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公司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强化企业依法诚信规范经营、落实安全职责、保证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用药用械安全和2015年度该县gsp认证和换证工作顺利进行。近日,通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全县9家批发连锁分支机构和近60家重点药品零售企业签订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承诺书》。
一是保证从合法供货企业购进药品,严格把好购进验收关,绝不让假劣药品进入企业仓库;
二是严格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经营活动,做好在库药品的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药品质量问题;
三是建立涵盖首营企业审核、购进票据、药品养护等完善的全过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有效运行;
四是增强“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开展gsp重新认证前内部评审工作,自查自纠,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五是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准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决不超范围经营;
六是不得经营销售假劣药械;
七是销售对象必须是合法的经营使用单位,并自觉保留被销售单位的合法资质材料及销售凭证;
八是坚决抵制虚假药品广告宣传,不参与发布虚假药品广告,诚实守信,不经营误导患者与用药品目的无关的高价新特药品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
九是如有质量问题或应监管部门要求,将立即停止销售该药品并妥善做好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十是承诺如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将全力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以保障公众利益为目的,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各企业自觉承诺若违反上述“十条”的有关规定,自愿接受处罚。
(通江局)
医药购销廉洁承诺书
根据淳安县中医院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杜绝医药耗材购销中的“回扣”和“提成”等不正之风,积极配合贵院做好医疗服务工作,维护本企业的信誉和形象,特作如下承诺:
一、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的营销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有违纪违规行为。
二、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要严把供应质量关,确保所供应的药品和器械的质量,按采购合同要求供货。
三、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及其营销人员不得以回扣,提成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促销;不得以旅游、考察、宴请等各种名义和形式进行促销;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医院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劵和其他物品等,或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医药耗材销售人员,不得进入医院有关科室及诊疗场所向医师、药械人员、部门及领导推销产品;不向医院工作人员查询药品耗材的进、销、存量和使用情况;不以任何形式和方式统计处方。
五、需要举行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的宣传,学术讲座、会议、外出学习和参观等活动时,必须报医院纪检、医务科备案,由分管院长和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不得私自邀请医院职工参加上述活动。
六、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供应方给医疗机构的捐赠,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必须积极配合医院对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购销中有无商业贿赂的调查。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们愿意接受停药、取消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数据库等处理,直至停止业务往来,以及执法执纪部门的其他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存医院纪检部门,一份存经营单位。
公司名称:(盖章)
联系电话:
经销企业承诺代表(签名):
日期:
宁波市医药销售方廉洁承诺书71
宁波市全体医务人员:
大家好!
今年是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一年,是落实宁波卫生“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国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和全省卫生系统开展“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年”,你们奋斗在医疗卫生第一线,肩负着为群众健康服务的神圣使命,工作繁重,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回顾宁波卫生改革与发展的进程,广大医务人员为之作出了重大贡献。面对医疗资源不足的矛盾,为缓解群众看病就医困难,想方设法提高效率,不畏寒暑加班加点;面对突如其来的自然灾难,无惧死亡威胁,忠实地履行救死扶伤的崇高职责;面对患者的病痛,把患者当亲人,刻苦钻研医学科技,以德艺双馨赢得“白衣天使”的光荣称呼。重大典型唐锡尔、胡贤林,一批宁波市“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十佳青年医生”、“十佳青年护士”、“省市名中医”等先进人物,鼓舞着全体医务人员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做人民满意的医务工作者。但是,在市场经济大环境影响下,一些医务人员的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价值取向产生偏移,法纪观念逐渐淡化,服务意识有所下降,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思想有所抬头,因此,有的收受医药回扣,有的索要和收受患者“红包”,有的对待病人态度冷漠,有的开大处方、过度检查,有的发生医疗责任纠纷,这些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虽属少数,但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及卫生行业形象,严重损害了广大患者切身利益,对此,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社会舆-论齐声谴责,迫切需要进行治理。为切实维护医学圣洁,努力实践竭力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现提出如下倡议:
一、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参加“思进思变思发展,创业创新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振奋精神,查找差距,转变作风,做一名政治清醒、医德高尚的医务工作者。
二、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掌握为患者解除病痛所需的知识技能。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和医疗制度,以科学的态度学好用好业务技术,加强工作责任心,避免发生医疗差错或医疗缺陷,做一名业务精湛、质量优良的医务工作者。
三、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升患者期待的优质高效的服务品质。坚持以人为本、患者至上的服务理念,尊重和关爱患者,对患者不歧视、不冷漠、不刁难、不推诿,以满腔热忱真诚为患者服务,做一名充满爱心、患者满意的医务工作者。
四、维护患者切身利益,从严要求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正确认识医务工作者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把维护患者利益摆在首位,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规范医疗收费,实现患者平均药费的零增长和平均住院床日的减少,不断提高群众看病就医综合满意率。
五、牢固树立法纪观念,自觉抵制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以开展“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年”活动为契机,增强依法行医、廉洁从业的法纪意识,按照卫生部“八不准”行业纪律规定(附后),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已经收受的医药回扣,尽快上交本单位指定部门或宁波市卫生系统981廉政专户(工商银行:3901110029000098106),并保留好存根以便向执法执纪机关提供书面证据。
健康所系,性命相托。让我们秉承“医者仁心”的优良传统,恪尽职守,敬业奉献,严守法纪,为全市人民的健康造福,为宁波卫生改革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平安幸福!
医药行业自律承诺书
单位名称: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诚信是企业的灵魂。中药材、饮片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健康。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保证质量是企业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和行为准则,向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放心的药材、饮片,提高大众的健康水平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为此,特承诺如下:
一、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国药典》(2015版)的要求,不生产、经营、使用硫磺熏蒸或浸泡的药材或饮片。
二、 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25号)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和使用。生产企业不外购中药饮片半成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杜绝经营企业、从事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不具备饮片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中药饮片等行为。
三、 严格审计,加大对原药材的质量控制与饮片生产工艺研究,制定企业内部二氧化硫控制标准(二氧化硫残留量标准控制在60ppm以下),在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与使用过程中严格控制二氧化硫的含量。
四、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2011年11月20日 自愿接受同行、社会的监督,严格守信并认真履行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药品经营企业药品安全质量承诺书
南京市高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为切实保证2015年青奥会期间药品的使用安全,本企业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要求经营药品,决不违法违规经营药品。
2、严格执行gsp要求,健全药品经营质量保证体系,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十二个不”的要求,保证药品经营质量和行为规范。
3、严把药品购进质量关,严格审核供货商的经营资格,索取并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及销售凭证,保证所经营的药品有可追溯性,对所经营的产品质量负责;严格执行药品入库和出库检查验收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记录。
4、严格执行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含特殊管理药品复方制剂的有关规定。保证不违规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终止妊娠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药品。
5、严格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自觉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办法。销售药品主动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销售凭证。保证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执业药师不在岗时不得销售处方药。
6、严格执行药品储存、养护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并做好温湿度、药品养护等记录。
7、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主动召回制度,保证在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时,及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药品监管部门。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严格按照《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立即停止销售,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8、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和指导,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如违反以上承诺,故意规避监管,弄虚作假,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我企业承担,并将积极配合、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理。
特此承诺!
企业名称(盖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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