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

学生防溺水安全承诺书

时间:2021-06-19 09:00:40 承诺书 我要投稿

学生防溺水安全承诺书

我郑重的向家长和教师承诺: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的意识,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时时谨慎小心,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确保自己的生命安全。在防溺水方面,我保证做到以下“七不”:

学生防溺水安全承诺书

一、 不私自下水游泳;

二、 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三、 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四、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五、 不在水域边洗手、洗东西; 

六、 不到水边玩耍、嬉戏;

七、 不盲目下水施救。

我很珍爱生命,我会保护自己,我能天天平安,请家长放心,请教师放心!

承诺人:(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2012年5月日

防溺水安全保证书(3篇)

伴随着夏季高温季节的来临,往往是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水火无情”,每年因游泳、嬉水而引发的溺水死亡的中小学生人数占全省学生各类意外死亡人数的首位,这些事故大多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严防学生溺水和交通安全的事故的发生,我校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教育。教育学生时时处处谨慎小心。为使该项教育起到好的效果,杜绝意外事故发生,我校承诺如下:

一、 学校与家长签订汛期安全责任书和交通安全责任书。

二、 学生写一份汛期防溺水的安全保证书和交通安全保证书

三、 开家长会号召家长参与到防溺水、防交通事故事故的'安全教育活动中,让家长明确各自的责任,齐抓共管,让孩子远离危险。

四、 班级出一期以“防溺水、防交通事故”为主题的黑板报,提高学生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五、 举办一次“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安全知识演讲比赛。让学生了解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的知识并掌握利用。

六、 学校在塘、坝、河、溪流等重要地段安排临近教师双休日和节假日到塘、坝、河、溪流等地巡逻。

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您好!

目前天气逐渐转热,是学生溺水事故高发期,我们学校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为确保师生安全,严防因游泳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禁止任何同学私自到游泳池、池塘、河流、水库等有水源的地方嬉戏与游泳!

为切实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溺水死亡事件,我校特与家长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希望家校互相配合重视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工作,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家长应尽的义务与职责如下:

1、家长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知识教育,坚决不允许学生在节假日和上、下学路途中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外出游泳,不到无保障的水域边玩耍。到游泳馆游泳必须要有家长陪同,不得单独游泳。不得与不三不四的闲杂人员往来,对居住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隐患地段的家长更要教育和监管好子女。

2、各位家长尤其是外来务工的学生家长要切实落实对子女的监管。教育孩子按时到校、回家。在学生往返校途中若因家长教育或监管不力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节假日对孩子的活动去向更要多加关注,不得让孩子参加有安全隐患的活动,发现孩子随意外出,及时寻查去向。

3、如遇到他人溺水报警或呼叫求救,因学生年龄小不具备施救能力,绝不能贸然施救。家长要向孩子进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和遇险逃生的安全知识教育。

4、所有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得到学校告知学生生病或有安全隐患等消息后,必须及时到校协助解决,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5、学生到校后一般不得外出,因病或因事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履行好请假手续,否则不得私自外出。

亲爱的家长朋友,安全无小事,请按照以上规定教育学生认真遵守本责任书,严格看管孩子,否则后果自负,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在学生的心中筑起一道安全防线。

以上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家长(学生)各执一份。

班级:                                 学生签名:

班主任:                               家长签字:

2015.4.17                              2015.4.17

青州二中学生防溺水安全承诺书

临近夏季,气温炎热,全国各地少年儿童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剧时有发生。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青州市府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二、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钓鱼、捉虾等。

三、到校园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四、上学、放学途中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时回家。

五、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

六、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3889793),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八、学生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严格遵守学校的规定,如违反学校要求,发生溺水事件后果自负。

青州二中

2015年5月29日

防溺水安全保证书及讲稿48

我们认真学习了学校防溺水安全知识,并向学校作出以下保证:

1、不在没有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到水库、池塘、河流游泳、洗澡或玩耍等。

2、不私自或结伴到水库、河流、池塘等水域玩耍、游泳。

3、自觉遵守学校提出的夏季防溺水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牢记老师的安全教育要求;自觉服从家长的监督管理和教育。

4、在校期间,自觉遵守学校纪律,有事出校要向班主任请假。

5、如发现有人溺水,要冷静处理,立即向周围的大人求救,不盲目下水施救。

班 级 : 学生签字: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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