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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承诺书
工程名称:
为进一步提高房屋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有效降低施工扬尘污染,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全市开展城区建设扬尘治理集中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单位承诺认真执行“房屋建筑工程扬尘治理告知书”内容,结合现场实际制定有效针对性的防治专项施工方案,加强管理。
施工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施工环境综合整治及扬尘污染治理承诺书95
西安高新区市政配套服务中心: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及西安市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做好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西安市关于控制扬尘污染的实施方案》及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我公司对所辖范围内的实际情况进行查看后,就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扬尘污染治理、创卫工作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我公司自进入
项目施工现场施工之日起,将在施工现场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场地、通行道路及责任区的环境卫生、扬尘污染进行综合整治,完善和加强各项清洁、保洁及扬尘污染治理措施,落实责任人,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按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的创卫管理资料。配备专用洒水车辆、专用加盖渣土清运车辆、硬质围挡和渣土覆盖材料,并经贵方及委托的监理单位检查合格后方能施工。
二、对施工区域实行硬质围墙封闭,硬质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下部为0.3米的砖砌挡墙、上部为硬质材料,并落实有专人清洗,保持完整清洁。施工现场出入道、施工便道、便桥及临时通道,进行硬化处理,每个施工工地配合固定的清洁人员,随时对围墙出入口和工地周边产生的渣土污染进行清洁打扫,防止机械、车辆和行人带泥出入。
三、运输泥土、二灰石、沙石等易产生扬尘材料的车辆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车辆加盖运输,不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四、施工区域不得有泥土散排,通过管、渠有组织地收入收水井内。我们配备足够的洒水车辆以足够的频率对施工区域及其相邻通行便道、便桥进行洒水降尘。
五、工地内的黄土、垃圾做到定点堆放,垃圾及时清运,清运不及时的采用彩条布或绿纱网进行覆盖。裸露黄土超过48小时的全部覆盖。施工现场需长期堆放的黄土超过6个月的采取植草作业,确保不扬尘、不起灰。
六、施工区域内的行车便道采取湿式作业,在通行的道路上设置湿润的草袋、编制袋等减少扬尘,并及时做好保湿工作。
七、加强各类车辆管理,车辆驶出工地及责任区前对车轮、车厢侧帮进行清扫冲洗除尘,严密封闭拉运渣土的车辆,各类运输车辆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
八、我们承诺对于外界关系的协调,由我们全面负责并建立良好的关系,如:市容、环保、创卫办、质监站等部门及单位,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不将因此类问题而引发的施工中断、停工责任推给建设单位,否则我们接受因工作主动性不够,协调不及时所引发的投诉每一处给于2000元的处罚。
九、我们将对施工现场环境整治和扬尘污染治理及创卫工作常抓不懈; 自觉接受贵方及贵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的检查管理,对查出的
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经贵方及监理单位指正未及时进行有效整改,我们愿意接受每次1000—5000元的违约处罚及贵方规定的其它违约处罚。
十、在施工过程中我们若被高新开发区相关部门、市防治扬尘污染联合检查办公室等单位点名批评、通报或评比位于倒数后三名时,除接受上级的处治外,还接受贵方每次2000—5000元的违约处罚;若连续两次(含两次)以上被通报批评时,我方将主动撤换不合格的项目经理,并自愿接受被列入高新区市政配套服务中心不合格承包方之列等的其它违约处罚。
特此承诺
施工单位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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