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反三乱承诺书
为制止“三乱”,净化育人环境,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维
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针对“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问题,
苗庄小学全体教师特作以下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拒绝有偿家教。
2、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班。
3、不办课后班或为社会托管和个人介绍学生。
4、不擅自外出兼课,
5、不自立名目乱收费,
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书
目以外的学习资料。
6、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第二职业, 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要求学生家长为
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承诺人:
苗庄小学
2015、9、9
杨柳小学治理三乱承诺书
为制止“三乱”,净化育人环境,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县教育系统治理中小学教师乱办班乱收费乱发教辅资料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及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承诺书。
杨柳小学全体教师特作以下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拒绝有偿家教。
2、不在校内、校外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给学生有偿补课,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种家教补习班。
3、不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提供场所和生源,不接受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邀请为其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授课。
4、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收费标准,不准擅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5、严格执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化要求,不准任何部门和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乱收费或推销用具、用品等。
6、不强迫、诱导或暗示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
7、不推销课外辅导材料和报刊杂志或自行编印学习材料组织学生购买。
8、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校长(签字):
承诺人:(签字):
龙会镇杨柳小学校
2015年2月26日
治理三乱教师承诺书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针对“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问题,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拒绝有偿家教。
2、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班。
3、不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各类培训班提供场地、组织生源,不参与有组织的校外补课。
4、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档案资料。
5、不自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
6、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承诺人签字:
前进小学
2015.11.25.
治理“教育三乱”承诺书
为切实治理“教育三乱”,坚决扼制我校“乱办班、乱收费、乱补课”及教师严重违反师德现象的发生,确保我校师德师风及教育环境的良性好转,本人特做如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治理“教育三乱”的规定。
二、严格贯彻执行吉林省教育厅“六条严禁”的规定。
三、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杜绝教师体罚、变相体罚、侮辱、歧视学生、向家长索要财物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
四、坚决杜绝学校乱收费、乱办班、乱订复习资料现象
发生。
以上承诺,若出现问题,自愿接受上级党组织处理。
承诺人:
杉松岗镇中心小学
2015年4月17日
葛霍李小学教师治理三乱承诺书
根据《南乐县教育局关于严禁暑假期间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的紧急通知》(乐教【2015】73号)有关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特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我在假期或其他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假日)均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
1、组织学生在学校、家庭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知道亲友子女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以赢利为目的的其他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6、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特长班、提高班或兴趣班等。
我一定恪守以上六条承诺,如有违反,服从县局文件“对违反规定的教师,除将违规收费清退或罚没外,给予本人纪律处分,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扣除全年绩效工资,同时取消其三年的评优评先、评聘职称等资格,对已经取得高级职称的,实行‘高职低聘’。对违反规定的学校中层以上领导除了按违规教师处理外,还要降职任用”之规定,接受上级组织的相应处理。
承诺单位:葛霍李小学 承诺教师:(签字)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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