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服务承诺书

时间:2022-11-25 11:45:41 承诺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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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服务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素质教育会议精神,全面提高教师的思想业务素质,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完成创建“泰安著名、山东知名、全国有名”的品牌化学校的奋斗目标,特制定《肥城市实验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承诺书》。

小学服务承诺书

一、自觉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泰安市教师行为十不准》、《肥城市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十不准”》等相关规定,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违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准参与赌博、邪教活动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否则在教师聘任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关心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绝不以任何形式讽刺、挖苦、侮辱、歧视每一个孩子,更不能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发生。若有家长或社会举报,一经核实,教师年度考核等次直接定为“不合格”,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学校将与其直接解除聘约,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教师间要团结协作,同学科教师更要勤于切磋,严禁教师之间弄虚作假、推诿扯皮、互不信任,打架斗殴,闹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在晋职晋级、评优选模中实行一票否决。

四、要坚决落实上级关于学生作业量的有关规定,努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布置学生家庭作业,绝不能随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如有家长举报,一经查实,在晋职、晋级、评优选模中实行一票否决。

五、严禁以教师工作之便向学生推销商品、违规强迫学生购买书籍、资料,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借口收取学生的费用,更不能搭车收费,一经查实在晋级、晋职、评优选模中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按试聘、落聘处理,人事代理人员直接解除聘约。

六、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擅离职守或工作失职造成学生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市教育局责任事故处理办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不准工作日中午饮酒、课堂上吸烟、课堂上接听电话,不准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炒股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将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教师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 

八、遵守工作纪律,不准迟到、早退、中途脱岗、托病请假、无故旷工,不准旷课、旷会、旷集体活动或不服从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安排,不准举办以敛财为目的的补习班,不准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第二职业,不准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各类校外活动及商业性活动,若有违背,在教师年度考核中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情节严重的按试聘、落聘处理,人事代理人员直接解除聘约。

九、要认真钻研教材,研究教法,严禁不备课或准备不充分上课,贻误教育教学工作,经家长举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在晋职晋级、评优选模中实行一票否决。

十、要搞好与学生家长的沟通配合,不强令家长批改作业,不指责、训斥、侮辱学生家长,不准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不准接受学生家长宴请和馈赠。否则,若有举报,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当年教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在晋职、晋级、评优选模中实行一票否决。

承 诺 人:                       级部主任(处室主任):

分管校长:                       校   长:

2011年9月

上车湾镇中心小学政风行风建设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行风政风建设,树立良好教育形象,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校园,让学校成为每一个孩子成长的乐土,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上车湾镇中心小学郑重向社会承诺如下:

一、严格依法治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推行政务公开。通过校园宣传栏、“上车小学网”等多种平台,公开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小学新生招生、贫困生资助、教师职称评定、评先表模、学生各类竞赛等方面的信息,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三、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收费政策,进一步规范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坚决杜绝搭车收费、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坚决查处教师乱办班、乱补习、乱收费等“三乱”行为和教师私招寄宿生食宿行为;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和督导,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上好课程。

四、转变干部作风。倡导“团结、求实、高效、廉洁”的领导作风,增强领导班子成员的修养水平。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工作行为,实行服务承诺制,端正服务态度,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强化廉政意识,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争创一流的办学业绩,为上车人民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五、强化师德建设。以每年9月份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月为契机,加强“四风”建设,着力打造“敬业爱生,为人师表,踏实严谨,博学善导,廉洁从教”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多渠道、全方位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督促教师遵守师德规范,廉洁执教,善待每一个学生,严禁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和以教谋私;制定完善师德教育和教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六、大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以“创建书香校园”为导向,让读书成为师生的一种生活方式。

七、加强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关于教育违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举报电话:0716-3632171  13554569668  15027082015

学校网址:#url#    联 系 人:龚劲松

通信地址:监利县上车湾镇中心小学行评办(办公室)

邮政编码:  433300

上车湾镇中心小学

2015年10月22日

锦园小学学生安全承诺书

珍爱生命,健康成长!为切实做到“安全第一”,我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学习、生活的安全。

2.珍惜生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无论上放学,还是节假日出行,都不乘坐“三无”或超载车辆,不骑电动车和摩托车,12周岁以下不骑自行车。

3.遵守作息时间,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有事有病先请假。不旷课,不逃学。上学后有事外出,向老师请假获得批准后才离开,并保证按时返校。放学后及时回家,不逗留,不闲逛。不向班主任隐瞒心脏病等病史,以防止疾病突发救助不及时。

4.上下楼道遵守秩序,尊重老师和同学,做到“轻步右行”,不推挤,不打闹、不喧哗。

5.不带手机上学。同学之间团结友爱,有矛盾主动请班主任或其他老师帮助解决。不带棍棒、管制刀具,不打架斗殴,不侮辱谩骂。

6.不到校外小摊及卫生状况不佳的店铺购买食品和物品,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不带零花钱上学,在校不吃零食。

7.不到水池、河塘、水库边玩,没有父母陪同不下水游泳,严防溺水。

8.远离易燃易爆、强腐蚀性、高压输电线路等危险物品和危险地段,不玩火,不做危险游戏,不到建筑工地玩,严防火灾以及其它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9.远离行为不端的人员,不到校外游逛,与陌生人打交道要小心谨慎,防止上当受骗。

10.不进营业性网吧、歌舞厅、游戏机室,不看不健康的书籍。

东苏冯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

为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师师德修养,营造优良师德师风氛围,树立人民教师的新形象,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争创人民满意的教育,特与全体教师签订如下师德师风责任书:

l、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育人为本、敬业爱生,做人民满意教师。

2、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自身的法制意识,依法施教,依法治校。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护学生,全面关心学生思想品德、学习、生活、健康。尊重每个学生的人格,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或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不搞第二职业,杜绝有偿补课。不在校园内吸烟。

4、关心学校,处处维护学校集体荣誉,事事为学校着想,爱护公物,关心学校一草一木。认真工作,勇挑工作重担,乐做平凡小事,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不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无故迟到、早退、缺课、擅自调课或请人代课。

5、加强自身修养,说话和气,以礼待人,尊重别人,热情接待来访,言行举止文明,衣着整洁大方。在思想境界、文化修养、道德情操方面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凡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好,事事处处做学生表率。

6、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努力学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文化,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使自身整体素质不断得到提升。  

7、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集体,顾全全局。不参加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活动;不参与迷信、赌博等不健康文明活动;不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用书资料和其他商品;不收取学生及学生家长赠送的钱、物和有价证券。

8、加强团结,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从学校整体利益考虑问题,待人诚恳不虚伪,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杜绝有损于同志的言行,弘扬正气,坚持团结,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按教学工作要求,认真制订教学计划,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认真组织课外活动,认真进行考试评价。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减轻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签字:

高禹镇中心小学保安服务承诺书

甲方:高禹镇中心小学

乙方:潘复生、王有根、章正荣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进一步提升学校内部管理水平,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调制定如下服务承诺。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对乙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2、组织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乙方责任:

1、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纪律严明,保障有力,文明执法。

2、学生家长及亲属来校找人必须先填写来客登记表(督促填好各项内容并检查有效证件),下课时间方可进入(对仪表不端及形迹可疑人员不轻意放入校园)。非出入时间,学生须有班主任签字的外出请假单方可放行。

3、对校内外与学校有关的偶发事件,应作为第一责任人及时到场用正确的方法制止、处理并及时汇报学校。

4、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尤其夜间巡逻时间)及职务之便,做出违反校纪校规、违法乱纪的事件。

5、严禁外来人员进校滋事,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6、学校大门及教室、有关公用室在校规定时间后随即关门上锁,对不能及时离校学生、家长及来客应及时了解情况并做出处理。

7、未经同意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指导经同意进入学校的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影响学校教学活动,及时清理校门附近摆摊设点及堆放杂物。

8、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

9、从校内拿走较大物件及教学用具等,必须出具学校证明,门卫方可放行,不合手续的,门卫有权扣留。

10、收发文件、报刊、杂志,分类摆放好,并写好名单,对汇来邮资要登记好,发出要签字。

11、门卫在管理上发生紧急或难于处理的事情时,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12、在发生火警等突发事情时,传达室人员应保证大门畅通,并及时报119或110。

13、门卫要认真做好假期安全和学生在校期间的值班工作,要做好校园的巡逻工作,保持警觉性,每天夜间至少巡逻3次(教学楼、寝室楼、办公楼、学校过道等),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值班老师反映。

三、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在上述安全管理工作中,如果签约责任人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中有失职、渎职情况或应当履行职责而没有履行,对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与责任人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高禹镇中心小学 法定代表人:袁恩忠

责任人签字:

201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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