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承诺书

时间:2024-06-13 17:30:22 承诺书 我要投稿

小金库承诺书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清查预算单位“小金库”领导小组:

小金库承诺书

  根据《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小金库”清查工作的通知》普洱市清查预算单位“小金库”领导小组《关于签定杜绝“小金库”承诺书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和《景谷县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和非税收入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小金库”产生,从源头预防和杜绝腐败,建立良好的财经秩序,在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单位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单位保证不违规开设银行账户,严格遵守账户管理规定,按规定用途使用账户。

  二、单位保证不公款私用。

  三、单位保证将所有资金纳入单位财务部门法定账目核算。

  四、单位保证所有账目向监督机关公开(涉密除外),接受监督。

  五、单位保证执行统一的津补贴规范政策,不违规发放各种形式的津补贴(含电话费、过节费)。

  六、单位保证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资产处置收入、其他收入等非税收入及时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单位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将负主要责任,并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本承诺书:各行政事业单位、各乡镇一式四份,县纪委、县清办、承诺单位存档和宣传张榜公布各一份。

  承诺人(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县属各单位、乡镇、各站所签章:

  二0一一年 五 月 日

  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承诺书

  为坚决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本人代表        (单位名称)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按照学校《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院办字[2015]13号)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达到100%。

  二、保证所提交的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相关报表数据是真实、完整的。

  三、对自查出的问题一定主动整改纠正,同时及时如实上报,并保证通过清理后,本单位无“小金库”。

  四、严肃财经纪律,建立良好财经秩序,做到:

  1、遵守账户管理规定,按规定用途使用账户,不违规开设银行账户。

  2、将所有资金纳入财务部门法定账目核算。

  3、按照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财务公开制度。

  4、执行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政策,不违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给职工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如有违规违纪问题,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小金库”自查自纠承诺书

  公司清查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xx-xx[2015]xx号《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清查治理工作

  的实施方案》和公司“小金库”专项清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安排,我单位认真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清查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对我单位专项清查治理工作作如下承诺:

  一、我对本单位上报的“小金库”自查自纠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二、如对我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我单位向检查组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

  三、今后工作中,我单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一切应缴财务资金及时足额上缴财务,绝不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执行统一的津贴补贴规定政策,不违反规定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给职工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遵守账户管理规定,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账户,不违规开设银行账户。

  对以上承诺,我单位及本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对本单位报送的

  “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结果负领导责任,如有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公司对单位及本人的任何处分。

  财务负责人签字:         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

  “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情况承诺书

  集团公司“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单位按照《山西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晋纪发[2015]21号)的要求,对本单位“小金库”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通过自查发现,我单位共私设“小金库” 个,涉及资金 万元。现郑重承诺:我单位自2015年以来“小金库”问题仅限于所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反映内容,如发现我单位存在填报报表以外的其他“小金库”问题,愿接受对我单位的经济处罚,愿接受对本人的党纪政纪处理。

  承诺单位(章):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情况承诺书(两则)

  集团公司“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单位按照《山西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晋纪发[2015]21号)的要求,对本单位“小金库”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郑重承诺:我单位自2015年以来,不存在“小金库”现象,如发现我单位存在“小金库”,愿接受对我单位的经济处罚,愿接受对本人的党纪政纪处理。

  承诺单位(章):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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