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合同承诺书
供应商环境承诺书
在我们向浙江阳阳包装有限公司提供产品及服务时保证遵守以下各项:
环境管理
1. 在购买原材料,物料,生产制程以及产品出货的整个过程中遵守国际环保公约, 当地政府环保的法律,法规,中国政府的法律, 法规以及其它有关要求.
2. 不产生难以处置的副产品或超标的空气污染物.
3. 使用化学物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4.有要求的系统的设备和材料应不含铅或其它有害物质.
5.各种化学品应有充分的警示标签.
6.指出使用时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7.严格遵守所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阳阳包装公司的相关规定.
危险化学品
1. 提供信息充分的中文材料安全数据清单。保证将一份msds附上。
1.1 材料安全数据清单所提供信息完整。
1.2 保证提供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以及报废等环节所需要的特殊设备,条件和个人防护用品。
1.3 指出化学品的成分和含量,物理化学性质,健康参数,提供生态及毒理学资料,易燃易爆数据,紧急情况处置等信息。
2. 危险化学品容器有完善的中英文标签和警示标识。并保证提供不少于下列信息:
a. 化学品的中英文名称。
b. 危险特性及健康危害和器官危害
c. 操作时必须的安全防护。
d. 泄漏处置和医疗救助。
3. 出据权威机构提供的的第三方认证报告。
4. 保证原材料和包装材料中有害元素: 铅,汞,六价铬,镉含量低于标准值。
6. 所有化学品危险品,有害物品的运输时,保证外包装结实耐用, 不得泄漏.
7. 确保所有操作人员必须得到相关知识的培训且合格人员,在运输过程中备有化学品泄漏的防护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以及出现紧急情况应遵守的紧急反应程序.
若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浙江阳阳包装有限公司无关.
供应商(盖章):
代表: 日期:
电话: 传真:
校园商店管理办法及承包经营协议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商店的管理,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校园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全面引导、督促全县校园商店的规范经营行为,坚持“安全、阳光、服务、微利”的原则,使校园商店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一、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园商店,要按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批准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合法经营。
二、校园商店的位置要选放适当,营业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营业场所整洁明亮,卫生条件较好。经营者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较高的诚信度,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经营管理要严格商品准入制度,建立健全《进货验收备查制度》、《不合格商品下柜制度》和《消费投诉处理制度》。要规范商品进货渠道,严把进货质量关,并签订好质量保证协议,建立进货台帐。食品、饮料应符合卫生标准,在采购过程中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正规供货票据,并建立食品类采购销售台帐。认真登记供货单位、品种、产地、数量、价格、质量状况等信息,并做好登记台账、采购合同文本及相关票证的存档备案工作,做到采购有监督,质量有保证,责任可追究。
三、商品存放必须分类、分架、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过期的食品。不得采购和销售以下商品:
(一)超保质期的食品和饮料;
(二)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保质期的“三无商品”;
(三)卫生部门明令禁止学生、幼儿使用的商品;
(四)无“qs”标识的直接入口食品;
(五)与学校食堂饭菜相同食品和无正规出厂包装的食品等。
四、校园商店要以服务教学、服务师生为宗旨,实行微利销售,以销售与学生学习和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为主。不得在经营过程中向学生出售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物品(如香烟、酒等),不得采取诱导的方式吸引学生购买商品(如采取摸奖、提供诱导信息等),不得强求学生购买商品。所有商品必须明码标价,同样商品价格不得高于校外超市价格。要建立消费安全承诺制度,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舒心、安全的校内购物环境。承诺内容与“三项制度”要张贴公示。
五、校园商店的承包经营,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本着服务学生的宗旨,坚持“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公开招标,增加透明度,不得搞暗箱操作。招标会应有监督部门参加,具体监督部门为:县教育局纪委、乡镇人民政府。招标形式采用亮底竞标,一次性以高价者中标(低于标底者为废标)。中标后立即签定承包合同。中标方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2日内一次性向学校缴清全部承包金。校园商店承包学校领导成员及直系亲属不得承包,学校教职工的家属可承包但不得转包他人。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学校收取的承包款应按照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于当月上缴国库。不得在学校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款项收缴情况及时上报县教育局计财股。
六、学校要加强对商店的管理,使所售商品物美、质优、价廉,达到为师生服务的目的'。校长是校园商店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配备1—2名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对校园商店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要加强管理,每周必须进行2次以上的例行检查,每次检查必须留有详细的记录,并在每月底将本月的检查情况汇总整理上报县教育局安全股,由安全股汇总存档,以便有关部门检查。学校应与承包者或场所租赁者签订详细的合同,明确各方职责及责任追究措施。凡发生商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问题,除了追究承包人的经济法律责任外,还要追究学校管理人员和学校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七、县教育局安全股将协同相关股室,定期对各校园商店进行检查评比,并在教育网上公布评比结果。校园商店承包后,各学校要将承包人员的情况、管理人员名单和经营合同(协议)报县安全股备查。
八、学校小卖部不得使用学生饭卡,学生持有的学生生活补助卡不能到小卖部进行刷卡消费。
九、本文件下发后,各单位已有的校园商店的承包经营要严格执行本文件,对所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
响应-招标文件中合同协议条款的承诺书
致:十堰市张湾区住建局
我公司若能中标2015年张湾区污水分支管网工程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建筑法要求,我公司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协议各项条款。
一、工期:按照投标工期,有效工作日90天。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若在规定工期时间未完工,每推迟一天罚款1000元,从我单位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二、质量: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若一次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按合同金额的2%作为处罚并返工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程付款:按合同约定工程进度付款。
四、保修:按国家建设工程保修办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违约责任: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招标文件中合同协议其他条款我单位均予以确认和响应。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兆亿华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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