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培训承诺书
为了构建“学校、家庭、自我”为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增强全体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时刻提醒学生注意安全,防止任何事故的发生,特作以下承诺:
1、认真学习安全常识,掌握必要的安全防范、自护自救知识,遵守学校和其它部门(实习期间)颁布的安全规章制度。
2、要按学校规定时间上、下学,不提前到校;在上学及放学的路上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骑快车,不在车后带人,横穿马路要先看后过,不在机动车道骑电动车(或自行车);路途不逗留,按时回家。
3、不打架斗殴,不在学校楼道内追逐打闹;在教室里不翻越桌凳,不乱动开关和电源插头,不踩暖气片,不拧暖气阀门。
4、上下楼梯靠右行,不跑步,不滑栏杆,不互相推搡。
5、机房上课时严格遵守机房操作规定,不浏览(或制作、传播)不良信息(包括邪教内容)。
6、业余时间不上网吧,更不在网吧吸烟、酗酒、过夜。
7、身上不携带任何火种,不吸烟、酗酒,在任何地方不玩火。
8、不喝生水,不吃过期、腐烂、变质的食物,严防“病从口入”。
9、提高心理防卫,不贪占小便宜,不轻信他人的鼓动、诱-惑,以防被骗。
10、不和社会闲散人员交往,若发现有闲散人员敲诈勒索不畏惧,及时告知老师和家长。
11、关心、爱护同学,积极预防并妥善处理纠纷,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告诉学校领导和老师。
12、不得私自(或联系同学)到河边、池塘、湖边及易发生危险水域玩耍。
13、学会呼救、报警,遇异常情况要冷静,请相关部门出面解决。
家长签字:
老师签字:
学生签字:
嘉峪关市职业中专
2011年12月5日
学生外出培训协议书
为了提高艺术生的专业水平,帮助学生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针对历年来学生考前需请假外出培训考试这一现状,为明确学校、家长、师生的权利与义务,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协议书。
1、学生外出培训考试纯属个人行为,学校不统一进行组织。学生外出培训考试的一切事宜皆由学生和家长负责。考虑家长们对培训机构监督培训质量监督的困难,我校将不定期派专业教师进行巡查。
2、为了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美术生必须每周练习术科老师,按照术科老师要求完成作业,学校将每周安排老师到培训机构检收学生的作业。凡三次不交作业则作记大过处理。
3、学生离校前需到班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并交清学费,否则学校不予注册,作自动退学处理。
4、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5、学生在外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学校要及时通知学生返校参加高考报名和毕业考试。学生外出学习期间,应将详细的通讯方式告知班主任和专业教师,并经常保持联系的畅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与学校无关。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甲方: (盖章)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外出考试、培训安全协议书
甲方:桓台县渔洋中学(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学生家长 (以下简称乙方)
学生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学生在外出参加专业考试或培训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家庭对学生人身安全的管理制度,,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高三年级学生外出考试的实际,特签订学生外出考试、培训安全协议书:
1、考试期间由领队老师代表甲方对乙方进行途中和考试过程中必要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听从指挥、交通安全、食品安全、运动安全、安全自救、遵纪守法增强防范意识等。
2、学生外出期间必须服从领队老师的安排,同乘车、同住宿、同就餐。擅自行动者,后果自负。
3、外出考试期间学生个人与外界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老师只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的责任。
4、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与学校无关,学校概不负责。
5、学生外出必须征得教师的同意,并三人以上结伴而行,上街行走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防意外事故发生;不从事危险、违法活动;不进营业性网吧、歌厅等具有安全隐患的场所;与陌生人交往,主动辨别对方真伪;购物不贪便宜,以防上当受骗。
6、考试或培训学习完毕后,学生应该及时返回学校,擅自在外滞留,造成伤害的,责任自负。
7、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结束考试、培训回校。
甲方(学校) 盖章:
代表(校长、班主任) 签字:
乙方(学生监护人) 签字:
年 月 日
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和学生各留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和学生在外出考试、培训期间相对应。
艺术学校学生培训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甲方为国家批准的正规办学单位,乙方年满16周岁,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乙方自愿参加甲方美术高考协议班,为确保乙方2012年专业高考取得优异成绩,甲乙双方签定协议如下:
一、 乙方自愿参加甲方美术高考协议班学习,乙方自入学在甲方学习至学期结束(七个月以上),甲方承诺:协议班学生高考二本以上专业过关。如因不可抗拒因素或其他原因专业未能通过,甲方退回全部学费的50%,或乙方免费继续学习直至专业考上一本以上为止。
二、 乙方学费入校前一次性-交清。学费到期不自觉缴纳者,本协议自动失效,甲方有权将乙方请离学校。
三、 为确保乙方顺利完成学习并取得理想成绩,乙方在甲方学习期间,不得无故迟到、旷课、请假,如乙方迟到、旷课、请假次数累计达15次,本协议
第一款自动失效。
四、 为确保乙方人身安全,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全封闭管理制度,不得私自外出,乙方在甲方学校以外地方出现意外或违反甲方管理规定导致出现个人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 乙方如中途退学或因严重扰乱教学秩序被甲方开除,本协议自动失效,按照乙方学习班别扣除乙方所交学费,杂费资料费不予退还。
六、 学生专业考试期间甲方负责乙方专业考前报考指导。考试期间所发生人生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责任由乙方负责。
七、 为保证乙方高考顺利过关,甲方在乙方学习结束后,需根据乙方专业水平指导乙方报考高等艺术院校。乙方一本报考院校最少不低于八所,专业通过其中任何一所即甲方完成协议要求。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定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具同等法律效益,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为了确保学生在明山画室学员培训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
专业化妆造型培训学生入学协议书
经研究决定,现与学员 签订入学协议:
一、学员 于 年 月 日参加 专业学习,学制 ( 次/天),学费 元(大写: 元)人民币。
二、学员通过培训可以达到本专业课程表上相关内容的熟练掌握、运用自如并根据学员的具体情况安排授课时间和制订学习内容。
三、学员在学习期间须密切与授课教师合作、力争达到最佳的学习效果。
四、学员报名缴费后,因培训机构自身原因无法让学员继续完成学业,退还学员所有费用。
五、学员报名缴费后,因学员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完成学业,不退还所有费用。
五、末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
学员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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