议、外出学习和参观等活动时,必须报医院纪检、医务科备案,由分管院长和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不得私自邀请医院职工参加上述活动。
六、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供应方给医疗机构的捐赠,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必须积极配合医院对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购销中有无商业贿赂的调查。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们愿意接受停药、取消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数据库等处理,直至停止业务往来,以及执法执纪部门的其他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存医院纪检部门,一份存经营单位。
公司名称:(盖章)
联系电话:
经销企业承诺代表(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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