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秸秆禁烧承诺书
为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根据国家环保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及省、市、区秸秆禁烧工作会议要求,魏营村、魏营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如下目标责任书。
一、魏营村所有农户夏收期间严禁焚烧秸秆,凡焚烧秸秆即视为纵火行为和违法行为,由白河警备大队对所在地块户主行政拘留15天,并罚款1000元,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加罚3000元,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禁村民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在公路旁堆放秸秆。发现后,按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事进行行政拘留15日并罚款500元。
三、焚烧秸秆严重违害公共安全,对大气污染严重,干扰飞机升降和车辆行驶,影响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航空、交通安全。广大群众发现纵火者应及时举报,办事处对举报人奖励1000元。
四、村民要及时清运秸秆,合理利用。提倡秸秆还田或集中堆放,严禁堆放在路边、地头,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焚烧秸秆,不点燃麦茬,注意防火。如果我违反了秸秆禁烧制度,造成财物损失或不良影响,除由家长负责赔偿外,愿意接受学校处理和有关部门的经济与其它处罚。
五、家长要教育学生在家听家长的话,在校听老师的话,不玩火,不带火种,不去危险的地方玩耍。在完成功课后,积极帮助家人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减轻家人负担。
魏营村委会签章:
魏营小校签章:
学生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时间:2011年5月24日
禁烧秸秆保证书
尊敬的学校领导、班主任老师:
为了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三夏”“四禁止”的有关规定,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从小养成“保护环境,爱我家园”的良好习惯。今年三夏期间,我保证做到:
一、 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按时上学,放学后按时回家,不旷课,不迟到,有事向老师请假。
二、在家听家长的'话,不调皮捣蛋,不玩火,不耍水,不去危险的地方玩耍。在完成功课后,积极帮助家人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减轻家人负担。
三、积极向家庭成员宣传区委、区政府有关秸秆禁烧的要求和处罚办法,动员家长及时清运秸秆,合理利用。不在公路上晒粮食,不焚烧秸秆,不点燃麦茬,注意防火。如果我违反了秸秆禁烧制度,造成财务损失或不良影响,除由家长负责赔偿外,愿意接受学校处理和有关部门的经济与其它处罚。
魏小学__年级__班学生:
家长(签字):
二010年五月 日
秸秆禁烧承诺书
农作物秸秆在露天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雾会污染空气,降低能见度,影响身体健康和交通安全,稍有不慎,甚至会引发火灾。因此,秸秆禁烧不但是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还是维护人民生民安全、身体健康和我市优秀旅游城市形象的必然要求。为此,我们一定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坚决做到:
一、不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不乱抛秸秆,保证自己农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争当遵纪守法的模范。
二、 科学利用秸秆,采取机械式还田、走道式还田、粉碎制作使用菌基料等方式综合利用秸秆。
本人对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的危害充分知情,现郑重承诺,如果在秸秆焚烧期间露天焚烧农作物和垃圾,自愿扣发当年耕保基金,并接受《大气污染防治法》、《成都市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处理。
特此承诺。
秸秆禁烧承诺书
我们一定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自觉按照《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的通告》的要求,坚决做到:
1.不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不将农作物秸秆弃置河道或沟渠;如若发现焚烧自愿受罚500元,致使大面积焚烧则受罚上不封顶。如拒不执行处罚的,则从涉农补贴里直接扣除。凡秸秆全量还田的,经验收合格则享受每亩奖补20元;凡将秸秆集中堆放的,则按每亩15元享受奖补。
2.科学利用秸秆,及时清运自家麦秸、及时翻耕灭茬、及时上水或播种,保证自家农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不损一棵树,争当遵纪守法的楷模。
3.认真做好家人、亲戚、左邻右舍的说服教育工作,共同遵守相关规定,真正实现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打造美好家园献出自己一份力量。
4.带头使用装有切碎装置的收割机械,在镇确定的秸秆全量还田区域内,未安装切碎装置的收割机不下田收割。
由于焚烧乱抛农作物秸秆会严重污染环境,并存在火灾隐患等负面影响,政府三令五申禁烧禁抛农作物秸秆,承诺人知道焚烧乱抛农作物秸秆的危害。现郑重承诺,本人夏季绝不焚烧乱抛农作物秸秆,如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2012年5月18日
96秸秆禁烧承诺书
全村广大农户:
围绕航空事业、建设美好家园,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升空气质量为重点开展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请你遵守如下:
一、各农户做到“无露天焚烧秸秆”的现象发生,确保实现 “不见火光,不见烟雾”的新农村。为全面推进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根据市镇相关要求,实行考核奖补办法,凡农户秸秆全量还田的,经验收合格则每亩予以奖补20元;凡农户将秸秆集中堆放的,则按每亩15元进行奖补;如不能实现秸秆全面禁烧禁抛,发现有烧、抛现象的,则整个村不享受奖补政策。
二、严禁任何公民焚烧个人或他人田间、路边、地边、村边、沟边、河边的农作物秸秆。若公民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的,由环保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树木死伤的,由林业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
四、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五、故意焚烧乱抛农作物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司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
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六、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乱抛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七、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行动起来,同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行为作斗争,并向公安机关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或提供重要线索的人员,将给予奖励。
八、对违反秸秆禁烧禁抛的农户予以100—200元处罚,执法部门委托村两委予以执行处理;200元以上处罚的,由执法部门直接处理。如拒不执行处罚的,将从涉农补贴里予以强行扣除。
特此通告
大垛镇阮中村村民委员会
2012年5月18日
秸秆禁烧承诺书
农作物秸秆在露天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雾会污染空气,降低能见度,影响身体健康和交通安全,稍有不慎,甚至会引发火灾。因此,秸秆禁烧不但是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还是维护人民生民安全、身体健康和我市文明城市形象的必然要求。为此,我们一定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坚决做到:
1.不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保证自家农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损一棵树,争当遵纪守法的楷模。
2.科学利用秸秆,及时清运自家农作物秸秆、及时翻耕灭茬。
3.带头使用装有切碎装置的收割机械,不得使用未安装切碎装置的收割机下田收割。
4.认真做好家人、亲戚、左邻右舍的说服教育工作,共同遵守相关规定,真正实现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
本人对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危害充分知情,现郑重承诺,如果在秸秆禁烧期间露天焚烧农作物自愿接受《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天长市有关规定的处罚。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2015年5月19日 ……………………………………………………………………………
***镇秸秆禁烧农户承诺书回执
送达人 在场人 承诺人签名:
2015年5月 日 午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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