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贷款诚信承诺书

时间:2022-11-25 10:28:09 承诺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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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贷款诚信承诺书

诚信贷款承诺书 定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贷款诚信承诺书

同学是现考入(就读) 大学 学院 级 专业,其与 (父亲、母亲、监护人) 向贵中心申请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其家庭贫困原因为:

我乡(镇)政府及村(居)委会保证本年度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

诚实守信,无不良贷款记录,同时愿督促 同学(毕业后)及共同借款人 按时付本还息,并积极协助贵中心催还本辖区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的本息。

借款学生手机号:共同借款人手机号:村(居)委(盖章)月

联系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诚信承诺书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

为了推进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培养诚实守信的品德,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本人承诺:

一、向学校反映的家庭经济情况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

二、《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中填写的各项内容真实无误。

三、在校期间遵纪守法,生活俭朴,勤奋学习,保证顺利完成学业。

四、若因参军、转学、出国留学定居或退学、被校方开除等原因离开学校,保证在离校前归还全部贷款本金。若中途休学、停学等原因暂时离开学校,及时通知银行。

五、毕业后,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在没有还清贷款前,每半年主动和银行、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提供最新的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贷款逾期一年未还,可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银行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具体违约行为。

承诺人:

学 校:

学 号:

年 月 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诚信承诺书

国家开发银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

为了推进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培养诚实守信的品德,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本人承诺:

一、向学校反映的家庭经济情况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

二、《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中填写的各项内容真实无误。

三、在校期间遵纪守法,生活俭朴,勤奋学习,保证顺利完成学业。

四、若因参军、转学、出国留学定居或退学、被校方开除等原因离开学校,保证在离校前归还全部贷款本金。若中途休学等原因暂时离开学校,及时通知银行。

五、毕业后,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在没有还清贷款前,每半年主动和银行、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提供最新的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贷款逾期一年未还,可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银行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具体违约行为。

西安培华学院______二级学院_____专业____班 承诺人: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qq号码:______

年 月 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诚信承诺书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西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本人受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西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关心 和照顾,于 年 月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人感谢国家及银行对我的帮助,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一定要培养诚实守信的品德,本着自愿、 诚信的原则,本人承诺: 

一、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的家庭经济情况以及提交的相关证 明材料真实。 

二、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中填写的各项内容 真实无误。 

三、在校期间遵纪守法,生活俭朴,勤奋好学,保证顺利完成学业。 

四、在校期间未在学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五、若因参军、转学、出国留学定居或退学、被校方开除等原因离 开学校,保证在离校前归还全部贷款本金。若中途退学、停学等原因暂 时离开学校,及时告知开发银行银行和县资助管理中心。

六、毕业后,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在没有还清贷款前,每半年主动 和开发银行、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提供最新的通讯方式和工作 单位。贷款逾期一年未还,可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银行通过新闻媒体 和网络等信息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具体违约行为。

借 款

人(学生) :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承诺人(手印) 承诺人(手印)

共同借款人(家长) :

贷款学生承诺书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茂名学院:

我承诺严格遵守《广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粤教贷【2015】5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以下工作及承诺如下:

一、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国家和社会。

二、生活简朴,管好用好每一笔助学贷款,使它真正发挥助学功能。

三、诚实守信,按贷款合同承担还贷义务,严格按规定还本付息。

四、毕业时未还清贷款,主动与经办银行签订还款确认书,同意将毕业证和学位证交给经办银行,由学校代为保管。

五、毕业后未还清贷款前,主动与经办银行、茂名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和院(系)保持联系,并及时提供最新工作单位、详细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

六、如果出现违约行为,同意茂名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将违约情况提供给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相关单位,并在就业网、校园网、校友网和报纸等媒体公布违约学生的相关信息。

所在院(系):                   所在班级:

签名:

二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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